无标题文档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向我约稿
[首页] [关于本站] [新闻中心] [2024年郑光路《成都旧事》《四川旧事》《巴蜀武术天下奇》隆重出版!] [郑光路文革研究[图为海马图书公司出版的郑光路80余万字研究文革史专著《文革文斗》《文革武斗》的封面]] [郑光路文史及批评类作品[左图为郑光路(右)与《水浒传》饰演李逵的赵小锐摄于电影剧组]] [郑光路武术研究及武侠小说类作品[郑光路曾被武术专业刊物选为封面人物]] [郑光路文革旧事、诗词书信、游记类作品[左图为郑光路脚踢兰天习武照]] [我的相册] [留言板]


2024年郑光路《成都旧事》《四川旧事》《巴蜀武术天下奇》隆重出版!
郑光路文革研究[图为海马图书公司出版的郑光路80余万字研究文革史专著《文革文斗》《文革武斗》的封面]
郑光路文史及批评类作品[左图为郑光路(右)与《水浒传》饰演李逵的赵小锐摄于电影剧组]
郑光路武术研究及武侠小说类作品[郑光路曾被武术专业刊物选为封面人物]
郑光路文革旧事、诗词书信、游记类作品[左图为郑光路脚踢兰天习武照]
拍案惊奇!郑光路精彩特稿[图片:著名小提琴演奏家盛中国(中)及夫人濑田裕子与郑光路合影]
文史长廊精品[左图:郑光路(左1)应邀拍电影时]
文革类老照片.美术作品链接[左图:郑光路当医生时和原珠海市市长梁广大(左)合影]
文化大革命时期文化现象研究专栏[图:郑光路(左1)与常演“皇帝”的张铁林先生(左3)]
郑光路巴蜀文化及历史类作品[篮球巨人穆铁柱和郑光路]
近50年当代史研究史料[左图:原国务院侨务办公厅负责人庄炎林(左)与郑光路合影]
[文革专栏]本网特色,翻页内容甚多![本栏图片:郑光路1966年在天安门]
评说成都、四川[图为著名学者魏明伦先生(右)与郑光路]
四川特色作家文章[左图为四川省文联主席李致先生(右)和郑光路]
历史往事揭秘专栏[左图为郑光路收藏的文革宣传画]
“社会评论”精品转载[左图为郑光路(左)与成都市佛教协会副会长刘学文]
中国近现代文学掠影[左图为张邦元(右)绝技童子功“隔山望月”与郑光路同摄]
中国知名文革史研究者精品专栏(!本网热烈推荐:链接严肃学术网站渤海大学网),极其丰富多彩!
中国历代文学研究专栏[老武术家王树田(中)郑光路(左1)刘绥滨(左2)市武协副秘书长王学贤(左3)]
!连载郑光路最新长篇力作《打工妹怪遇》欢迎阅读和书商、出版机构及影视改编合作!
网友交流专栏[郑光路作品讨论会上民革市文史委员会主任王大炜(右)作家白郎(中)和李克林教授(左)]
《川人大抗战》选载[成都媒体为《川人大抗战》举办座谈会后李克林、流沙河、王大炜、卢泽明等先生同摄]
巴蜀文化和掌故[海外作家与成都卢泽民、章夫、冉云飞、郑光路(1排左1)、白郎、蒋蓝等]
今年郑光路有影响的新作[左图上排右起:郑光路、郑蕴侠、副导演商欣。下排为导演刘子农及张国立、王姬等]
当今文学界之怪现状[文革结束郑光路(1排右1)考入大学与同学去安仁镇接受“阶级教育”]
转载网络精品[1987年郑光路(右1)与华西医大副院长张光儒博士(右2)在珠海工作时游澳门]
老成都掌故[左图为郑光路(右1)在青城山上清宫与道士练剑]
武侠文化[左图:右1郑光路,右2习云太教授(中国武术一级教授),右3刘绥滨,右4铸剑专家龙志成]
滑稽妙文选[人生如戏,图为郑光路(右1)1985年应邀参加影视剧拍摄时照片]
中国文学、史学与世界[图为法国学者大卫(左)和郑光路
巴蜀文化中的杰出人物[本栏图片说明:中国著名电影艺术家谢芳(中)、张目(右1)和郑光路合影]
四川及巴山蜀水人文[左图为郑光路(1排中)1985年与几个弟子同摄]
当今社会奇稀罕事、伤心事、可怕事[左图:郑光路舞禅仗习武照]
文史文学精品转载[图为1990年郑光路(后排右2白衣者)与众武术人士在少林寺参加武术拍摄]
郑光路欣赏的古典、文学、史学作品推荐[1986年郑光路(上排左3)参加武术表演赛后和四川武林好友摄]
阅之有益的史学方面学术文章[图为郑光路(中)当医师时在医院为病人作手术]
郑光路著《中国当代热点问题透视—中国气功武术探秘》选录
郑光路文革研究专著介绍[图为两本专著封面]
四川近、现、当代史研究史料参考[郑光路1987年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工作时照片]
文化与教育[图为郑光路练铁指功练武照]
体育武林前辈【左图:1984年时郑光路与李孟常师傅(右)。右图:郑光路与黄林派钟方汉师傅(右)】
郑光路巴蜀文化研究专著[郑光路与成都体育学院新闻系主任、博士生导师郝勤教授]
隆重推荐作家原创精品[《武当》杂志主编刘洪耀(右)与郑光路]
过来人回忆文革历史[图为文革时期郑光路当受苦知青时,点击图很瘦]
官方报刊资料(主要为文革时期)选登[本栏图为文革中的恐怖刑场]
知青问题研究[郑光路1970年当知青时艰难环境下仍自强练功“朝天蹬”]
名家杂谈精粹[郑光路(左1)与四川武术名家黄明生(左2)、李兴白(左3)1985年在电影剧组]
抗战文史[英勇殉国的饶国华中将之女饶毓秀(左1)第36集团军总司令李家钰之子李克林(左2)与郑光路]
四川著名学者、作家岱峻专栏[作品充满空灵雅趣和智慧沉思。图为岱峻夫妻恬静生活]
四川著名特色学者、作家陈稻心专栏[图为陈稻心先生(左)与郑光路]
中国著名作家雁翼专栏[左图为中国著名老作家雁翼(左)与郑光路合影]
学术界百家争鸣[左图:四川曲艺界大师邹忠新(左)与郑光路在一次文艺会上]
武侠小说评弹[1986年郑光路(右1)与老武术家王树田(右2)肖应鹏(右3)在一次会上]
四川著名武术家(排名不分先后!)[郑光路(左1)与著名武术家王佑辅(左2)邹德发(左3)合影]
宗教文化与人生、文学[图为郑光路(左)与四川一高僧]
佛道、医学、养生文化[图为郑光路(左)与武友在山中古佛寺练武养生]
纪实历史、文学长篇[香港《明报》1987年刊登郑光路当医师搞科研时照片]
中国传统文化名篇[1987年郑光路(右1)与老武术家王树田(右2)、全国地趟拳冠军陈刚(右3)]
门外诗歌谈[图为文革时期郑光路(下排右1)和红卫兵战友]
放眼世界专栏[红卫兵文革闯将]
免费网上书屋、实用网站[more翻页还多!]图为毛泽东与张玉凤
中国各地优秀作家陆续推出专栏
重要精华文章专栏![左图:中国民生真实的另一面“黑窑矿工”]
2024年郑光路出版之新书及新闻


·写作范围:文史、文革史、抗战史研究,以及社会纪实文学作品(中国社会热点问题类纪实)
·姓名:中国独特题材文学网
·笔名:站长:郑光路
·电话:--
·手机:423648068@qq.com
·OICQ:--
·电子邮件:423648068@qq.com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省.
·邮政编码:--
--管理中心

  本站浏览总人数:
今日浏览总人数:
昨日浏览总人数:
本月浏览总人数:
上月浏览总人数:

作者: 程兆奇 《日本现存南京大屠杀史料概论》

作者: -上传日期:2008/8/26


 摘要:长期以来,日本一直有一种论调,认为东京审判是“胜者的审判”,日军在二次大战中的行为被歪曲丑化了;而在所有对日军的不实指控中,“南京大屠杀”是一个最大的谎言。由于日方文献在战后遭到了大规模焚毁,而日本又有人不承认事发当时中国和西方文献的客观性,使得这一观点对海外不知情的第三者,尤其是日本民众至今仍有影响。 

长期以来,日本一直有一种论调,认为东京审判是“胜者的审判”,日军在二次大战中的行为被歪曲丑化了;而在所有对日军的不实指控中,“南京大屠杀”是一个最大的谎言。由于日方文献在战后遭到了大规模焚毁,而日本又有人不承认事发当时中国和西方文献的客观性,使得这一观点对海外不知情的第三者,尤其是日本民众至今仍有影响。本文通过对日本烬余的相关史料,特别是日本右翼也不得不认可的公私文献的辨析和梳理,基本廓清了日本虚构派布下的迷雾,证明以屠杀为代表的日军在南京的各种暴行,即使仅据日方文献也完全可以证明。同时,本文也概述了历史进程不同于“概念”的曲折的一面。


有一年上海社科院历史所召开“八一三淞沪抗战”讨论会,议题是熊月之先生访德时得到的一批“八一三”照片,熊先生希望我能发个言,我在谈完正题后又附带提到了东京大学藤冈信胜有关日军暴行照片的所谓“伪造”问题①,表示应该予以重视。我的话还没说完,一位已退休的先生即刻质疑,认为这些事“我们中国人说了算,不必理会日本人说什么”。类似的意见在其他场合已有所闻,并不是“偶然”之见,所以我当场也作了答复。大意是:对日本右翼学者的自弹自赞虽不必在意,对问题本身却不能任其自流;日本右翼学者提出的“ 伪造”照片的每一张,都有从来历,内容以至于“释义”彻底检讨的必要,这不仅是因为有右翼挑战的“问题”语境,同时也是因为许多照片承自前人,以后的使用基本是“陈陈相因”(我用这个词时并未含褒贬),在时隔数十年后的今天,确应“原始反终”,作一全盘清理。当时谈的虽只是照片,其实对文字、实物等其他材料和日本的相关研究尤其是见解相歧的研究,我以为也应如此。南京大屠杀与一般历史事件的最大不同,用旧话说在于它的“大义名分”,但作为“历史事件”,我觉得它不应被图腾化;既然自信它是一个“真实”,从“功利”上考虑,也不必担忧学术检验,无须免检的豁免权。去年末28卷本的《南京大屠杀史料集》出版,南大、南师大等单位联合举办了“南京大屠杀史料国际学术讨论会”,会上第一次出现了对一些“定论”的探讨,让人感到这一牵动着学术界以外敏感神经的著名史事“讨论已成为可能”②。我一直有一个偏见,以为如果我们更坚持学术标准,更有“弹性”,日本右翼学者的许多观点本来可以不攻自破,至少不会像现在那么有市场③。这是我多年来关注日本有关研究的一个突出体会,也是我持续关注日本有关研究的一个重要理由④。


本文所说的“南京大屠杀史料”,取通常的广泛义。有关这点,先须稍作交代。一、“南京大屠杀”(南京大虐殺)虽一度被日本大屠杀派的主流作为1937年末南京沦陷时所发生的历史事件的正名,如洞富雄等先生的著作⑤,但在日本不是通称。东京审判时对这一历史事件的称呼是“南京暴虐事件”(日文汉字与中文同,或英译Nanking Atrocities作 “南京アトロツティ一ズ”),今天除了津田道夫,小野贤二等个别学者仍坚持用“南京大屠杀”⑥,大屠杀派的主流渐多以“南京事件”为名⑦;日本虚构派称“ 南京大屠杀”时必加引号,以表明是“所谓的”大屠杀,近来更有人对“事件”复加引号,意为当时本来无事,“事件”也是“杜撰”⑧。但大体来说,“南京事件 ”在日本是一个“约定俗成”。本文所称“南京大屠杀资料”,即日本所称“南京事件资料”。这与通常所指其实并无抵触。二、国内学界虽对南京大屠杀的内涵尤其是诸如人数等的关节点有明确而严格的界定,但对材料的取用却十分“宽大”。有些文献的确切含义,比如能证明什么?能证明到什么程度?通篇的意义如何?摘出的某段与全篇精神是否吻合?材料本身是否可靠?特别是有些口传记录的真实性,比如访谈的环境是否有“表达的自由”?采访者对被访者是否有“导向”或暗示?被访者所谈是否合于实际?如以历史学的尺度来衡量,不能说都已得到了严格的检查和令人满意的解答。之所以同样的材料会得出不同以至于相反的结论,这是一个重要原因。所以,本文不“以貌取人”,各派所编“南京事件”的主要资料都在论述范围之内。

本文分上下两篇,上篇简介日本有关史料,下篇综论日本史料的价值。下篇为本文重点。


上篇


日本对“南京事件”持不同立场的三派(屠杀派、中间派和虚构派)都编有资料集,作为自己一派主张的援据。按形式分,有文献和口述二大类,按来源分,有日方官私文献和西文中文文献的日译。以下先按屠杀、中间、虚构三派所编顺序简介资料集。


一、屠杀派

1.《南京事件》


洞富雄编,河出书房1973年出版。此书是《日中战争史资料》的一种,分Ⅰ、Ⅱ两卷(《日中战争史资料》第8、9卷)⑨。Ⅰ卷收录了远东国际军事法庭有关“南京事件”的日文记录,共分五个部分,即:(1)起诉书,(2)审判速记,(3)未宣读的法庭证据(检方书证),(4)不提交书证(包括检、辩双方),(5)判决。


Ⅰ卷中审判速记的篇幅最大,包括了从1946年7月25日原金陵大学医院医生(指事发时所任,下同)Robert O.Wilson证人在法庭对检察方、辩护方质证的回答到1948年4月9日中支那方面军⑩司令官松井石根大将最终辩论的检辨双方在法庭的26次折冲。内容主要为:(1) Wilson、红卍字会副会长许传音、南京市民(以下为南京市民者不另注明)陈福宝、金陵大学教授Miner Searle Bates、中国陆军军医部(原文如此)上尉梁廷芳、松井石根、无所任公使伊藤述史,中支那方面军参谋副长武藤章大佐、基督教圣公会牧师John Gillespie Magee、中支那方面军参谋中山宁人少佐、日本驻南京大使馆参事官日高信六郎、上海派遣军法务部长塚本浩次高等官、日本外务省东亚局长石射猪太郎、第十六师团参谋长中泽三夫大佐、上海派遣军参谋长饭沼守少将、上海派遣军特约随从人员冈田尚证人先后出庭回答检方、辨方或检辨双方的质证。(2)检察方先后宣读尚德义、伍长德、陈福宝、梁廷芳、金陵大学教授Lewis S.C.Smythe、基督教青年会干事George A.Fitch、陈瑞芳、美国基督教布道团牧师James H.McCallum、孙永成、李涤生、罗宋氏、吴经才、朱帝翁·张继祥(同件)、王康氏、胡笃信、王陈氏、吴着清、殷王则(11)、王潘氏、吴张氏、陈贾氏的书面证词及松井石根1937年12月19日声明、向哲濬等代表检方提出的日军残虐行为(12)报告、徐希淑编《南京安全区文书》(13)、南京地方法院检察官报告中鲁甦的证词,南京地方法院检察处《敌人罪行调查报告》、美国驻南京大使馆1937年12月至次年有关南京状况的报告、武藤章讯问记录、第73届议会贵族院预算委员会议事录摘要(大藏公望问、木户幸一答)。(3)法庭先后就松井石根1937年12月18日声明、同年12月9日“劝降文告”、同年12月1日《ジャパン·アドバ-タィサ-》刊载的日本外务省情报部部长的谈话、同年11月16日《东京日日新闻》关于松井石根对Jaquinot等设立南市难民区“援助”的报道作为被告方证据是否受理进行讨论(结果均被法庭驳回)。(4)辩护律师先后宣读日高信六郎、塚本浩次、中山宁人、石射猪太郎、文部大臣木户幸一、第三师团野炮兵第三联队第一大队观测班长大杉浩少尉、第九师团山炮兵第九联队第七中队代理中队长大内义秀少尉、第九师团第三十六联队联队长胁坂次郎大佐、步兵第十九联队第一大队大队长西岛刚少佐、中泽三夫、饭沼守、第十军法务部长小川关治郎高等官、上海派遣军参谋榊原主计少佐、大亚细亚协会理事下中弥三郎证人的书面证词及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委员长John H.D.Rabe函(摘要)、James H. McCallum书面证词(摘要)、美国驻南京大使馆副领事James Espy报告、1938年2月4日正午美国驻日本大使Joseph Clark Grew给美国国务院的电报、松井石根1937年12月18日“训示”、上海派遣军“金山寺告示”、松井石根所建观音堂戒坛照片、松井石根1937年12月18日声明及“告中华民国人士书”。(5)检方和辩方陈述和辩论。

未宣读的法庭证据计有:(1)据南京慈善团体及鲁甦报告的敌人大屠杀。(2)崇善堂埋葬队埋葬尸体数统计表。(3)世界红卍会南京分会救援队埋葬班埋葬尸体数统计表。

不提交书证计有:检察方:(1)《东京日日新闻》百人斩竞争报道。(2)冈田胜男宣誓口供书。(3)黄俊乡证人的书面证明。(4)Frank Tilman Durdin的陈述。(5)《由日本军在南京屠杀支那地方民众、解除武装的军人及南京红卍会埋葬尸体的实况》。(6)《民国廿六年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埋葬处摄影》。(7)对人类之罪——中国确认书(中国政府信函原件)。辩护方:(1)1937年12月10日《大阪朝日新闻》摘要(《负伤兵拒之门外,非人道之极的支那军》)。(2)1937年 12月10日《大阪朝日新闻》摘要(《让外国军事专家吃惊的支那军的疯狂大破坏》)。(3)1938年4月16日《大阪朝日新闻》北支版摘要(《处理尸体工作——面临恶疫猖狂期、防疫委员会大活动》)。

判决计有:(1)第二章=法(1948年11月4日宣读)之(ハ)起诉书部分。(2)第八章=“通例的战争犯罪”之“南京暴虐事件”部分。(3)第十章=“判定”之松井石根部分。(4)印度代表Radhabinod Pal法官判决书之第六部=“在严密的意义上的战争犯罪”之二“‘严密意义’上的战争犯罪、关于日本占领下的诸地域的一般人的诉因第五十四及五十五”。

Ⅱ卷除解题和解说,收了4种文献,计为:(1)H.J.Timperley编《战争是什么——在中国日本军的暴行》(14);(2)徐淑希编《南京安全区档案》;(3)Lewis S.C.Smythe编《南京地区战争灾祸——1937年12月至1938年3月都市及农村调查》;(4)《纽约时报》南京特派记者F. T.Durdin报道。

本书所收是首次为“南京事件”定谳时的依据,虽然就像东京审判本身从一开始即受到质疑和不满(15)一样,对这些依据怎么看也向有歧义,但由于东京审判有着“国际”的权威名分,无论持维护、修正、反对何种立场,对东京审判的证据、结论都无法绕开。如果追溯日本有关南京大屠杀的论争,主要争点几乎都可以在东京审判中找到源头。所以,即使今天随着各种文献的发掘,尤其是随着争论从法庭转向“学界”(16)而多少有了从容探讨的余地,使对南京大屠杀的认识已有所深入,本书所收仍有不可替代的价值。

2. 《南京事件资料集》


日本“南京事件调查研究会”(17)编译,青木书店1992年10月出版。是集分上下两卷,上卷为“美国关系资料编”,下卷为“中国关系资料编”。


上卷包括:解说、第Ⅰ编“文书记录的南京事件”、第Ⅱ编“新闻报道的南京事件”、附录“F. T.Durdin和Archibald T.Steele访谈资料”。其中第Ⅰ编计有:(1)南京空袭;(2)Panay号及Ladybird号事件;(3)南京的状况;(4)南京国际难民区;(5)日本军的残虐行为。下卷包括:解说、第Ⅰ编“新闻报道的南京事件”、第Ⅱ编“著作资料所见之南京事件”、第Ⅲ编“遗体埋葬记录”、第Ⅳ编“南京军事审判资料”、附录1“南京事件有关中文记事目录”、2“主要中文资料集目录”。


下卷主要取材于南京图书馆编《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料》、二档馆和南京市档案馆编《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全国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南京保卫战——原国民党将领抗日战争亲历记》、国民党党史会编《革命文献》及《大公报》等报刊。
本书上卷所收多为首次结集(18),许多材料颇费搜寻,得之不易。而且,作为中日之外的“第三者”,至少不会因为“民族感情”作左右袒,这是本编的特殊意义所在。


3. 《南京事件京都师团关系资料集》


井口和起、木坂顺一郎、下里正树编,青木书店1989年12月出版。是集收摘了日军京都第十六师团福知山步兵第二十联队士兵增田六助、上羽武一郎、北山与、牧原信夫、东史郎日记和曾田六助手记、上羽武一郎笔记及第二十联队第四中队阵中日记、第十二中队答后方。另有解题两篇:井口和起“京都战争展览运动和资料发掘”及下里正树“南京攻略和下级士兵”。



第十六师团是日军攻占南京的主力部队之一,本编是日军士兵战时原始记录第一次较集中的公开(19)。作为肇事者的“不打自招”,诚如编者之一的下里正树所说,从中可以切实具体的感受到南京大屠杀的“直接间接原因”(20)。

4.《记录南京大屠杀的皇军士兵们》

小野贤二、藤原彰、本多胜一编,大月书店1996年3月出版。是集收录了日军仙台第十三师团山田支队(21)会津若松步兵第六十五联队“斋藤次郎”等(22)16名、越后高田山炮兵第十九联队“近藤荣四郎”等3名下级军官和士兵的19篇日记。


本编主要编者小野贤二先生不在学界(自称“劳动者”),常年的采访、收集都在工余进行,殊为不易(23),令人感动。本编的最大意义是证明了战时报道的“两角部队”(24)在幕府山俘虏的一万四千名中国官兵大部分遭到了枪杀(25)。


5. 《南京战·寻找被封闭的记忆——原士兵102人的证言》


松冈环编,社会评论社2002年8月出版。是集所采“证言”,包括日军金泽第九师团(6人)、名古屋第三师团(5人)、熊本第六师团(1人)、第三十八部队第二碇泊所(4人)、第三舰队第十一战队(1人)士兵,主要是十六师团的士兵(85人),其中又以第三十三联队最多(59人)。

在迄今所有访谈中本编受访人数最多。松冈女士及旅日华商林伯耀先生等在“逆境”中所作的努力,值得赞赏,但在日本屠杀派中也有不同评价(26)。


二、中间派


6. 《南京战史资料集》


南京战史资料编集委员会编,偕行社1989年11月出版。是集分日记、作战命令、通牒·训示·作战经过概要·战时旬报·战斗详报·阵中日志、中国方面情报、第三国情报、战史研究笔记、战时国际法七部分,最重要的是前三部分。


日记部分收录了《松井石根大将战阵日记》、《松井大将〈支那事变日志拔粹〉》、《陆军大将畑俊六日志(要约)》、《杉山(27)书简》、《饭沼守日记》、《上村利道日记》、《中岛今朝吾日记》、《金丸吉生军曹手记》、《佐佐木到一少将私记》、《山崎正男日记》、《木佐木久日记》、《伊佐一男日记》、《折小野末太郎日记》、《折田护日记》、《前田吉彦少尉日记》、《井家又一日记》、《初年兵之手记》、《水谷庄日记》、《牧原信夫日记》、《林(吉田)正明日记》、《增田六助日记》、《海军军医大佐泰山弘道著上海战从军日志》。作战命令部分包括中央(参谋本部、大本营等)、方面军、军直至师团、旅团的命令。第三部分收入了包括从中央到基层(大队及中队)的相关文献。

本编由日本旧军人团体编辑,编委除板仓由明(著有《真相是这样的南京事件》)外都是旧军人。如题所示,严格说本编不是“南京大屠杀”或“南京事件”的资料集,但因战争结束之际和东京审判之前日本自上而下两次命令烧毁战时文件,相关文献已十不存一,所以即使“战史”方面的零散文献对从更广泛方面了解日军的所作所为还是有价值。本编所收日军官兵日记的特点是包括最高长官以下的各个层级,与屠杀派所编资料集悉为士兵和下级军官不同。


7. 《南京战史资料集》Ⅱ


南京战史资料编集委员会编,偕行社1993年12月出版。是集主要内容为日记,也有部分其他文献。本编标以“Ⅱ”,但似非编辑前编时的预定,因前编未标“Ⅰ”,且内容稍有重复。计有:《松井石根大将战阵日记》(全文)、《松井大将〈支那事变日志拔粹〉》(与前编相同)、《陆军大将畑俊六日志(要约)》(同前)、《杉山书简》(同前)、《松井指挥官、山本实彦对谈》、《河辺虎四郎少将回想应答录》、《对支那中央政府方策》、《上村利道日记》(前编自12月1日始,本编自8月15日起)、《山田栴二日记》、《两角业作手记》、《荒海清卫日记》、《大寺隆日记》、《菅原茂俊日记》、《步兵第三十六联队第十二中队阵中日志》、《步兵第四十七联队阵中日志》、《战车第一中队行动记录》、《太田寿男供述书》、《梶谷健郎日记》、《俘虏处理规则》、《支那事变关系公表集》、《大本营陆军部西义章中佐的报告》、《外国的报纸》、《南京、上海、杭州国防工事的构想、构筑和作用》、《南京城复廓阵地的构筑和守城战斗》、《“从军是走路”——佐藤振寿手记》、《“南京!!南京!!新闻匿名月评》。


日本右翼每为战时文献烧毁“遗憾”,似乎否则即可为日军“洗冤”(28)。其实当时日本军政当局和涉案人是把这些文献视为隐患,惟恐不能悉数清除的。比如松井石根的日记明明还在,在东京法庭上他却谎称已经烧毁。本编所收松井日记“全文”(29),由日本防卫研究所战史部研究员原刚(小屠杀派)在前编出版后“发现”。此编及前编所收日军高级将领的日记,对全面了解“南京事件”的背景,了解日军最高层尤其是中支那方面军和上海派遣军的决策十分重要。



三、虚构派


8. 《纪闻·南京事件》


阿罗健一编,图书出版社1987年8月出版。共收访谈录35篇及补遗。访谈录计为:《上海派遣军参谋大西一大尉的证言》、《松井司令官随员冈田尚氏的证言》、《上海派遣军特务部成员冈田酉次少佐的证言》、《东京日日新闻金泽喜雄摄影师的证言》、《报知新闻二村次郎摄影师的证言》、《大阪每日新闻五岛广作记者的证言》、《第十军参谋吉永朴少佐的证言》、《第十军参谋谷田永大佐的证言》、《第十军参谋金子伦介大尉的证言》、《东京日日新闻铃木二郎记者的证言》、《东京日日新闻佐藤振寿摄影师的证言》、《同盟通讯社新井正义记者的证言》、《同盟通讯社映画部浅井达三摄影师的证言》、《东京朝日新闻足立和雄记者的证言》、《东京朝日新闻上海支局次长桥本登美三郎氏的证言》、《报知新闻田口利介记者的证言》、《都新闻小池秋羊记者的证言》、《读卖新闻摄影技师樋口哲雄氏的证言》、《同盟通讯社无线电技师细波孝氏的证言》、《炮舰势多号舰长寺崎隆氏的证言》、《福冈日日新闻三苫干之介记者的证言》、《海军从军绘画通讯员住谷盘根氏的证言》、《炮舰比良号舰长土井伸二中佐的证言》、《外务省情报部特派摄影师渡辺义雄氏的证言》、《大阪朝日新闻上海支局成员山本治氏的证言》、《读卖新闻森博摄影师的证言》、《上海海军武官府报道担当重村实大尉的证言》、《同盟通讯社上海支社长松本重治氏的证言》、《福岛民报箭内正五郎记者的证言》、《第二联合航空队参谋源田实少佐的证言》《企画院事务官冈田芳政氏的证言》、《领事官补岩井英一氏的证言》、《陆军报道班成员小柳次一氏的证言》、《领事官补粕谷孝夫氏的证言》、《野跑兵第二十二联队长三国直福大佐的证言》。补遗交代了和上海派遣军参谋松田千秋大佐等32位当事人联络的情况。其中有的本人拒绝采访,有的因年高而为家人拒绝,有的在联络中去世,也有少数作了简短回复。在拒绝受访者中,认为南京大屠杀为“未有之事”谈亦无益居多;少数则因怀疑作者的立场而不愿谈,如东京日日新闻记者浅海一男,事发时曾报道哄传一时的“百人斩”(肇事者因此战后被南京法庭判处死刑),在拒绝的同时特别说:“希望不要加入到否定这一‘世纪’大屠杀的军国主义的大合唱中去。”(30)


9. 《“南京事件”日本人48人的证言》


阿罗健一编,小学馆2002年1月出版。本编是《纪闻·南京事件》的“文库本”(31)。编排作了调整,除某些访谈的少量删节,全删了同盟社上海支局长松本重治的证言,新增了新爱知新闻记者南正义、参谋本部庶务课长谏山春树大佐、陆军省军务局军事课编制班大概章少佐的证言(32)和樱井よしこ的荐词、出版方的“写在文库化之际”,阿罗重新撰写了后记。樱井称此书为“南京事件”的“第一级资料”;阿罗的新旧后记的最大不同,是新后记特别强调日军在南京只有对军人的“处刑”,而没有对平民的犯罪。


资料集方面还有完全译自中国的现成资料或在中国的实地调查,如加加美光行、姬田光义译《证言,南京大屠杀》(青木书店1984年第1版)、《南京事件现地调查报告书》(南京事件调查研究会、一桥大学社会学部吉田研究室,1985年),不再介绍。

资料集之外,另有单篇文献、日记、回忆,访谈等。单篇资料数量庞大,大多内容零散,有些较集中的国内已广泛报道(如中译早于原文出版的《东史郎日记》(33)、已为国内摘译的《日中战争从军日记——一个辎重兵的战场体验》(34)),有些是国外的译本(如平野卿子译的拉贝日记《南京的真实》(35)),所以,在此只择要介绍三种在日本国内未引起足够注意的材料,其余在下篇中引及:

1. 《日军第十军法务部日志》

载高桥正卫编《续·现代史资料》六“军事警察”,みすず书房1982年版。本编内容基本未涉及南京,日本各派也都未予关注。但如前已述,日本战败时曾大量焚毁日军文献,第十军法务部日志是日军“仅存”(36)的法务部日志,而第十军所辖各部队又都与“南京事件”有关(第六、第一百十四师团是直接攻击南京的主力部队,第十八师团和国崎支队(37)为切断外部对南京的增援和南京守军的撤退分别攻占芜湖和浦口),所以第十军在攻占南京前后的表现,不仅对认识日军军风纪的一般状况有重要价值,对第十军——上海派遣军也可以推求——进入南京后的表现尤其可为重要参照(38)。

2. 《中支那方面军军法会议日志》

载同上。中支那方面军未设法务部,军法会议存在了不足一月。日志记载的案例以第十军为主,也有少量上海派遣军“军中逃亡”等案,可作为前志的补充。

3.《一个军法务官的日记》

此本晚近才发现,作为第十军法务部长,小川关治郎的日记正好是可以和第十军法务部日志互校的别本。小川日记除了实录第十军军风纪的本来意义之外,还有二点特别意义,即:一,证明小川在东京审判时为辩护方提供的证词不实(下将详及);二,证明日军军方战时记载对事实已有损益(39)。



下篇


无庸否认,南京大屠杀在日本的由来已久的争议从根本上说和“立场”有关,不过第一手文献不够充分不能不说也为“见仁见智”留下了余地。那么,日本现存的材料可以证明什么?可以证明到什么程度?哪些还有疑问?哪些还不能证明?以下择要作一简括。




1. 攻击南京是上海派遣军的预决还是“意外”


“八一三”出于中国“先发制人”,现在已为国内不少学者接受(40)。但日本派重兵来沪虽未占着先机,却也不是像日本流行观点所说仅为了消极的“保护日本侨民”。消极说源于东京审判时为松井石根的辩护和松井的自辩(41)。此说在南京大屠杀论脉中的意义是:进攻南京并非事前计划,而是战事发展“迫不得已”的“意外”,因此南京即便有“少量”暴行也是环境使然的“偶然”。


不必否认,日军在发兵时有过所谓“保护我居留民的生命财产和权益”的堂皇说辞,参谋本部也先后有过两次制令线的限制(42)。但这不等于攻击南京事出“意外”或“被迫”。如果我们将视界稍稍放宽,可以看到昭和后日军“下克上”久成风气,现地日军“暴走”的常态化,也已非所谓“将在外君命有所不受”可以比拟,有人称日本其时已成现地军“随心所欲的机制”(43),并非夸张。从皇姑屯、柳条沟的爆炸到“满洲国”的建立等一系列事件都由基层发动,事后中央都“不得不”追认,都是显例。“七七”后情况也是如此。当时陆军省军务课长柴山兼四郎大佐后来追忆他和参谋本部总务部长中岛铁藏少将向“支那驻屯军”司令香月清司中将传达中央“不扩大”方针时不仅被拒绝而且遭痛斥即是一个生动的例子(44)。从这一意义上说,有没有中央成命并不能作为判断日军行为的恰当根据。

但我们说日军进攻南京并非“意外”,确有实据,而不只是从一般情况的推导。日本旧军人团体编辑出版的“战史 ”资料《南京战史资料集》有为日军“正名”的意图,但如前所说,此集中所收日军高级将领日记对了解日军的决策还是有价值。我们从《饭沼守日记》中可以看到,上海派遣军尚未出发,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已明确表示:“应该放弃局部解决、不扩大方案”,“应断然地用必要的兵力以传统的精神,速战速决。比起将主力使用于北支,更有必要使用于南京”,“应在短时间内攻占南京”(45),与东京审判时所说不得已完全相反。《南京战史资料集》Ⅱ所收《松井石根大将战阵日记》新“发现”的10月之前的部分,更详细记录了松井的打算和心境。8月14日松井从陆相杉山元大将处获知将统辖上海派遣军时,即对军方尤其是参谋本部未将“中支”作为主战场“不胜忧虑”。次日的日记中记下了他的“痛感”:“应尽快断乎以铁锤使支那政府觉醒”。 16日他本想说动参谋本部第一部长石原莞尔少将,话不投机,转而游说参谋本部第二部长本间雅晴少将和杉山陆相,表示:“应以攻略南京为目的”,“有必要一举覆灭南京政府,因而对南京政府的压迫除了依靠武力的强力外,加上经济、财政会更有效”(46)。此时所说的“目的”,也是松井所辖的上海派遣军和再后成立的第十军的不变目标。所以攻占南京的日军中央命令虽较晚发出,对上海派遣军而言则是始终一贯的方针。


2. 日军是否曾有“和平”进入南京的打算

日本有一个长期以来未受辨别的说法,即声称日军兵临南京城下时,12月9日曾空投劝降文告,要求中方在次日中午前作出答复,中支那方面军参谋长塚田攻少将偕参谋公平匡武中佐、中山宁人少佐和冈田尚在中山门外等待至下午1时,未见回复,才向南京发动进攻(47)。今天更将劝降书发挥为“按照国际法”的“和平开城劝告文”(48)。此说在日本“虚构派”“中间派”中十分流行,其潜台词,用渡部升一的话说:“如果这时中国投降,将什么都不会发生。”渡部并声称:“率领国民政府的蒋介石并没有向世界倾诉南京大屠杀,原因就在这里”(49)。此篇劝降文告“虚构派”看得很重。《真相·南京事件》便以《拉贝日记》未记此事作为日记不实的一个根据(50)。以不记某事作为不实根据的不经,无须一辨,但9日到10日的期限日军是否“和平”地等待了一天——从中可见中国军队如果撤守日军有否“不加以攻击”的诚意,则值得澄清。

据当时在宁的中外人士的记录,查明9日到10日日军是否停止攻击并不困难。《拉贝日记》 12月9日一开始就记载了“空袭从一大清早就持续不断”。日军轰炸后来也未停顿。拉贝在第二天续记“隆隆的炮火声、步枪声和机枪声从昨天晚上8时一直响到今天凌晨4时”,“今天城市全天遭到了轰炸”(51)。当日日记还记载了前一夜(9日晚)日军差一点占领光华门及推进到长江边自来水厂的情况。《魏特琳日记》12月9日记:“今晚,当我们参加记者招待会的时候,一颗巨大的炮弹落在了新街口,爆炸声使我们都从座位上站了起来。”次日日记记载了“夜里枪炮声不断” (52)。费吴生(George A.Fitch,亦多音译成费奇)的南京“日记”记于“1937年圣诞节前夕”,起始时间是12月10日,其中10日记:“重炮轰击着南京南部城门,炸弹在城内开花。”(53)此条记载虽未注明具体时间,难以判断是否在“劝告”的期限正午之前,但与上引互参,可以作为一个证据。12月9日日本的“劝告”发出后,日本并未停止进攻,在国人的记载中也可以看到。蒋公穀在《陷京三月记》中记:“(9日)听说敌人已攻到麒麟门一带,逼近城垣了。枪炮声较昨日更来得密集而清晰。城南八府塘,已遭到敌人的炮弹。……夜间十二时后,炮声转烈,都向着城中射击;窗外不时掠过一道道的白光。”(54)敌至麒麟门的“听说”,有日军记录可证(55)。次日上午日军的攻击《陷京三月记》中有更详细的记录(56)。从这些互不相关的中外人士的纪闻,我们可以看到日军的言行完全不一:所谓的“劝告”发出后,南京不仅没能免遭攻击,反而因日军的到来,在空投的炸弹之外增加了大炮的直接轰炸。

日军寡信如此,虚构派为什么还每每提出?或许“虚构派”以为日军高层意在“和平”,轰炸只是上命未能下达。那么,就让我们再来检查一下日军自己的记录,看看是不是有什么“误会”。日军第九师团在9日下午4点,也就是“和平开城劝告”发出之后,发布了如下的命令:

……
二、师团利用本夜之黑暗占领城墙
三、命两翼部队利用本夜之黑暗占领城墙,命左翼队长将轻装甲车两小队归右翼队长指挥
四、命炮兵部队根据所需协助两翼部队作战
五、命工兵部队主要协助右翼部队战斗
六、命其余各部队继续完成之前任务(57)



等待“和平开城”反应的背后,原来是“利用本夜之黑暗占领城墙”(58)!这样的行动是否仅限于第九师团,只是个“偶然”?让我们继续检查日军的有关材料。据第六师团“战时旬报”记:


9日夜半,第一线部队决行。为了立即利用夜袭成果,师团长上午六时至东善桥,命令预备队并炮兵队向铁心桥前进。(59)



第六师团也是“夜袭”。第一百十四师团的“作战经过”记:


9日夜,秋山旅团突破将军山附近敌人阵地,急追敌人。10日晨,占领雨花台附近阵地,达到敌前,并立即开始进攻。(60)

秋山旅团即第一百十四师团属下的步兵第一百二十七旅团。在师团的“战斗详报”和“战时旬报”中对9日晚到10日正午的不间断攻击有详细记载(61)。不仅是师团一级的文献,基层也不乏有关的记载。如属于第十六师团的步兵第三十三联队,在“战斗详报”中记:

联队12月9日夜按照师团“命步兵第三十三联队(缺第一大队及第五、第八中队)作为右翼队从本道(含本道)北侧地区攻击前进,和右侧支队的战斗地域五旗蒋王庙、玄武湖东方五百米南京城东北角连成一线(线含右方)”之命令,光荣地沐浴着接受攻击紫金山一带高地的重大任务的将士,斗志愈益昂扬。(62)

从上可见,日军在“和平开城劝告”发出后,借着夜幕发动攻势并未稍息,并未信守等待中方答复的承诺,源自东京审判的所谓中方逾期未作回答,“日军才开始总攻击”云云,完全不合事实(63)。


3. 南京周围有没有被日军屠杀的大量尸体

近30年来,特别是近10年来,随着一些重要史料的重见天日,完全否定日军暴行已日益困难,日本有些人不得不作出战略调整,将一些较“次要”的罪行,推出任斩,但对关键的、具有标志意义的“大屠杀”则仍绝口否认,半步不让。虚构派大井满的态度就是这种丢卒保车例子的典型。他在《编造出来的南京大屠杀》中说:“当然,我并不是说日本军完全没有不法行为。七万人的军队什么都不发生,没有这样的道理,这是谁都会认为的常识。大西参谋给强奸兵重重的耳光,并抓至宪兵队,这样的事无疑在各个地方都有。”(64)而在《诸君!》的问卷调查中,他在第一项被杀人数的选择答案中填了“12”(65),“12”是表明“无限地接近于0”。

南京的被杀尸体最终通过掩埋、焚烧、弃于江中等途径清除干净,但在相当一段时间却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这是否认南京屠杀的最大障碍,也是虚构派着意“辩驳”的一个关键。松井石根的专任副官角良晴少佐,晚年撰文《支那事变最初六个月间的战斗》,因文中谈到日军的大规模屠杀,生前未被刊出(后刊于旧军人团体主办的《偕行》1988年1月号)。因为角氏的特殊身份,所以他的回忆一经披露,立即引起了争议。其中最大的争点是“下关附近的十二、三万尸体”(66)。据角良晴说,造成这些死者的真凶是第六师团,而下达屠杀令的是上海派遣军参谋部第二课参谋长勇中佐,长勇下达命令时他也在场(67)。对此,“虚构派”“中间派”一致质疑。《南京战史》以为角良晴的回忆“多有矛盾,缺乏信凭性”(68)。《南京战史资料集》所附“战史研究笔记”也认为:“角氏的误解、偏见、记忆失误不胜枚举”(69)。然而,角良晴所说并非孤证。

松井石根本人的日记就有一条证明。松井日记12月20日记:

朝10点出发,视察挹江门附近的下关,此附近仍是狼籍之迹,尸体等仍尽其遗弃,今后必须清理。(70)

第十军参谋山崎正男少佐在12月17日日记中有这样的记载:

到了扬子江边的中山码头。……河岸遗弃有无数死尸,被浸于水中。所谓“死尸累累”也有不同程度,这个扬子江边才真是死尸累累,如果将之放在平地上,真的可以成为所谓“尸体山”。但看到的尸体已经不知多少回,所以已不再有一点吃惊。(71)

“中山码头”一带,与角良晴所说正是同地。


“支那方面舰队”司令部军医长泰山弘道海军军医大佐12月16日坐水上飞机到南京,下午 2时,他与舰队“机关长”、“主计长”等一行去战地“参观”,他在当日日记中记:

从下关码头起,在修建的一直线的广阔的道路上开着,路面上散乱着步枪子弹,宛如敷着黄铜的砂。路旁的草地散着活生生的支那兵的尸体。

不久,从下关到通往南京的挹江门,高耸的石门下是拱形的道路,路高约三分之一埋着土。钻入门,从下关方面就成了一条坡道。汽车徐徐前进,感觉是开在充满空气的橡皮袋上缓缓的向前。这辆汽车实际是行驶在被埋着的无数敌人尸体之上。很可能是开在了土层薄的地方,在行进中忽然从土中泌出了肉块,凄惨之状,真是难以言表。(72)

此处之“下关码头”到“挹江门”一带,与角良晴所说也是同地。从这几位无关者的相同记载,此事之确凿不移,不应再有任何疑义。而且,不论其中有没有平民,从江边不是战场来说,“死尸累累”至少是屠杀俘虏的结果。


《南京战史资料集》所附“战史研究笔记”中对角良晴所述中有一条特别予以“批判”。其谓:“‘在横陈着累累尸体的河岸道路上静静地走了两公里。感慨万千。军司令官的眼泪呜咽着往下流’的记述实在让人吃惊。爱着中国,爱了中国的大将决不会在战场的弃尸上行车。而且,车体低的轿车也决不能够在这之上走两公里。我以为,仅在这点上,完全是编造,谁都可以断言。”(73)但这样的“断言”未免武断。这不仅是因为有泰山弘道等(74)所说的“行驶”在“无数尸体之上”的支持,而且是因为这是一个反常理的事,编造是不会走这样的险径的。

屠杀在当时的广泛程度,日军官兵的记载有相当的反映。以下我们再来看一看泰山弘道在上引16日日记中接着的记载。

即将开出门洞进入南京一侧,累累的敌尸成了黑焦状,铁兜、枪刺也被熏黑,用于铁丝网的金属丝和烧塌的门柱的残木相重叠,堆积的土壤也烧成黑色,其混乱和令人鼻酸,无法形容。

门右首的小丘上,刻着“中国与日本势不两立”,显示着蒋介石宣传抗日的痕迹,接近市内,敌人遗弃的便衣兰布棉袄,使道路像褴褛的衣衫,而穿着土黄色军服,扎着神气的皮绑腿,手脚僵直仰卧着的敌军军官尸体,也随处可见。

上引只是泰山弘道到南京第一天所见的一个片段,他在南京的三日,每到一处,都遇到了大量尸体。如第二天(17日)早上,在下关的另两处,看到了“累累尸体”,并亲见一个“血流满面”“求饶”的中国士兵被一“后备兵”(75)从身后近距离枪杀;上午在中山北路沿途看到“累累尸体”;下午与大川内传七上海海军特别陆战队司令等“视察”下关下游的江汀,看到“无数焦黑的敌人尸体”,又在江堤内看到“‘尝了日本刀滋味’的敌人尸体六七十具”。18日,先在狮子林,看到“此处彼处都是敌人遗弃的尸体”;又在山麓的兵营外,看到“散落的尸体”;到了中山公园,又看到“散落的敌人尸体”(76)。

类似的事发时留下的第一手材料,最有力的证明南京周围至少有大量中国军人——当然不只是中国军人,以下我们会述及——的尸体。那么,这些尸体究竟是战死者还是被屠杀的军人呢?我们在探明这一日本争论不休的“疑问”之前,先来检查一下日军高层有没有下达过屠杀令。


4. 在攻占南京过程中日军高层有没有下达屠杀俘虏的命令

日军在攻占南京的过程中,对停止抵抗的中国俘虏进行了大规模的屠戮,这一暴行出自日军高层的命令,还是仅仅是基层部队的自发行为?由于现存的材料残缺不全,给认识这一问题带来了很大的困惑。日本虚构派因为不承认任何意义上的杀戮(77),当然矢口否认有过屠杀令,日本军史学界的代表作“战史丛书”和《南京战史》也不承认或倾向于否认屠杀出自自上而下的命令(78)。


在现存史料中,有三条记载明确的涉及了屠杀令,即:第十六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中将12月13日日记中所记:

因为原则上实行不留俘虏的政策,所以从开始即须加以处理。(79)

第十三师团步兵第一○三旅团旅团长山田栴二少将12月15日日记所记:

就俘虏处理等事宜派遣本间骑兵少尉去南京联系。

得到的命令是全部杀掉。
各部队都没有粮食,令人困惑。(80)


第一百十四师团步兵第六十六联队第一大队战斗详报所记:

八、下午2点0分收到由联队长下达的如下命令:



下记


1、根据旅团命令,俘虏全部杀死;
其方法为,以10数名捆绑,逐次枪杀,如何?
2、兵器集聚,待新指示下达为止派兵监视;
……



九、基于上述命令,命令第一、第四中队整理集聚兵器,派兵监视。



下午3点30分,集合各中队长交换处决俘虏的意见。结果决定各中队(第一、第三、第四中队)等份的分配,以50名一批由监禁室带出,第一中队在露营地之南谷地,第三中队在露营地西南方凹地,第四中队在露营地东南谷地进行刺杀。
但应注意监禁室周围需派兵严重警戒,带出之际绝对不能被感知。



各队均在下午5时准备结束,开始刺杀,至7时30分刺杀结束。



向联队报告。



第一中队变更当初的预定,欲一下子监禁焚烧,失败。



俘虏已看透因而无所畏惧,在军刀面前伸出头,在枪刺面前挺着胸,从容不迫,也有哭叫哀叹救助的,特别是队长巡视之际,哀声四起。(81)



因为这三条材料出自事发当时,属于“第一手”,对复原屠戮俘虏是否出自命令有特殊的价值,所以日本虚构派和部分中间派不惜笔墨,详加“论证”,号称中岛和山田的记载与屠杀令无关,而第六十六联队第一大队战斗详报的屠杀记录从时间和内容两方面看都与事实相违背,因此是编造。



我曾通过广征事发当时的相关文献,参以当事人事后的回忆,证明上述记载就是屠杀令的明证(82)。其中主要论据为:一,第十六师团所辖第三十旅团黎明前发布的“各队在有师团[新]指示前不许接受俘虏”的命令(83)与中岛日记的精神一致,而之所以肯定此命令指的是屠杀俘虏,是因为有第三十旅团下属第三十八联队副官儿玉义雄少佐有关此项命令的如下回忆:



接近于南京一、二公里,在彼我相杂的混战中,师团副官通过电话传来了师团的命令,‘不许接受支那兵投降,处理掉’,居然会下这样的命令,令人感到震惊。师团长中岛今朝吾中将是有人格魅力的豪快的将军,但这一命令无论如何都不能让人接受。对于部队来说,实在让人吃惊和困惑,但作为命令不得不往下向大队传达,以后各大队没有就此事报告。(84)



儿玉的回忆出于中岛日记引起争议之前,不可能已有针对性的问题意识,所以他所说的“不许”应是三十旅团“不许”的最直接、最明确的证明。从中岛今朝吾日记到三十旅团命令到儿玉义雄回忆,师团、旅团、联队,“首尾完具”,一脉相传,中岛今朝吾日记中屠杀令记载之可靠,无复存疑的余地。二,山田日记不仅“文脉”毫无捍格之处(85),而且有属于第一○三旅团的第六十五联队在海军码头附近和上元门以东四公里处的大量屠杀俘虏的事实为证(86)。三,丁集团(第十军) 13日上午8时30分发布“歼灭南京城之敌”(87),所部第一一四师团接命后于9时30分下达“应使用一切手段歼灭敌人”的命令(88),所部第一二八旅团接命后于12时发出“不惜一切手段歼灭敌人”的命令(89)(第六十六联队的直接顶头上司是一一四师团所辖的一二七旅团,该旅团记载已焚毁,属于同师团的一二八旅团当时也在南京地区,所传达的命令应该一致),第六十六联队战斗详报所记下午2时接到的命令正是“顺理成章”的,完全没有虚构派所说的时间和内容上的抵牾。所以不论当时上级命令是否明确,但六十六联队接命后的屠杀确实是在上级命令下的行动。



综上所述,可以下一个肯定的结论:日军在攻占南京的过程中屠杀的大量俘虏,不是所谓“一部分官兵造成的突发、散发的事件”(90),而是由现地日军自上而下的命令造成的。虽然今天已无法复原或无法完全复原攻占南京的方面军和军一级的有关俘虏命令的真相(91),但至少可以肯定,日军在师团一级确实曾下达过屠杀令。


5.南京城周边的大量中国军队尸体是战死者还是被屠戮的俘虏



日军下达过屠杀令,不仅从残存文献的“文脉”中可以发现,关键还是因为如前所述有南京周边地区大量中国军人死亡的事实根据。因此日本除了大屠杀派的少数人,都特别强调南京城外的尸体死于“战斗”,而非屠戮。但梳理现存的日军各级战报和阵中日志的记载,可以看到,在上海派遣军和第十军“彻底扫荡”和“歼灭”“敌军”的命令下,日军许多部队的所谓“歼敌”,实是屠杀俘虏。



隶属于上海派遣军第九师团的步兵第七联队,在12月7日—13日的“虏获表”中“俘虏”无一人,而“敌人弃尸”505具(92),就当时投降接踵而至的情况说,无一活口,一定是因为第七联队“不留俘虏”。在第七联队12月13日—24日《南京城内扫荡成果表》之二中,“败残兵”的“刺射杀数”达6670人 (93),而俘虏也没有一人。《步兵第七联队作战命令甲第一一一号》明确命令“将败残兵彻底地捕捉歼灭”(94)。“歼灭”之意可含俘获,但将以上命令和结果两相对照,第七联队在攻打南京以及城破后在扫荡中的“歼灭”指的是肉体上消灭,应该没有疑问。而且13日南京失陷后中国军队已放弃抵抗,被杀人数反而大大超过了之前,除了屠杀俘虏,也难以有其他解释。



上海派遣军第十六师团是进攻南京的主力部队之一,其属下步兵第三十三联队,在《南京附近战斗详报》中称:



(13日)下午2时30分,前卫的先头部队到达下关,搜索敌情的结果,发现扬子江上有无数败残兵利用舟筏和其他漂浮物流往下游,联队立即组织前卫及高速炮对江上敌人猛烈射击,经二小时歼灭敌人约2000。(95)



在同一详报的第三号附表的“备考”中记录了12月10日—13日包括“处决败残兵”和“敌人弃尸”两项的尸体6830具(96)。同属于第十六师团的步兵第三十八联队奉命对城内“彻底扫荡”, 12月14日的《南京城内战斗详报》的附表虽未如第三十三联队、第七联队等详列“敌人弃尸数”或“刺杀敌人数”,但在“(五)”中明确记载了“全歼敌人”(97)。



隶属于第十军的第一百十四师团,在12月15日战斗详报“附表第三”中记“敌人弃尸”共 6000具,而在“附表第一”日军伤亡之一、二、三分表中死亡者合计为229人。



隶属于第一百十四师团的步兵第六十六联队第一大队,情况也相仿,12月12日攻入南京前日,“毙顽强抵抗之敌兵700人”,而自己只死了9人(98)。同大队在12月10日—13日共死17人,而被杀之“敌”则多达80倍以上,达到约1400人。



隶属于第十军第六师团的步兵第四十五联队第十一中队在江东门的“遭遇战”中“毙敌”3300人,而己方死伤相加仅80人。不仅在江东门,据第六师团“战斗详报”记,第四十五联队第二第三大队、第十军直属山炮兵第二联队之一部、第六师团骑兵第六联队之一部在从上河镇到下关的整个战斗中,不仅以十分之一的兵力击败了中国军队,而且“毙敌”11000人,而己方“战死”仅58人,约190比1(99)。



上引材料有两点非常值得注意,一是只有“敌人弃尸”而没有俘虏,一是“敌人弃尸”数量与日军死亡之比例极其悬殊。在对垒的两军中出现这样的情况,只有两种可能,一是武器装备差距过大,一是一方是已放下武器只能任人宰割的俘虏。当时是哪一种情况,因材料俱在,并不难征明。比如上述第四十五联队的江东门之战,不仅是“零距离”的“白刃战”,而且又持同样的武器(100)。上海派遣军参谋副长(副参谋长)上村利道大佐,12月26日参观挹江门南侧高地的防御设施及富贵山炮台,对地下掩体设施的“规模壮大”“深为感叹”。同是这位上村利道,在次年 (1938年)1月6日去第十六师团参观“虏获兵器试验射击”后,在当日的日记里留下了这样的记录:



下午作为殿下的随行去16D(“殿下”指上海派遣军司今朝香宫鸠彦中将,“D”为师团之代码——引者)视察虏获兵器的射击。自动步枪、步枪、手枪、LG、MG(LG指轻机关枪,MG指重机关枪——引者)、火炮等良好的装备,决不亚于我军的兵器,令人感怀。(101)



参谋本部第三课课员二宫义清少佐在赴中国考察后写的“视察报告”中说:“在近距离战斗所用武备上,[日军]和中国军队相比,不论在资质还是在数量上都处于劣势。”(102)上海派遣军10月在宝山作战时,24厘米榴弹炮、30厘米臼炮多次发射出的炮弹都不爆炸,11月渡过苏州河后,24厘米榴弹炮多次在管内爆炸。不仅重武器,轻武器日军更没有明显的优势。日军攻打上海前任参谋本部支那课长、战争爆发后任第二十二联队联队长的永津佐比重大佐,曾因旧式手榴弹质量低劣,每有“不发弹”(掷出后不爆炸),向上海派遣军参谋大西一大尉大光其火。无独有偶,10月11日在宝山蕰藻浜一线作战战死的第一百一师团步兵第一百一联队联队长加纳治雄大佐,在临死前给师团参谋长的信中也提到手榴弹的“点火不充分”。普通武器如此,“高科技”武器亦如此。在开战前夕从德国运至南京,装备在鸡鸣寺东侧高地的电动瞄准的高炮,在当时是最先进的,曾使日本海军航空兵感到很大的威胁。曾任步兵第二十联队第一大队第三中队中队长的森英生中尉说:德国对中国的军援使他感到日本受到的是“德国的打击”(103)。引述此类材料并不是要证明中国军队武备已优于日军,在总体上,尤其在飞机、重炮、坦克等重武器上,应该说日军还是占有优势,但这种优势的效果主要体现在攻坚战和远程破坏上;我在此想说明的只是:在近距离战、肉搏战、夜袭作战上,日军并没有以一当十、以一当百的法宝。



所以,在南京周围敌我双方死亡之悬殊如此,除了对放下武器的俘虏的屠戮,不可能有任何其他的解释。所谓“战斗”,所谓“零距离”的“白刃战”云云,不过是各部队为了邀功的饰词。



南京城内外的大量尸体是被屠杀的俘虏,从军方文献中完全可以证明,同时,在第一线的下层官兵的记录中则有许多屠杀俘虏的亲身经验和亲历见闻。我们不妨再略作征引。步兵第四十五联队第七中队小队长前田吉彦少尉在12月15日日记记录了当天“听说”的所在大队“后备补充兵”屠杀被押送俘虏的经过:



起因只是很小的事,因为道路狭窄,在两侧拿着上了刺刀的枪的日本兵,好象是被挤而落入还是滑入了水塘里。[日本兵]勃然大怒,决定打还是骂,害怕的俘虏忽都避向了一旁。在那里的警戒兵也跳了起来。所谓“兵者,凶器也”,哆哆嗦嗦端着刺刀枪叫着“这个畜生 ”,又是打又是刺。恐慌的俘虏开始逃跑。“这样不行”,于是边叫“俘虏不准逃”“逃的话枪毙”边开枪,当时一定是这样。据说就是这样的小误解酿成了大惨事。……不能不说此事使皇军形象扫地。为了隐蔽这一惨状,这些后备兵终夜不停,到今晨才大体埋完。这是“非常”或极限状态下以人的常识所无法想象的无道行为的实例。(104)



这样的“误杀”,在当时屡有发生。所以究竟是不是“误杀”,反而无须再论。


步兵第二十联队第三机关枪中队牧原信夫上等兵在12月14日的日记中记:



上午八点半,一分队协助十二中队去马群扫荡。听说残敌因为断了顿,摇摇晃晃地出来了,所以立即坐汽车出发。到达的时候,由步枪中队解除了武装的三百十名左右的敌人正等待着,迅速地全部枪杀后即回来。……在铁路沿线分叉的边上,有百余名支那军受到友军骑兵的夜袭,全部被杀。……下午六时……抓到了六名败残兵,枪毙了。……今天一处异样的风景是某处的汽车库,敌人一百五六十名被浇上汽油烧死。但今天的我们已是看多少尸体都不会有任何反应了。(105)



仅仅一日之中,牧原信夫和他所在的分队就亲眼所见和亲自参加了如许的屠杀,这不是牧原信夫和他的同伴特别有“幸”,这只是当时在南京日军整体的一个缩影。泰山弘道在12月19日日记中记:“据闻,最后坚守南京的支那兵,其数约有十万,其中约八万人被剿灭……。”(106)这“八万人”中的大部分,当都是如上所述的“解除了武装”者。



步兵第七联队第二中队的井家又一上等兵在12月16日日记中记:



下午再次外出,捕来年轻的家伙三百三十五人。……将此败残兵三百三十五人带到扬子江边,由其他士兵枪杀。(107)



步兵第二十联队第三中队第一小队第四分队的林(吉田)正明伍长,在日记中多次提到杀戮,其中24日中有将7千名“俘虏”带到长江边枪杀的记载,所谓“前记的俘虏七千名也成了鱼饵”(108)。林正明的记载有两点值得注意:一,上引泰山弘道、山崎正男等说16、17日在江边已见大量尸体,“24日”仍在江边杀俘,说明当时江边已成了屠场;二,日本右翼将否定推尸入江作为否定江边屠杀的一环(如果并无推尸入江之事,则大部分遗骨应该还在),而此处所谓“鱼饵”,再一次证明日军屠杀后尸体是推入江中的。



上引前田吉彦说的屠杀的细节,还是“据说”,井家又一在12月22日的日记中则向我们提供了一个亲身经历:



傍晚天快暗下来的下午五点,在大队本部集合,准备去杀败残兵。一看,在本部院子里,有一百六十一名支那人,正在等待神明,不知死之将至地看着我们。带着一百六十余名……,关入了这里的一座房子。从屋子中带出五人刺杀。“嗷——”叫的家伙,嘟哝着走着的家伙,哭的家伙,可以看到完全知道结局的丧胆相。战败的兵的出路就是被日本兵杀掉!用铁丝绑着手腕,系着脖子,边走边用棍打。其中也有唱着歌走着的勇敢的兵,有被刺后装死的兵,有跳入水中阿噗阿噗残喘的家伙,有为了逃跑躲入屋顶的家伙,因为怎么叫也不下来,就浇上汽油用火烧,火烧后两三人跳下来,被刺死了。



黑暗中鼓着劲刺杀,刺逃跑的家伙,啪、啪的用枪打,一时这里成了地狱。结束后,在倒着的尸体上浇上汽油,点上火,仍活着的家伙在火中动了,再杀。后来燃起了熊熊大火,屋顶上所有的瓦片都落了下来,火星四散。回来的路上回头看,火仍烧得通红。(109)



如果说前引木佐木久等的“义愤”还不失人道的意识,井家又一的立场则已无人性可言。



上引大多出自《南京战史资料集》。此集出版者“偕行社”对日军在南京的暴行持否定态度,但因日军在南京的暴行非如日本右翼所说只是“偶发”的个别行为,所以既要汇编史料,就不可能“干净”地不留痕迹。而散见于各种出版物的相关记载中,也可以看到不少类似的材料。



辎重兵第十六联队第四中队第二小队第四分队第十九班的小原孝太郎,应征时是千叶县小学教师,他的日记从1937年9月1日入伍到1939年8月7日除队,一日不缺。1937年12月15日这样记:



那一带好象就是南京。翻过了山,在稍稍平坦的地方有个村庄。在这里遇到了让人吃惊的景象。在竹栅栏围着的广场中,多达二千名俘虏,在我军的警戒里小心地待着。让人吃惊。后来才知道这正是攻击南京时俘获的俘虏。据说俘虏约有七千人。他们举着白旗来,被解除了武装。其中当然也有在战斗中俘获的,各种情况都有。他们中也在军服之外穿着便服的。在这里先检查一遍,以决定枪杀、役使还是释放。听说在后面的山里被枪杀俘虏的尸体,堆积如山。南京的大部分则好象已经过了清理。


12
月17日日记中详细记录了在“征发”时斩杀被发现的“败残兵”的血腥过程,同时还记有:



俘虏来了,正是昨天在那个村子里的俘虏。拿着枪刺的约一个小队穿插在中间,走啊走,不知有多少。跑过去问,说是有四千俘虏。都是三三、三八和二十联队在这一带战斗俘获的。护卫也都是这些联队的人。带着这些东西派什么用处?是去南京么?有的说都枪杀,有的说带到南京去服役。——总之,不知道,但俘虏原有两万人,处理的只余下这些了。


18
日前往南京途中,小原孝太郎也遇到了大量的尸体,在当天的日记中他这样记:“尸体堆积如山,想象着[我军]翻越尸体一路追击敌人直至南京附近的样子。”(110)这样“如山”的尸体的正身,当是记述者所见的俘虏。



步兵第二十联队第三机关枪中队的北山与上等兵,三十年代初曾因参加左翼组织被捕,1937年8月31日应征。他的日记曾受到所在中队的检查。在12月13日日记中,北山与记载了一个中国学生兵,因不堪忍受日军的暴虐而“乞求”日军对自己喉咙开枪,北山与说:



屠杀这样没有任何抵抗,指着自己的喉咙哀求“向这里开枪”的人,是日本兵的耻辱。



在12月14日的日记中北山与也提到了杀俘:



过了晚十二点扫荡结束回来。好象解除了八百名的武装,一人不剩的全杀了。敌兵未必会想到被杀。似乎主要是学生,听说大学生也很多。(111)



除了当时的记载,近年也偶有当事人打破沉默,出来作证。如第十三师团山炮兵第十九联队第三大队某士兵(谓:“因虑胁迫,姓名不能公开”)作证:



[在往南京进发的途中]驻于某村落,男的全部从房子里带出去,用手枪或步枪枪杀。女子和小孩全部关入房内,晚上强奸,自己没干这样的事,但我想其他人很多都进行了强奸。而且,次日一早,将这些被强奸的女子和小孩全部杀死,最后连房子都烧毁。这是连回来住处都没有的杀戮着的前进。自己都不可思议为什么会如此的愚蠢,得到的回答是这一地区抗日思想相当激烈,所以命令全部杀死。总之,这是一场放火、抢劫、强奸、杀人的罪孽深重的战争。



我认为这是我们实在应该道歉的一场战争。我们到了接近南京城的幕府山附近,这一次的俘虏到了无法数清的程度。两角六十五联队(“两角”指联队长两角业作大佐;当时第十三师团的主力在江北,仅派第六十五联队参与进攻南京,第十九联队之一部随六十五联队行动—— 引者)的俘虏约二万人。在这些“俘虏”中,从十二三岁的孩子到蓄着须有皱纹的老头,凡是男人都囊括了进去。



……[幕府山炮台下关押的五千被绑俘虏]这一次是两列纵排,向着不知道哪里的扬子江方向走去。两侧约两、三米处日本兵荷枪实弹,拉着绳索,但途中俘虏兵因一人跌倒,接着相继跌倒。没来得及爬起来,就都被刺刀嚓嚓地刺杀了。



后来的俘虏兵只能绕道而行,约一公里的路走了四公里才到了扬子江。扬子江南侧不知道是兵舍还是什么建筑物,到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了。这里从二楼的窗口和一楼都有步兵端着枪对着。这里的广场坐着五千名俘虏。北面是约数米[高]的石垣,即使相当晚了仍能感到是高的石垣。因此,从那一侧是无法逃跑的。俘虏全部坐在那里。有想试军刀要把俘虏拉出来准备砍头的家伙,有想用枪刺刺的家伙,结果都如愿的干了。



自己实际自参战以来,没有砍过人头,借了曹长的刀,砍了正睡着的俘虏,但只砍了一半。实际砍头是不容易的。怎么都无法切下去。这时,“哇”的一声叫了起来,[俘虏]都站了起来。本来应该根据机关枪小队长“打”的命令,才不能不打。但五千人都站起来了,我们也都不能放手了。所以在没有“打”的命令下,哒哒哒哒就开起了机关枪。我也想打一发试试,就打了一发,因为觉得危险,就没再打,但机关枪一起射击,俘虏兵五千人就全部倒地了。



接着,拿着枪刺去刺,因为也许还有活着的,自己拿着的不是日本枪,而是支那枪,而支那枪不能装日本的枪刺,没办法,只能借战友的日本枪,而背着自己的支那枪,在人身上走着,刺了三十人以上。第二天早上,手臂痛得举不起来。(112)



这位因“胁迫”而不能公开姓名的原日军士兵的具体描述,让人看到的已不仅是日军对国际法的违反,更看到了日军与战争伦理的完全背道而驰。



在日军所有暴行中,屠杀俘虏在现存日本史料中证据最为充分。把这些材料梳理清楚,我想日本虚构派不应该再有话说——如果真像他们自我标榜的论从史出的话。


6.攻占南京日军的军风纪状况究竟如何



对日军占领南京后的表现,日本虚构派、中间派的观点和大屠杀派截然对立。屠杀派所编日本老兵的日记、回忆和西方有关记录,有不少日军杀人、放火、抢劫、强奸的记载,虚构派所编回忆则完全否定日军有过暴行,中间派在否定上虽似并不决然,但因只承认有偶发的少量暴行,在整体估价上与虚构派没有区别——虚构派便一贯强调美苏等国军队都有军风纪问题,所以如果只有“少量”暴行,日军的暴行便不能成为特别的问题。这种日军无过论(113)早在东京审判时被告方已三复其言,长期以来不仅对日本主流观点有着持久的影响力,对中日之外的“第三者”也有一定影响(如前述东京审判时印度法官R.B.Pal、荷兰法官B.V.A.R ing、美国占领军参谋第二部部长C.A.Willoughby等人的主张)。又因日本一直有人认为中、西方留下的证据是战时“敌国”或助敌之国的宣传,不具有客观性,因此,要避免陷入真伪混淆的“见仁见智”的纠缠,不从日本军队自己的记载入手,很难根本解决。



如前已述,上海派遣军法务部日志今已不存,“偶然”保留下来的第十军法务部日志也恰恰没有攻占南京后日军表现的记录,但攻占南京后的记录今虽不传,南京之外的日军表现记录却有较详的保存。作为同一时期的同一支部队,南京之外的军风纪状况,应该可以反映南京之内的日军状况。



从第十军、中支那方面军两级法务部门日志和小川日记等文献可以看出:(1)第十军滞留中国的短短数月间,国共两党在江南地区尚未形成有组织的反抗,日军控制相对“安定”(114),如果暴行与所谓“报复”等因素确实有关(115),日军暴行理当是最少的时期,然而,第十军暴行仍可谓十分严重。(2)日军的暴行包括肆意的杀人、放火、抢劫、强奸,其中尤以强奸更为频繁和无所不在。(3)由于约束日军军风纪的军法部门的规模和机能的限制,特别是宪兵人数稀少,大量的暴行没有也不可能纳入宪兵的视野,所以军法部门受理的案件,日志和日记所反映的日军暴行,不可能是日军犯罪的全貌,而很可能只是日军犯罪的冰山一角。(4)日军设立军法部门的正面理由是维护军风纪,它对日军官兵有所制约,两者之间也确有冲突。这种冲突既表现在日军官兵的对抗,更表现在各级长官对部下的加意回护。这使得日军军法部门的作用在机制性的限制之外又多了一层限制。(5)维持军风纪本是军法部门的职志,但作为日军的一部分,决定了日军军法部门在根本上不可能“损害” 日军。大量案犯或无罪开释,或重罪轻罚,确有外在的“压力 ”,但关键还是军法部门本身的退让。军法部门受理的案件虽只是整个日军暴行的有限部分,甚至是一小部分,但军法部门失于严查,失于追究的宽纵态度,对更广泛的日军官兵暴行的发生在客观上起了催化作用。(6)与对日军暴行的宽纵相反,日军军法部门对中国人“违法”的处置极其严厉(残存的日志、日记中有限的被疑为试图反抗的当事人悉数处死为最有力证明),在日常监管中,宪兵对中国人稍有不从即严加重罚,表现得更为横暴苛刻。所以,对中国人而言,日军军法部门只是严厉镇压的机器。(7)由此,可以下一个总结论,所谓“日军军风纪严明”,所谓日军“犯罪率世界最低”,即使仅案以日军自己留下的原始文献,也完全不能成立(116)。


7.
日军攻占南京时的表现当时的日本军政当局是不是毫无所闻



日本右翼一贯认为东京审判是“胜者的审判”,在东京审判之前,世人并不知道有“南京大屠杀”,不仅不知道大屠杀,也不知道日军的大规模掠夺、强奸、放火等暴行,而“不知道”是因为“不存在”,所以“南京大屠杀”完全是由东京审判编造出来的。这一论调由来已久,至上世纪80年代以后开始受到特别的强调(117)。这种论调本来不必一辨,道理很简单,因为一,“罔闻”不等于“乌有”;二,每个人所见都只是一个局部,即便不论所说是否如所见,也不能下全局性的结论,此即历史学所谓的“说有容易说无难”。但这不是说“不知道”本身是一个站得住脚说法。



日军12月13日进入南京,最初南京的部分市民和外国侨民对日军曾抱以期待,以为自8月中旬以来的轰炸,特别是南京失陷前夕败退军队的抢劫、放火,可以就此结束,南京的秩序可以重新恢复。但日军进城后的表现打破了人们的幻想。《纽约时报》记者F.T.Durdin12月15日被日军勒令离开南京,17日在停泊于上海的美国军舰上发出了第一篇报道,这也是西方记者有关日军暴行的第一篇报道,其中说到了中国居民安堵感的破灭:



然而,日本军占领仅仅三日,对事态的观望即为之一变。大规模的掠夺,对妇女的暴行,对普通市民的屠杀、从家中驱逐,对俘虏的集体处决,将成年男子强行抓走,南京已化为了恐怖的城市。(118)



日军的表现不胫而走,很快传向了外界。从现有的资料看,日本高层在几乎同时也获知了真相。日本本土的军政当局获知日军的情况,主要循二条渠道,一是外国媒体的广泛报道;二是日本使领馆、主要是驻南京大使馆等机构取得的资讯,这些资讯来源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使领馆接到的苦情报告、抗议等文书,一类是使领馆、日本通讯社等收集到的各类情报。



从《拉贝日记》等记载中可以看到,日军进入南京的第二天,拉贝(John H.D.Rabe)已以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的名义拟文,准备递交日军。15日拉贝与日军及日本大使馆官员会面,并分别递交了信件,希望日军维持南京的秩序并“宽待”放下武器的中国士兵。16日起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几乎逐日向日本大使馆报告日军的暴行(119)。当时与拉贝等人打交道的大使馆官员主要是候补官佐福田笃泰(120)、上海总领事冈崎胜男(121)、二等书记官福井淳(122)等人。



福田笃泰曾在接受采访时说:



我成了他们(指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引者)不满的承受者,真伪搀混,无论遇到什么都随便地抗议。向军方传达这一抗议,“这件事发生了,无论如何请与处理”,进行这一交涉就是我的角色。(123)



这样的大量的抗议在传达至当地驻军的同时也传达到了日本军政最高层。12月22日出席陆军省局长会议的人事局长阿南惟几少将,在当天的笔记中记下了这样的话:“中岛师团的妇人方面(原文如此,其意应是指强奸或对妇女的暴行——引者)、杀人、违反军纪的行为,从国民道德心的颓废、战况的悲惨上说,已到了无法用言语来形容的程度。”(124)本拟12月25日开始的以广东为目标的华南战役不得不取消,与南京暴行引起的舆论压力似亦有关(125)。



据时任参谋本部第一部(作战部)战争指导课课长的河边虎四郎大佐的回忆录《从市谷台到市谷台》,当时他曾起草过一份以参谋总长闲院宫载仁亲王的名义给松井石根的“严重告戒”(126)。此处所谓“严重告戒”即1938年1月4日发出的《关于军纪风纪之件的通牒》。《通牒》将日军暴行提高到“伤害全军圣业”的高度(127)。《南京战史》记此事之标题为“异例的参谋总长的要望”(128),也不能不承认此事之严重。而在此前之1937年12月28日,已有参谋总长和陆军大臣连署的要求“振作军纪,维持军规”的通牒,陆军省次官也于同日就日军暴行致电中支那方面军参谋长及特务部长。12月末,日本军方派遣阿南惟几来华,当时作为阿南惟几随员的额田坦回忆说:


13年(1938年)元旦,笔者随阿南人事局长在南京向松井军司令官报告,据局长说“中岛今朝吾十六师团长的战斗指导违反人道”,因此而对之非难,并感叹士道的颓废。(129) 次年1月末参谋本部第二部(情报部)部长本间雅晴(130)少将来华,目的之一也是了解日军的军风纪。



时任日本驻华使馆一等秘书的田尻爱义说:



南京入城时日本军掠夺凌辱等的残虐行为,据随松井石根大将同行,和外国传教士、教授一起进行防止的冈崎胜男君(后为外务大臣)亲口所告,真是惨不忍闻。(131)



时任外务省东亚局长的石射猪太郎在东京审判出庭作证时详细叙述了南京暴行传至东京后的情况:


12
月13日我军进入南京城,随后,我南京代理总领事(福井淳氏)也自上海复归南京。代理总领事给本省最初的现地报告就是关于我军的暴行(Atrocities)。此电信报告没有停留地立即由东亚局送交了陆军省军务局长。当时外务大臣对此报告既吃惊又担心。对我说,必须尽快有所措置。因此,我向大臣回答,电信既已送交陆军省,在陆、海、外三省事务当局的联络会议上,应由我向军当局提出警告。其后,联络会议即在我的事务室举行(会议根据需要随时在东亚局长室举行是一惯例。本来由陆、海两省的军务局长及东亚局长出席,但其时由陆、海两省的军务局第一课长及东亚局第一课长出席,东亚局长主持会议),会上我对陆军省军务局第一课长提出上述Atrocities的问题,说既然称为圣战、称为皇军,对这样严重的事态就应切实采取迅速严厉的措施。课长也完全表示同感,接受我上述提议。其后不久,南京的代理总领事的书面报告到达了本省。这是居住南京的第三国人组织的国际安全委员会作成的我军Atrocities的详报,是英文打字件,我南京总领事馆接受后送来本省。我逐一过目后,将其概要直接报告了大臣。根据大臣之意,我在下一次的联络会议上,向陆军军务局第一课长提示其报告,并提出采取严厉措施的希望,军方说最先已向现地军指示要严厉注意。以后现地军的Atrocities大幅度缓和。记得约在翌年1月末,陆军中央特地派员前往现地军,被派遣的人我知道是本间少将。那以后,南京的Atrocities就结束了。(132)



石射猪太郎后来在回忆录中也说:



南京在岁暮的13日陷落。跟随我军回到南京的福井领事的电信报告和随即上海领事发来的书面报告,让人慨叹。进入南京的日本军有对中国人掠夺、强奸、放火、屠杀的情报。宪兵有也太少,起不到取缔的作用。据报告,因为试图制止,连福井领事周围也有危险。1938年1月6日日记记:



从上海来信,详细报告了我军在南京的暴行,掠夺、强奸,惨不忍睹。呜呼,这是皇军么?(133)



东京审判的记录中有一条,称广田丰中佐来华专任上海派遣军参谋也是因为军风纪。据宇都宫直贤(军涉外部长,后由广田丰接任)回忆,广田丰曾对他说:“我和驻南京的日本领事们,仅据最明确的见闻,就有许多妇女和年轻女子在金陵大学内遭到暴行和杀害,这样遗憾的事实,实在让人无地自容。”(134)1938年6月任第十一军司令来中国的冈村宁次中将说:“在东京听到过在南京攻略战时有过大暴行的传闻。”7月到上海后他确认了如下事实:



攻略南京时,有过对数万市民掠夺强奸等的大暴行。



第一线部队因给养困难,有杀俘之失。(135)



后任驻南京大使的重光葵战后在巢鸭监狱中所写的回忆也说:日军的暴行“被宣传于世界而引起国际问题;使日本名誉扫地”(136)。



从上可见,日军进入南京后的暴行,在第一时间已远传至了东京的军政高层,所谓东京审判前的不知情,完全不合事实(日本右翼所谓的“不知道”,不限于军政高层,包括进入南京的日本记者等所有人,有关其说不实的根据,我在另文中已详加钩稽,此处不赘(137))。


8
、攻占南京的日本军人在东京审判时所作无罪证明是否可信



东京审判审理南京暴行案时,当年参加攻击南京的辩护方证人、被告的口径并不完全一致,有些在否定上不留任何余地,比如第三十六联队联队长胁坂次郎所说他的部下因捡一只鞋而受军纪处罚是最典型的例子(138),有些则承认有“个别的”军纪风纪问题(139);但即使并不完全否认日军有军风纪问题,声称公诉人提出的南京暴行既未耳闻、更未目见则如出一口。虽然在前节中我们已谈到,是否预闻其事与是否符合真实并不等同,但如果认定一定数量的当事人的相似见闻违背真实,毕竟也需要证明。所以正面回应这一问题的必要已不仅仅是因为今天虚构派的一再援用。也许是因为东京审判已有结论,也许是认为只要澄清事实这些“证言”即可不攻自破,在我的有限阅读中,对这些“证言”的专门检讨迄今未见。我曾辨别东京审判未受控方质疑的被告方重要证词的疑问,但也未对这些证词作全面检查。最近我将东京审判被告和证人的证词与后来公开的本人日记重新对读,发现两者间的不一并不是偶然的“误差”,而是基本的不同。在此仅以上海派遣军参谋长饭沼守少将和第十军法务部长小川关治郎高等法务官两位关键人物为例,看一看他们的证词和事发当时的记录究竟有哪些区别。


(1)
饭沼守



饭沼守“宣誓口供书”(辩方文书第2626号、法庭证据第3399号)主要谈了如下几点:一,“上海派遣军编成后松井大将训示”:“在上海的战斗以勘定专门向我挑战的支那军为目的,对支那官民则努力保护”,“不累及列国居留民和军队” ;二,“对传染病不问彼我悉加治疗,并给予药品”;三,“避免炮弹落入市中心”(上海、南京均如此);四,“松井大将下达进攻南京的详细训令:……对失去抵抗意志的敌军和一般官民宽容慈悲”;五,“因南京城外的房屋基本被破坏烧毁,日军没有宿舍,超过预定的部队进入南京,由松井大将命令,12月19日,除第十六师团以外的部队全部远退至南京东部地区,命令严格遵守军纪风纪,以恢复城内秩序”;六,“12月16日、20日、年末三次在城内巡视,在市中未见尸体,在下关仅看到数十具战死的尸体,数万的屠杀连做梦也没见到”;七,“小火灾有,但有组织的放火,既没有看到,也没有报告,城内民居只有极少被焚,几乎保存着旧貌”;八,“进入南京后,有少量的掠夺和暴行报告给了松井大将,松井大将对屡屡训示仍有此事而遗憾,训示全军将士杜绝不法行为,主张对不法行为严厉处罚,之后军纪极其严正,以至于有第十六师团抗议法务部的处置那样的事”;九,部队的征发都“给予了损害补偿”,主人不在的场合都“贴了须支付的证明”;十,安全区受到了保护,没有特许不能进入,所以“当然没有集团的、有组织的、持续的侵害”;十一,“我不知道南京安全区委员会有许多抗议,也没有向松井大将报告”(140)。



松井石根从上海派遣军组建后一贯强调“严格遵守”军风纪,是东京审判时被告方证人的一致“证明”,饭沼守证言在所有证言中的特别证明力,一在于他的参谋长身份,更在于他说有些“训词”的下达是他亲口所传(如12月4日)。但从《饭沼守日记》8月15日至12月17日期间,我们没有看到任何松井要求注意军风纪的记录。一般来说,有没有记录和是不是事实并不能简单划上等号。如果日记只是粗记大略,而某事又无关紧要,不记的可能不能排除。《饭沼守日记》的不同在于饭沼所记细大不捐,十分详尽,而且,关键是饭沼—其他证人也同样——都说这些“训词”为松井着意强调,所以,有关的记录不可能完全“遗漏”。没有遗漏的可能,却没有,只能说明饭沼在东京审判所作的证明不是实情。《饭沼守日记》12月18日始提到军风纪问题,原因我们在上节已经提到,是因为日军进入南京后的表现通过西方媒体和在华特别是在宁西方人士的抗议使日本最高军政当局感到了压力。



证言中所谓对传染病“不问彼我悉加治疗”,在日记中也完全没有记载。不仅没有记载,有的只是相反的对待。比如日记中多处记有所谓“处理”——屠杀的缓称——俘虏,如9月6、7两日两次屠杀宝山城内外各约600名俘虏,9月9日“敌人的尸体中……有的是双手被绑着杀掉的”, 10月19日“3D(D是师团的代号——引者)占领黄家宅之际,俘虏中11名负伤者处分”等(141)。揆之情理,连放生都做不到,怎么可能“不问彼我悉加治疗”?第十六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中将12月13日日记在记述“处理”俘虏时说到“忧虑”俘虏“一旦骚动”(142);前文引及的步兵第一○三旅团旅团长山田栴二少将12月15日日记所记“全部杀掉”,和“没有粮食”的“困惑”多少也有关联。以后虚构派便多以此为“理由”。如日本第一部否定南京大屠杀的专书《南京大屠杀之谜》引山田原话时便“篡改”了原文,使“没有粮食”成为“处理俘虏”的直接原因。虽然按照文明社会的标准日军的“忧虑”“困惑”不能成其为可以“处理”俘虏的理由,但作为一支国际法意识淡漠的军队(143)把俘虏看成负担确实也并不出人意表,而“不问彼我悉加治疗”则与当时日军的“性格”反差太大,没有真实性,所以日记中找不到蛛丝马迹毫不奇怪。



我们在前面第二节中曾引述了当时在宁中外人士的记录,从中可见南京所遭到的轰炸,所以饭沼守所谓努力避免轰炸城市的证明从反事实的角度看没有意义。但退一步说,是不是饭沼并不知情呢?随便翻一下《饭沼守日记》,发现情况正相反。9月11日饭沼记录了“海军(当时日军航空部队尚未成为独立军种——引者)轰炸南市”。9月15日日记一开始就记录了“海军16日以后除了对南京扩大轰炸,还将对汉口、南昌等腹地攻击”。此条足见饭沼不仅知情,而且完全知道日军对“城市”的轰炸计划。以后除了屡屡记录日军的轰炸外,日记中还留下了许多具体的轰炸目标和后果。如9月20日“海军攻击南京,约正午十六机轰炸参谋本部、国民政府等处”。10月30日因租界内被炸,引起西方使团抗议:



上午10.00,原田少将来,谈了下面的情况:29日约4.00极司菲尔(Jessfield)公园落下日本军八发炮弹,要求停止炮击,但今天4.00公园又飞来十余发,死者英兵三,负伤者数名,(英国?)来严重抗议,质问日本军如何处理。意大利说4.00在和英国警备交界处落下炸弹,好意地要求停止。法国因在约7.00在霞飞路(Avenue Joffre)租界和铁道线中间,美国同时在哥伦比亚路(Columbia Road)落下一发日本炮弹而来要求停止炮击。



在频繁的轰炸引起了西方国家抗议后,日军才感到压力。11月2日松井石根表示了“对损害应该细心注意”,但即使在此时,松井说的也只是不包括中国的“列国的权利”。而且,恰在此日日记中还有一条耐人寻味的记录:“陆军长官明确表示对昨日下午飞过的英国飞机应该击落”(144)。可见日军对西方的态度也不像东京审判所说。



饭沼守的证言经不起自己日记的检验,以上几例已足可说明。最后我们再来检查一下最重要的一点,即,日军当时的表现在这位参谋长眼中究竟如何,是不是像他在东京审判时所说的“极其严正”。我们在前文中引及的“山田支队之俘虏一万数千,被逐次以刺刀处决”,其实是最严重的违反国际法的犯罪证据,但因饭沼和日军其他官兵一样,以为这样的“处决”是“战斗行为”,我们可以姑且不论。在此仅看看战斗以外的情况。12月19日:“据宪兵报告,18日中山陵内的建筑被放火,至今仍在燃烧。又,难民区由军官带领部队侵入强奸。”此处虽未明言纵火者的身份,但宪兵的职司本是检举本军的军风纪,而且其时中国兵早已屡遭拉网式的酷烈搜捕,有幸逃脱者唯恐无处藏身,所以纵火者只能是日本兵。饭沼在东京审判断言没有接到过纵火的报告,应该不是“遗忘”,因为真是遗忘,反而不会说得那么斩截。我们再来继续检查。12月24日记:“从军纪风纪、皇道精神看,恶劣的掠夺行为,尤其是士兵特别多,必须断然振作。”1月14日对被宪兵逮捕的违法军官“愤慨之极”;1月21日因抢劫、强奸事件而“实感遗憾”;1月26日记第三十三联队第八中队“天野中队长”率兵强奸;1月29日记法务部长关于强奸、伤害、尤其是强占的报告;2月12日对宪兵报告的“日本兵的非行”“实堪感叹”。这一时期饭沼在日记中每每提到军风纪。如12月30日对驻扎南京及附近地区的副官就军风纪提出的“严重注意”(南京警备司令佐佐木到一少将[步兵第三十旅团旅团长]在同一场合亦提出“注意及希望”),中支方面军参谋中山宁人少佐传达方面军对“非违”及“不军纪”行为的“非常遗憾”;1月6日对“军纪风纪”的“十分注意”(145)等等。“遗憾”“愤慨”以及频繁地强调军风纪,当然不是无的放矢。



饭沼守的“遗憾”“愤慨”并不是他特别敏感,而是按照低标准的“皇军”的尺度(146),日军的表现也不能及格。在此举一饭沼同事的观感以为助证。上海派遣军参谋副长(副参谋长)上村利道大佐的日记对同一时期日军的表现也有记载。早在12月12日日军进入南京的前日,上村的日记中已记有:“皇军无军纪之一端已有耳闻,实在是遗憾万千。”12月16日记:“关于城内军纪之点,闻之者皆为恶评,令人遗憾。”12月27日记:“南京城内有学术价值的、珍贵的文物,渐渐被为了渔获的士兵们破坏,(风早大佐、时任中佐来联络)采办第二课所需。”(147)所谓“第二课所需”,可见掠夺之于日军,不仅是“个人”行为(148)。1月8日记:“据宪兵报告,军纪上的无行者有相当的数量,召集少尉、准尉,对无廉耻行为遗憾至极。”(149)



“遗憾至极”“遗憾万千”,恨铁不成钢的心情,溢于言表。但正是因为日记主人的日军立场,使这些记录具有更强的说服力。这种强烈情绪和东京审判时所谓“少量”暴行的轻描淡写,恰成一鲜明对照。我想何者为实,何者为虚,不言已可自明。


(2)
小川关治郎



小川关治郎“宣誓口供书”(辩方文书第2708号、法庭证据第3400号)主要作了如下几点“证明”:一,“松井司令官当然要求严守军纪、风纪,为了保护支那良民和外国权益,还要求严格适用法”;二,“自己到达南京为止处罚了约二十件军纪犯和风纪犯,风纪犯处理困难,因通奸还是强奸不分明”;三,“12月14日约正午进入南京,……其时仅看见战死的中国兵尸体六、七具,其他尸体没看见,……在南京驻留期间,没听说日本兵有不法行为,也没有不法事件被起诉,日本军是作战态势,军纪很严肃”(原文如此,当指严正);四,“宪兵严守松井司令官的命令,严格取缔警戒”;五,“1938年1月4日在上海与松井大将会面时,大将特别强调‘对犯罪的处罚要严正’”(150)。



小川关治郎以资深法务官出任第十军法务部长,军风纪是他的“专业”,他的证言也因此最易被局外的第三者作为 “权威”证据,所以理应受到认真检查。但在东京法庭上小川的证言却未受到控方的任何质讯,在法庭之外,小川的证言在前引拙文发表之前也未受到任何质疑。我一直在想,之所以日本以至西方一直有人认为东京审判为胜者强加,像小川这样的证言未受检讨应该是一个重要原因。而之所以未加检讨,找不到有说服力的“内证 ”恐怕是一个关键。因为每个个体的视界都有局限,彼眼所见,不能替代和否认此眼所见,所以仅从外部找根据,绝对地说只能是针锋不接。从这点上是说小川日记的重见天日(151)为辨明小川证言提供了最有力的对照。



以下我们来逐一检查小川关治郎在东京审判时的证言和事发当时的耳闻目见究竟是否一致。小川在“宣誓口供书” 中两次提到松井谈军风纪,一次说要“严守”“严格适用”,一次又“特别强调”,口气慎重,当不是例行公事或应景的客套,依小川每日对所遇人事详细记录的习惯,这一对口指示不可能省略不记。所以当读遍全编没有看到松井的类似讲话时,我们自然可以断定“证言”不是真话。但我之所以敢断言小川证言不实,还不仅是因为日记没有记载,而是因为日记直接暴霹了小川的“弄巧成拙”。上引之五“1938年1月4日在上海与松井大将会面”云云,时、地、人十分具体,当年控诉方无从置喙的难处,很可以想见。但正是因为具体精确,使我们可以按图索骥,与日记对照。小川日记1月4日记录了他二次去第十军司令官柳川平助中将处谈涉姓少佐的案件及参加兵器、军医、兽医、法务诸部的欢送会,根本没有离开杭州(第十军司令部驻地)。小川7日才离杭赴沪至中支军报到(152),直到15日才得见松井。15日日记详记了和松井见面的情况,松井大谈对中政略,如如何推翻蒋介石政权,如何建立亲日派政权,如何实现“大量日本人移民支那的百年计划”等等,就是没有一字谈到军风纪。不仅没有谈到军风纪,此日日记还留下了一段颇堪玩味的感受:



司令官(原注:松井石根大将)是保持威严?还是生来的傲慢气质?和迄今接触过的大将比,是有点奇怪的类型。长官不太端架子,能使自己的方针为下级理解,我以为这样才好。完全没有必要那样的摆排场。过于端架子,未免不能让接触者所述的充分意见得到考虑,因此,种种考虑也难以使上级了解。特别是长官和部下的关系,下者充分了解上面的意见,上者充分研究下面的意见,倾听有意见者的意见决不是无益的…… (省略号为原文所有——引者)端架子的原因是什么呢?(153)



有关松井其人,有各种描绘,如东京审判时冈田尚等日方证人所作的不实证词,但从没有人说过“傲慢”“端架子 ”。松井给小川的印象之所以与众不同,我以为原因在于陷松井于尴尬境地的军风纪。日本政、军高层迫于欧美强国压力要求中支军约束军风纪,使松井十分难堪,攻占“敌国”首都的欢愉也因此一扫而光。中支军军法会议在这样的背景下临时拼凑,对松井而言,当非出自本愿(从松井继任者烟俊六大将等日记看,松井之被解任多少与军风纪有关(154))。所以,对年资相若并无过节的小川,松井一反常态的“傲慢”“端架子”,不论是真心流露还是故作姿态,所传达的都不外乎是对军风纪压力的抵触情绪。



小川证词中系日明确的还有一条,即所谓“12月14日约正午进入南京”,“其时仅看见战死的中国兵尸体六、七具”。小川日记同日条记沿途见闻甚详,“进入

TAG:
概论 南京大屠杀 日本 史料
                浏览次数:442-- 发表评论,已评论0次




----上篇文章本网隆重推荐四川学者孙和平先生:《方 言 文 化 随 笔》、《汶川地震后的恐龙追访》,发人深省!
----下篇文章2008年广东佛山作家陈基专栏,充满朴实和良知,对社会的责任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