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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光路《成都旧事》《四川旧事》《巴蜀武术天下奇》隆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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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光路出版之新书及新闻


·写作范围:文史、文革史、抗战史研究,以及社会纪实文学作品(中国社会热点问题类纪实)
·姓名:中国独特题材文学网
·笔名:站长:郑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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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春杂文:《尘土刮来30万吨?》 《尘土刮来30万郑俊?《评歌曲[小芳]》.....

作者: -上传日期:2007/5/24

 

刘洪春杂文.:

《尘土刮来30万吨?》 《尘土刮来30万吨?》 《评歌曲[小芳]》《城管是干什么的?》 《[红灯记]浅议 》

 

《[红灯记]浅议 》

作者  刘洪春
                     
我也当一回红学家。不过,这“红学家”不是研究《红楼梦》,我还没有那么大的学问,而是《红灯记》——文革中最著名的一出“样板戏”。
平心而论,在八个革命“样板戏”中,《红灯记》是思想水平最高,艺术水平最精湛的一出。但是,白玉微瑕,《红灯记》并非十全十美,也有着这样那样不尽人意的地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数十年后的今天提出来,我想并非多余,听说,十集京剧电视连续剧《红灯记》准备投入拍摄,如果这篇小文能够给创作人员些许启发,那么这篇文章就算没有白写。
剧中存在一些前后矛盾的地方。从第三场《粥棚脱险》中观众知道,李玉和与磨刀人两个人是不认识的。那一场,磨刀人唱:“红灯高挂迎头照,我吆喝一声:磨剪子来镪菜刀!”这说明,他并不认识李玉和,他只知道与他接头的这个人用身边放着(或挂着)一盏铁路用的信号灯作为标记,而且在对上暗号后才能断定这个人就是前来送密电码的人。而李玉和也不认识他,在这场戏中,李玉和唱:“磨刀人盯住红灯注意看,我假作闲聊对暗号!”这足以说明,他也不认识磨刀人。但矛盾的是,第十场《伏击歼敌》中,磨刀人却认识李玉和的闺女李铁梅,他在见到路上奔走的李铁梅,立即叫道:“铁梅!”并命令身边一游击员:“警戒!”他和铁梅是那么熟悉,简直是一见如故!(连暗号都不需要对!)。而在《红灯记》整出戏中,没有任何一处表明哪怕是暗示他们二人认识。就整个剧情来看,他们二人是不认识的。
剧中的一些情节有不甚合理的地方,经不起推敲。如第五场《痛说革命家史》中交代说,李玉和、李奶奶、李铁梅“本不是一家人”,是因为在一九二三年的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中,李奶奶的老伴,“李爷爷”和他的徒弟,李铁梅的亲生父亲,陈志兴“都牺牲了”,于是,“李爷爷”的另一个徒弟,就是现在剧中的李玉和,抱着“未满周岁”的小铁梅,和“李爷爷”的“遗霜”李奶奶,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他终生放弃了自己的婚姻,和“师娘”和师兄的遗女组成了家庭,这样的“家庭”,现实生活中是不存在的,即使有个案,也没有典型意义,也没有少数意义,甚至没有个别意义。给人的感觉是,这样的“家庭”,只有大讲阶级斗争、阶级立场的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中国的文艺作品里才会出现。
李铁梅的人物性格也有自相矛盾的地方。创作者的本意是想把这个人物在塑造成坚定的革命者的同时,另有机智、勇敢的一面。为了表现李铁梅的机智,作者在第七场“群众帮助”中设计了铁梅从自家墙洞中逃出,去追赶磨刀师傅以避开特务的跟踪的情节,应该说,这个情节的设计是成功的。但在另一场戏中,则存在着一处明显的败笔。那就是前面说过的第十场,李铁梅带着取出的密电码在日寇和叛徒的追击下飞身投奔柏山游击队,刚一见到一个磨刀人(须知,旧社会有许多以磨刀为业的人),就亲热地叫道“磨刀叔叔!”也仿佛她和“磨刀叔叔”是很熟识似的(不用对暗号),在特务遍地的日寇占领区,这是多么危险和无知啊!其实,《红灯记》第七场中曾经明确交代,李铁梅和磨刀人是不认识的。第七场刚一开始就有这样的情节,磨刀人扛着板凳吆喝着从李家前走过时,屋内,李奶奶对李铁梅说:“铁梅,说不定这位磨刀师傅是来接关系的。”李铁梅说:“那我拿着红灯找他试探试探》”。这说明,李铁梅根本就不认识磨刀人。这样,先前作者精心为铁梅塑造的“机智”性格顷刻全无。更为可笑的是,小铁梅以前由于没有对好暗号,已经(或差点)上过一个假扮成共产党交通员的当(见第五场),而第十场中仍然不长记性,这次索性暗号都不对了,见到磨刀人——立即断定这就是她要找的那个磨刀人,同时亮出红灯(和上次的失误一模一样)当磨刀人问她:“密电码呢?”她马上回答:“我带来了。”(比上次的失误还愚蠢!)这哪里还是机智勇敢,简直成了傻丫头了!再想起第七场中奶奶曾千叮咛、万嘱咐她:“要对准了暗号,接上了关系,就到西河沿老槐树旁边的石碑底下去取密电码,可不能有一点马虎呀!”而铁梅则完全把奶奶的警告当成了耳旁风。看到这里,观众真有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感觉。见到真正的磨刀师傅完全是瞎猫碰上了死耗子,万幸中的万幸。
再说一点,《红灯记》把一九二三年吴佩浮镇压京汉铁路工人大罢工与日本帝国主义侵略中国扯在一起不知是否妥当?那完全是两个毫不相干的事件,绝对地属于“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在这里,作者显然是把“阶级仇”和“民族恨”混为一谈了。看到这里,缺乏历史知识的观众说不定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即:日本帝国主义有多坏,北洋军阀政府就有多坏;鸠山有多坏,吴佩浮就有多坏,他们完全是一丘之貉。所不同的仅仅是时间的差异,一个是在十七年前,一个是在十七年后。如果这样,则或是对日本帝国主义的美化,或是对北洋政府和吴佩浮的丑化。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的侵略政策和杀害李玉和的刽子手鸠山应该完全否定,而吴佩浮则不能完全否定,更不能在二者之间划上等号。想当初,吴“大帅”晚年在日本帝国主义占领下的北平还是保持了民族气节的,他多次拒绝日伪汉奸的威胁利诱,拒绝出任北平维持会会长,“坚决”主张日本军队撤出中国。几乎就在李奶奶痛骂吴佩浮是“洋鬼子走狗”的同时,屡次拒绝出任伪职、拒绝当“洋鬼子走狗”的吴“大帅”死于日本牙医手中!那时,在北平,不少老百姓都知道,“大帅”没有向日本人低头,在他去世后不少人为他送葬。不能因为吴佩浮镇压了京汉铁路大罢工,下令杀了林祥谦和施洋就断定这个人一无是处,甚至把他和日寇鸠山连在一起相提并论,这样恐怕不符合共产党人所信仰的历史唯物主义,如果站在党的立场上那样认为,那就更不应该了,那样难免不被旁人看作是小肚鸡肠,与共产党人的宽阔胸襟格格不入。
还有一些不尽人意的小细节。还是第七场,铁梅拿着红灯去追赶路过她家的磨刀人,其间,正好赶上特务来查户口,邻居田慧莲躺在里屋床上冒充铁梅骗走了特务,她和李奶奶仅仅说了那么几句话,回来的铁梅竟说她在这屁大的工夫里她已经找了“好几条街”,恐怕飞也没那么快吧?!当然,艺术上可以夸张,特别是京剧艺术还讲究虚拟,但说几句话的时间就走了“好几条街”,给观众的感觉是虚假,这中间应该有一个场景转换或过度。另外,里屋的慧莲冒充铁梅喊了一声:“奶奶,谁呀?”认识铁梅的特务竟然听不出来!要知道,给日本人当差,特别是密探和特务,没点真格的本事可不行,白吃干饭的草包皇军可不要。
再谈一下《红灯记》的服装。只谈李铁梅的服装。毫无疑问,李铁梅的家庭是一个劳动人民中的贫困家庭,这从她和她全家穿的衣服上到处都是补丁可以看出。可李铁梅布满补丁的红色上衣里,却套着极讲究的白衬里儿,给人一种极不协调的大刹风景的感觉,就好像是一个人下身穿着娩裆裤,而上身却穿着西服打着领带。
再谈一个小细节。谈谈李铁梅的哭。凡是看过《红灯记》的人,恐怕都会对李铁梅的哭声留有深刻的印象。无比坚强的李铁梅在戏中曾有数次哭声。我敢断定,生活中没有任何一个人是那样哭的,虽然京剧和话剧是两种完全不同的艺术形式,但看过上百出传统和现代京戏的我,也没有听见哪一出戏中的人物发出过那样的哭声。老实说,一听见剧中李铁梅那奇怪的哭声,笔者就禁不住浑身起鸡皮疙瘩。
再谈密电码。经历过战争年代,特别是做过地下工作的同志都知道,密电码这个东西,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是可以随时改变的。在李玉和送这份密电码的过程中,既然已经有一个人叛变(王连举),一个人被俘(李玉和),那么上级把它作废就是了(事实上战争年代就是那么做的),何苦费那么大劲前赴后继也要把它送到游击队那里,送到了也不是废纸一张吗?抓获了两个与此案有关的案犯,说明这份电码已经失效了,鸠山干嘛还非把它弄到手不可,弄到了手又有什么用?此事竟然还惊动了关东军司令部!(文革前孙岳主演过的那个版本)这都使剧情产生不真实感。
相信,红色经典《红灯记》能够越改越好,越改越中看。实际上,几乎所有的优秀传统剧目刚上演时都不是我们现在看到的样子,都经过了几代人上百年的不断完善和锤炼。我想,《红灯记》也不例外。

              作者  刘 洪 春
地址 北京236信箱
              邮编  101100
              E-    liuguangzeng @vip .sina .com 



作者  刘洪春


               城管是干什么的? 



    独特题材网的部分读者大概还记得,去年我写了个文章,是谈联防队的,大意是说公安部专门发文取缔了全国的“联防队”后,作恶多端的“联防队”肯定还会以这样或那样的名义改头换面地继续存在下去。事情还真让我“不幸”言中了。近几年,一个新的城市管理部门——城管,渐渐深入了城镇的每一个角落。我这里当然不是说,就是那被取缔了的联防队原封不动地变成了城管,但至少可以说,联防队的部分职责,特别是对小商小贩的部分管理权,被城管全盘接收了。其实现在“城管”的职权可不仅仅只限于原先的“联防队”。可具体“城管”到底是个什么部门,它到底是干什么的?恐怕谁也说不清楚,甚至连它“城管”自己也说不清楚。公安、公商、税务、交通、环卫、园林、供电、防洪等部门,特别是职权范围在城区的上述政府部门,它们才是真正的城市管理者,仅看名字,人们就能知道它的大概其的职权范围。可城管是干什么的?它具体负责城市的哪些管理业务?笔者经过几年   的细心观察和苦苦思索,终于极不情愿得的出了这样的结论:“城管”是集上述管理部门职责之大成,胡子眉毛一把抓,几乎成了各个政府部门职权的大杂烩!
   既然是讨论城管的事情,由于我没到其它城市考察过,这里只谈我所在的北京地区的城管。现在北京的权力大得很啊!它的权力几乎涉及到城市生活的每一个角落。关于平房改建,城管规定:老百姓的危旧平房,只要拆了就不容许再建起来。城管如有如此权力,不知道规划部门是干什么的?关于开小商店,城管规定:破墙开店者罚三万。罚三万,而不是一或者四万,不知道定出这个数字的依据是什么,经过了什么部门的论证?关于露天烧烤,城管规定:羊肉串不能在室外烤制,否则将予以处罚,为什么不能在室外烧烤,城管的解释是,室外烧烤会造成空气的污染。但是,室内的烧烤则是可以的,由此笔者感到非常纳闷;室内的烧烤就不会造成空气污染了吗?室内烧烤产生的有害气体到什么地方去了呢?关于“黑车”,城管要罚款20000元,这已相当于将一辆‘二手”面的或“二手”夏利车完全没收。(诸不知,开“黑车”开“面的”甚至开“夏利”的,恐怕有很大一部分是下岗失业和其他无业人员。)此外,城管还作出了名目繁多的关于小商、小贩、垃圾、渣土、车辆停放、车辆进京、收购废品、工地噪音的规定,并主要用罚款的方式进行管理。现在,“城管”还将自己的罚款权限执行到了收购和拣拾废品的人的身上。笔者就曾不止一次亲自看见“城管”人员振振有辞地对拣破烂的外地人说:你捡拾废品也是一种买卖行为,应该交费并接受罚款。多么丑陋啊!看到此种行为,我真的为北京市人民政府感到汗颜,北京的人民政府就是这样筹集财政来源吗?!
   “城管”有权力扣人、有全力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有权查驾照,有权扣各种车辆,有钱查扣身份证,有权强迫他人劳动,有权在大街上收费,有权查抄小贩,有权没收商品,有权掀小贩的三轮车,有权踢小贩的摊子,有权像扔牲口一样将人扔进他们的“执法”车,有权用他们发明的“呼死你”的办法停别人的电话……打开网络,各地关于城管打人、打死人的各种报导层出不穷。完全可以说,联防队后继有人了!
    究竟谁给了“城管”们如此大的权力?!这一点虽然有人说不清,“城管”自己也说不清或不愿意说清楚,但笔者对此问题的认识可是清楚清楚,明明白白,那就是:“城管”的一切权力来自他们自己!他们自己可以随意给自己设定权力。
    再谈另外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城管”的隶属问题。“城管”归哪个政府部门管?没有一个人能够说得清楚,实际上也没有明确任何一个政府部门领导它;或者它就是政府的一个部门?也不像。北京市人民政府并没有这样一个叫做“城管局”的下属部门。据我所知,“城管”人员并不属于政府公务员。
    有偏激者说:“城管”实际上已成了一伙鱼肉社会、专门欺压弱势群体的黑社会势力!                  

“走街串巷”何罪之有?

    北京“城管”明确规定:任何人从事经营活动,都必须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没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必须到指定的地点进行交易。规定还明确指出:对走街串巷的小商贩,将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的处罚。
    这样一来,北京“城管”便彻底取缔了小商小贩在城区、县城和临近地区走街串巷经营商品的资格。
    商家,自古以来分为两大类,一曰坐商,一曰行商。坐商,即现在我们所说的有着固定的经营场所并在那里从事交易的商家;行商,则就是没有固定的经营地点,那里有群众的需要,他们就把商品送到那里的商人。不论是坐商还是行商,都是保障社会经济活动正常运转和执行商品流通的重要手段。特别是行商,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它对满足人民群众对各类商品的需求,起着重要的、不可替代的拾遗补缺的作用。行商,本小利小,从事这一行当的,一般都是城市和乡村的底层民众。他们在极大地促进了商品流通的同时,也为自己提供了广大的就业机会,从而减轻了政府的就业压力,促进了社会的和谐。行商是社会底层群众谋生养家的重要手段。
    可是现在,北京市城管部门却明令禁止了小商小贩的行商资格。人们不禁要问:谁给了北京“城管”这么大的权力?!北京的“城管局”是北京市人民政府下属的一个局吗?
    北京市城管就是凭着他们自己制定的这项“法律”,到处掀摊子、扣车子、抢东西,把小商贩追得满大街跑,派城管队员把北京市的几乎每一条大街小巷都看了起来。有激愤者说,这些人简直比电影里的国民党还坏!
    其实,就是在国民党时代,也是允许小商小贩自由做买卖的。几千年以来,历朝历代都是允许小商贩的存在并极少收税。人们不禁要问:今天是怎么啦?!
                 
                 卖瓜用什么车子好?

    农民卖西瓜,用什么车子合适?这本来不是个什么问题。大货车、小货车、手扶拖拉机、“狗皮兔子”,不都可以成为运输西瓜的工具嘛。可现在不行了, X X 市城管局规定,上述车辆一律不准进入 X X 市区,理由是为了维护该市的形象。如此一来,便造成了 X X 市市民想吃西瓜吃不到,瓜农整车的西瓜被挡在城外卖不出去。
    那么,去 X X 市卖瓜的农民究竟使用什么车子才算合适呢?笔者有个主意,供当地的瓜农们参考,那就是凡是到 X X 市卖瓜的农民,最好换一辆“卡迪卡克”或“宝马”,那样 X X 市的市容形象就再美好不过了!

红卫兵与城管队

红卫兵成立于四十多年前。城管队成立与几年前。
尽管二者成立的日期相差三、四十年之久,但二者有着惊人的相似之处。这相似之处就是都是蔓延全国的打砸抢组织。
先说打。当年,红卫兵打的是中小学教师、大专院校及科研机构的“反动学术权威”、“黑五类”分子和参加对立派组织的成员;今天,城管队打的大都是走街串巷的小商小贩、下岗职工、普通市民。再说砸:红卫兵们砸的是被称为“四旧”的、属于旧社会的一切污泥浊水,管它什么文物,管它什么石狮子、牌匾额、管它什么孔府,统统都在砸烂之列,连城名县名村名街道名甚至人名都在更改也就是砸烂之列,现在,城管队砸的是小商贩的三轮车、货摊子。最后说抢,当年红卫兵抄家时抢的是名人字画、档案、金银首饰,今天城管队抢的是小商小贩的各种商品,管它什么蔬菜水果衣服针头线脑无所不抢。
因此说,今天的城管队和当年的红卫兵完全是一丘之貉。
城管队还有比红卫兵更坏的地方。当年参加造反抄家的“革命”小将们,或多或少地都还有一丝纯真之心,认为自己的行动毫无疑问地属于革命行动,是在为自己反帝反修的革命理想而奋斗。而今天的城管队则连那一丝一毫的纯真都没有了,他们完全是为经济利益所动,靠着大肆、合法抢来的大量生活物品和对人民群众的各种高额罚款维持着他们的高工资和高福利。城管队已完全成了危害我国城市正常生活的大一公害。
中国人民靠着自身的净化能力,于三十年前自行屏弃了我们社会的毒瘤——红卫兵组织;相信,不太久的将来,也一定能够运用自身的力量,干净彻底地铲除自己社会的法西斯组织——城管队。

质疑中考加分

据报载,北京有关部门最近决定,这2006年对参加中考的因公牺牲和因公致残的公安干警的子女实行加分。符合此种身份的考生每人加10分。关于此类考试加分的消息并非初次见诸报端,前两年也曾闻得某省规定凡获得该省“省级劳动模范”者可以在当年的成人高考中加分若干。
这样一来,“分”,毫无疑问地成了一种奖品。
但是,“分”是什么?它能够成为奖品吗?
“分”,即中考、高考和其它考试中取得的成绩,是参考者头脑中已经掌握的科学文化水平和利用这些知识加以发挥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些知识的取得和运用这些知识的能力,只能通过刻苦的学习、艰苦的记忆才能取得。拥有知识是表示人脑已经掌握了的东西。在这种掌握的过程中,知识由身外之物牢固地掌握在人的大脑当中,变成了身内之物。学习,是实现这种转变——意即获取知识的唯一途径。
显然,知识——考试成绩,是不能作为一种奖品由一定的部门颁发给它愿意给予的特定人群的。知识,不能成为奖品,不应该成为奖品,也不可能成为奖品。你宣布给予他10分,受奖者就拥有了这10分了吗?否!考试时每一分的拥有,无不是辛勤的汗水、刻苦的学习所获得。
这种“加分”政策对不加分的考生是极不公平的。要知道,在激烈的高考、中考中,不要说10分,就是几分的高低,都可能影响考生一生的前途。对一部分考生的加分,说严重了就是对不加分考生的歧视。
这种“加分”政策对学校来说也是不公正的。加分,就意味着降低了录取标准;加分,就意味着没有招到有关专业必须要求的知识水平。
这里,笔者并不是要否定有关部门应该对“劳动模范”、“牺牲了的公安干警的子女”应有的待遇和照顾。笔者以为,可以而且必须对应该奖励的人予以奖励,可以奖金钱、房子、汽车,甚至官职,但无论如何不应该把考试成绩作为奖品,那玩意儿也绝对成为不了奖品。
再说一点,笔者觉得,“中考加分”政策的制定者们在这个问题上投入的感情也是不全面的。你规定因公牺牲和因公致残的公安干警的子女在中考时加10分,就等于你为“因公牺牲和因公致残”者的身份作了限定,即牺牲和致残者只限于公安干警,但给不给其他身份的因公牺牲和因公致残发子女加分呢?例如因公牺牲的工人、农民、矿工、部队官兵、见义勇为的市民等等?如果只给因公牺牲和因公致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加分,而不给除民警以外的其他因公和致残者的子女加分,那对于这部分考生来说,就更是不公平的。
依我看,这分,还是不加的好。         
        
                 一道数学题

最近,民航部门宣布提高空难死亡金赔偿标准,每位遇难乘客40万元人民币。与此同时国家另一部门也规定,每位遇难矿工的死亡赔偿金也“提高”了每人20万元。求证:人的生命同等重要?

    设:每位空难乘客的生命价值是 x
        每位遇难矿工的生命价值是 y

    已知:x = 40 万   y = 20万

解: •
   •  •   40万 除以 20万 = 2

•  •
  •        x = 2y

答:由计算得知,每位空难乘客的生命价值是每位遇难矿工生命价值的2倍,此结论也可表述为每两位遇难矿工的生命等同于一位遇难矿工的生命。

结论:“人的生命同等重要”这一命题不成立。

你凭什么让我站好了?

笔者曾经两次在派出所看到民警让别人“站好了”的事情。一次是几个因为小额赌博被叫到派出所接受处理的年轻人,一次是几个因为没有办理“暂住证”而被带到派出所的外地民工。我看到,民警在问讯前一脸正色地对那些人道:“你站好了!”
“站好了”了的含义,我理解就是公民站在警察面前应该是挺胸抬头,目不斜视,双臂自然垂放于大腿两侧,双脚不能显示出“稍息”的动作。这样的动作应该是比非这样的动作要好看一些的。可是,警察有权力要求与他谈话的公民这样做吗?换句话说,一部分公民有权力要求另一部分公民在与之谈话时这样做吗?
在特定的场合,一部分人当然是有权力要求另一部分人这样做的。例如,军训时,教官要求学生;部队操练时,军官要求士兵,监狱出操时,管教要求犯人。但是,接受民警讯问甚至仅仅是询问的公民有那样做的义务吗?没有!民警有权力要求公民那样做吗?没有!我与民警谈话时究竟是采取“立正”还是“稍息”的姿势,双手垂直于大腿两侧还是自然交叉,那是我的自由!你干涉我的这个自由,你就是侵犯我的人权,这是作为一个人最起码的人身权力!要我我们连怎么站着这点可怜的权力都丧失了,那可真的是太悲哀了。



评歌曲《小芳》



“村里有个姑娘叫小芳,长得好看又善良,一双美丽的大眼睛,辫子粗又长……在我回城的那个晚上……”
好多年以前,这首名为《小芳》的歌曲唱红了大江南北,使它成了一首家喻户晓的曲子。我想,过了这么多年,再对这首歌曲评论一番,我想,并不是完全没有必要。毕竟今天还在唱嘛。
四十年前,伟大领袖一声令下,无数青年男女响应最高号召,背起背包,高唱着革命歌曲,奔赴农村,奔赴边疆,走上了与农民相结合的道路。他们在当地,与农民同吃、同住、同劳动。在些正直青春期的青年男女,在那长期的插队生涯中,有的相互之间,有的与当地男女之间,很自然地产生了感情,演绎了许多令他们自己或别人终生难忘、唏嘘不己的悲剧或喜剧。这样的故事在八、九十年代的文艺作品中被描写的真是太多了。在共同的劳动和接触中,部分来自城里的男性知青与当地的女青年之间也不可避免地生产了感情与瓜葛。这部分的恋爱更具有典型性,也更具备数量性。在这部分感情或瓜葛中,当然不乏一些值得记忆的真情实感,直到今日他们仍在幸福地生活着,他们的爱情之河仍在幸福流淌。但是,几乎任何人都看得到,也存在着下面的这种情况,一些下乡男知青在极度的苦闷中,开始接触一些当地的女青年。在接触与交往中,他们对涉世不深的农村女青年信誓旦旦山盟海誓,以将来“带你去北京”、“带你回上海”的诺言取得了对方的信任,然而,一旦他们的命运发生转机,回城后立即或者不是立即地就抛弃了对方,成了文革中的陈世美。有的人在农村中的感情可能是真挚的,回城后变的心,有的则是刚一开始就抱有根本不负责任的心理,把心地单纯的农村女青年当成了玩物,当成了乏味农村生活的调味品,当成了极度空虚心理的一种填补,说得再不好听点就是:仅仅是拿人家开开心而已。有的女青年失身。
数十年过去,弹指一挥间。当年的红卫兵小将和曾去农村插过队的“知识青年”们,转眼已经五十开外。今天的五十开外的半大老头子、昨天的知青,在过着今天安宁平静生活的同时,夜深人静,脑海里偶然想起年在农村的经历,想起当年农村淳朴善良的“小芳”伴“我”度过的那年代,于是,这就成了歌曲《小芳》产生的心灵背景。
但是,听到这首《小芳》,并不是每一个人都会产生如作者、演唱者、传唱者那样的“美好记忆”。相反,对于当年那些被无情抛弃的乡村“小芳”们来说,听到这样一首歌曲,那绝对是一种对她们心灵的巨大的伤害!你是男的,你当然可以认为那是一种值得记忆、数十年以后还可以津津乐道的“美好记忆”,但对人家就不一样了,人家是女人,那段经历已经成了心中永远的痛,是一种在亲人在丈夫在儿女面前永远难以启齿的痛苦回忆。本来,随着岁月的流逝,那段痛苦的经历好不容易在心头渐渐淡去了,但是,这首歌曲,又仿佛一把盐,撒在那几乎已经痊愈的心灵伤口上。人家已经是五十几岁的人了!
有多少当年被抛弃的“小芳”们,在内心里默默着乞求着:艺术家们,求求你们了,别再唱那首令人心疼心碎的《小芳》了!

 

尘土刮来30万吨?



这几天,北京连着刮了好几场尘土。有专业人士计算说,这几场扬尘光给北京城就刮来了30多万吨。一次或者几次刮来的尘土能有30多万吨?我看这个数字值得怀疑。专家得出这个数字的依据是每平米落下的尘土大约为2克左右。假设这个“每平米2克”的结论是实地观察来的或者经过科学计算得来的,是准确的,那么我们就照这个数字来计算一下。
一个平方公里是1000米 乘以 1000米等于1000000即100万平方米,每平方米2克,每平方公里或者每100万平方米应该是200万克。1000克等于1公斤,200万克即2000公斤。2000公斤即是2吨。北京市的总面积是16800平方公里。16800乘以2等于33600(吨)。所以我得出的结论是这一次或几次吹来的尘土应该是33600吨也就是说实际上才三万多吨,“何来30多万”吨?具体说到“北京城”,那就不是一万多平方公里了,大概也就一二百平方公里吧?
肯定我的计算是对的。

“依法予以没收”
       
                              作者   刘洪春

首都一家报载,京城城管队员根据举报,突击检查了一家餐厅,当场查获家猫若干只。据老板供认,这些猫是准备宰了招待食客用的。文章说,幸亏城管队员的及时赶到,才使这些可爱的小猫免遭毒手。城管当场宣布,将这些小猫依法予以没收。
读了这则报道,笔者真为京城的城管队员捏了把汗,要是该餐馆的老板叫起真儿来,将城管告上法庭,城管不输了官司才怪呢——如果执法公正的话。
首先,城管说,这些猫是依法予以没收,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禁止将猫宰了吃肉的规定,那么城管依据的是哪一门子法呀?猫不是国家也不是北京市的任何一级保护动物,这一点它和青蛙麻雀不一样,只要这些猫不是偷来的或买来的赃物(如果那样另当别论),猫主就可以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这些猫任意处理,包括宰了食用,就像人们对待自己喂养的鸡、鸭、鹅一样。另外,从报上的那则报道来看,没收这些赃物的主要原因似乎并不是因为它们是否是赃物,或该餐馆有无经营猫肉的资格,而是城管怜悯这些猫即将惨遭毒手。
这里,城管们显然是误把人们的习惯当成了法律。看来这些执法者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固然大部分国人没有吃猫肉的习惯,但毕竟还有极少部分人喜欢这一口。不吃猫肉的人(特别是执法者)是无权干涉别人吃猫肉的,不管你对这种行为是多么反感以至恶心。吃猫杀猫不违犯任何一条法律。猫毕竟不是保护动物,它是一种数量极多、繁殖力极强的一种小动物。据说光北京城里的无主猫就有数十万之多,它起码在一定程度上传播了疾病和影响了城市的环境卫生。听说在欧美一些“文明”国家不要说是杀害,哪怕是给“有脊椎动物”造成“巨大痛苦”者,都有可能吃上官司甚至带来牢狱之灾。但那毕竟是洋人的法律,我们这里是个主权国家,洋人的规矩对我们无效。他们那里有他们的习惯,我们这里有我们的习惯。
反对吃猫的人无非是说,猫是一种温顺可爱的小动物,宰了吃肉于心何忍,可鸽子不是更温顺可爱吗?它还是和平的象征呢,狗不也被称为人类的朋友,小白兔、小山羊不也倍受孩子们喜爱吗?可兔肉狗肉鸽子肉,在我们国家都可以合法销售。禁吃这些东西,在我们国家似乎不现实。有几只小猫待宰,城管就赶紧去将其救下,可要是有人举报某某处还有“可爱的”几十只羊、几百只鸽、几千只鸡即将做刀下之鬼,城管是不是也应该立即前去将其救下,使其“免遭毒手”呢?
有人喜食猪肉,有人喜食狗肉,有人喜食猫肉,那仅仅是人们的口味不同而已。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毕竟,人是杂食动物,杂食动物就得吃肉。各种肉食是满足人体营养的重要来源之一。我就怀疑,国外动物保护组织喊得最响的那些人,又有几个是吃素的。

          作者地址  北京236信箱
          邮编      101100


奶奶的歌谣
 
作者  刘洪春
 
奶奶不认识字,但会说许多歌谣,或者说叫顺口溜。小时候,我常常缠着奶奶,让她带我出来玩。奶奶说:别出去,外边乱。为了让我安心在家,奶奶便给我说她的歌谣。奶奶说的歌谣是这样的:
 
太阳出来点点红,
师父骑马我骑龙。
骑着青龙上东海,
东海有我丈人家。
大舅子出来往家让,
小舅子瞧见往家拉。
“哩哩拉拉”到他们家,
隔着门帘瞧见她:
圆盘大脸黑头发。
 
还有:
 
大麦王,小麦王,
上东头,瞧老娘。
老娘让我屋里坐,
爹爹让我吃饽饽。
大嫂子出来瞅一瞅,
二嫂子出来扭一扭。
甩起袖子我就走!
不从你们大门走,
不从你们二门走,
单从你们墙头走。
墙下卧个大黄狗,
撕了我的裙儿,
咬了我的手,
王八羔子不给我看着狗!
 
还有:
 
点,点,点牛眼。牛眼花,卖甜瓜,甜瓜苦,卖豆腐(fu,不要读轻声)。豆腐烂,蛋鸡蛋。鸡蛋鸡蛋壳——壳儿,里边住个哥——哥儿,哥哥出来买——菜,里边住个奶——奶,奶奶出来烧香,烧了姑娘鼻子眼睛!
 
还有:
 
槐树槐,槐树槐,
槐树底下搭戏台。
人家的姑娘都来到,
就差我的姑娘还没来。
说着说着就来了,
骑着驴,打着伞,
光着屁股挽着纂……
 
有的真是好听:
 
小姑娘,十几了?婆婆捎信儿要娶了。一对龙,一对凤,金瓜越斧朝天登。小红鞋,蝴蝶梦。爹也哭,妈也哭,姑爷过来劝岳父:岳父岳父你别哭,姑娘到我家,梳油头,戴大花,红门帘,盖红被,扎花枕头要一对。八仙桌,摆银钟,乌木筷子摆茶盅。白面烙饼卷大葱,咬一口,“咔咔称!” 
 
怎么样?比现在的一些无聊的顺口溜要好听吧?
奶奶虽已故去多年,但奶奶说的歌谣却永远留在了我的记忆中。
 
 
讽刺集:
 
作者  刘洪春
 
宇宙之大真惊人,定有大星亿兆千!互相吸引天空转,太阳相比玄又玄。
 
宇宙之大大无边,何止星云万万千!平民百姓太渺小,名利不必把身缠。
 
人生在世似云烟,数十寒暑转瞬间。争名夺势何来苦,大限一到奔西天。
 
瘸拐李来人间,尔虞我诈奸上奸。韩湘子早成仙,高兴登上终南山。
 
一心二用三捣鬼,阴间损坏四五天。你争我夺六七载,八九只用十来年。
 
一死方知万事空,可怜一事一无成。熟读闲书三五册,面对文友愧无能。
 
生来不会拍马屁,张长李短话不避。装聋做哑又装瞎,嘻嘻哈哈早回家。
 
得道成仙最光荣,无闻世事把佛成。苦乐悲哀无所见,哑口无言瞎又聋。
 
劳民伤财秦赢政,泥人泥马有何用?如今堪称是国宝,洋人万里跌眼镜。
 
读某书:
 
陈词滥调不新鲜,之乎者也臭屁言!胡思乱想没有用,不如合眼睡觉甜。
 
劝世人
 
上至帝王将相,
下至庶民人等。
人人自以为是,
个个不醒其骗。
只为妻荣子禄,
不想得入黄泉。
数十春秋寒署,
瞬间瞪眼玩完。
 
自嘲
 
无能为力此一生,无所作为一场空。
无忧无虑无所事,无学无才无一成。
无愧于天无愧地,无愧儿女众亲朋。
光阴虚度何时了,口眼一闭永高升。
 
读《西游记》题孙悟空
 
胜利者不免一死,失败者饮恨而亡。西游猴姓名真棒,吴承恩骂人不脏。
 
题一件石雕半成品
 
顽石一块半雕琢,似人似鬼真缺德。
随波逐流假革命,挨骂招瞪没奈何。
父母双亲吃挂落,三亲六故把汤喝。
事到临头后悔晚,乌乎哀哉见阎罗。
 
快乐集:
 
农家乐
 
土房三五间,耕种十亩田。庭前小场院,庭后小菜园。
猪羊两大圈,鸡鸭一大栏。日出去劳动,日落把家还。
休息小片刻,全家把饭餐。饭后闲谈话,言古话今天。
时间已不早,呼呼梦香甜,天明去下地,争取丰收年。
 
小饮
 
玻璃小酒盅,家酿白玉明。细嚼花生米,好似卧天厅。
三杯入了肚,精神百倍增。高谈与阔论,言罢到幽冥。
 
晨起
 
晨起到村外,漫步翡翠滩。俯视溪中影,仰望白云天。
草丛青蛙叫,数梢高鸣蝉。生活大时代,永远报乐观。
 
 
 
 
 
 
 
 
二十岁的文字   
 
作者 刘洪春            
      
乍一看格式,这篇小集似乎应该命名为《20岁的诗》,可里边的这些东西,实在称不上是诗,要拿出来给读者看,只能称为“我20岁时写的文字”。二十岁,实在不是写诗或当诗人的年龄。读者只能把这些当作小学生作文看。如果这些拙劣得不能再拙劣、幼稚得不能再幼稚的东西浪费了网友的时间,那么请您毫不客气地击点电脑右上角的x !
 
长城
 
一首写了两千年多的
蘸着尘沙和石头的诗行
刻在华夏大地
这片永远的历史笺页上
 
 
蹬西山
 
三山五岳何其多,
西山不过一土坡。
井底之蛙莫见怪,
株峰白雪更巍峨。
 
新千年(一)
 
张灯结彩庆千年,
唐宋明清转瞬间。
再过八百寒与暑,
多少朝代又玩完。
 
新千年(二)
 
三五千年似云烟
秦皇汉武转瞬间
再过三千五百载
多少皇帝奔西天
 
      火山
 
我是火山,
我要喷发!
虽然我的外表沉默
心中的岩浆却在冲撞挤压
虽然我的身形凝重
内心却可以把岩石融化!
多少年了,我渴望着:
给人类光,给世界火。
我是火山,
我要喷发!
 
               
      火山口
 
岩浆 从这里流出
热能 从这里喷发
 
积蓄了几千年
冲撞了几万年
终于 我的火红的
又是燃烧着的
血液 从这里迸发
 
毁灭了良田
又带来沃土
造成了灾难
又奉献了壮观 
 
我愿以我的热能
浇灭人间的冰冷
      
蜡烛
 
1火苗,是你纯真的眼睛
 眼泪,留下来就迅速凝固。
 
2为我流泪吧,
因为我悲伤。
 
3当眼泪流干的时候,
便在干涩中死去。 
 
4与其说是流泪,
不如说是流血。
 
5为什么泪流满面,
   却不敢痛哭失声?
 
流星
 
我,早已厌倦了
那永无休止的椭圆
万物,不论是我
还是行星、彗星
全都围绕着一个发光体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
盲目而虔诚地旋转
我们曾可笑地认为
世界上仅有一个太阳
这个太阳处在宇宙的中心
它的光芒最温暖
我们的目标最神圣
我们的轨道最庄严,不容改变
 
于是,一个又一个的零分
落在我运行的成绩单
 
                                 冬
 
公园里,
都是冬的景。
灰的枝条,
暗的湖冰,
冷的空气,
铅的天空。
 
忽然,
一切都美好了,
她来了:
红的上衣,
绿的纱巾,
带着那熟悉的身影……
 
闪电
 
以我
短暂的光明
照亮你
心灵的荧光屏               
 
      蚂蚁
莫看我头小、腿短、腰细
莫说我渺小,没有力气
但我懂得生活的全部含义:
 
于黑暗中勇敢地开掘
于艰难中顽强地延伸
在狭小的空间创造出自己的天地
 
               
 
清洁姑娘
 
                 我说 她是画家
                 扫帚 就是画笔
                 姑娘涂抹过的城市
                 比姑娘更美丽
 
          雾
 
                 原来我是一片云,
                 一片洁白的云,
                 不幸被命运,
                 压迫到了地面。
 
                 天上是多么自由,
                 那里看得多远。
                 地上的树木和山冈,
                 遮碍了我的视线。
 
                 我是一片洁白的云,
                 应属于无际的蓝天。
                 我一定会重新升腾,
                 待到太阳升起的瞬间。     
 
   小花
    
                徜徉于我所熟悉的土坡
                芳草青青如绿色的小河
                蹲下去与你凝视一笑
                真不忍采摘你嫩嫩的小花一朵
 
                从此以后你便默默地生长
                也许我未能听到你的吟歌
忽然有一天我将你想起
春天却早已化作潮湿的思考
 
                       
香山红叶
 
一片凝结的血红
一首低吟的心曲
从前也生长过希望
心中也摇曳过淡绿
 
                      小星
 
天空
一颗多么弱小的
星星
 
不睁大眼睛
真难以辨清
 
无声地升起
无息地降落
默默地运行
 
连眨眼
都悄然无声
 
群星们
几乎把你淹没
 
但是你
仍默默而顽强地
运行
 
夜月
 
周围越黑暗
我就越明亮
我越明亮
世界就愈显得黑暗
我是不和谐的一轮
我是不欢乐的一束
 
只有那遥远的小星
仿佛饱含着泪水
向我投来独光一束
 
                     月亮
 
我的世界荒凉而又凄惨
生命和欢乐与我无缘
没有鸟儿在我的天空飞翔
没有马儿在我的大地撒欢
没有风儿在我的脸旁吹拂
没有雨露滋润我的心田
庄稼和树木对我来说是遐想
绿叶和鲜花对我来说是梦幻
地球上的生命我仅仅知道她的存在
她仿佛近在眼前实际上非常遥远
我想呼吸没有流动的空气
我想说话没有人来倾听我的语言
只有躯体上那大大小小的环形山
仿佛一个个句号刻在我期待的终点
                                       
 军事博物馆
 
时间,在照片上停止
历史,在橱窗里浓缩;
炮火,在玻璃下凝固,
硝烟,在墙犄角聚落。
  
观后,我做了个怪梦,
梦中,那情景真奇特:
    
坦克,变成一辆汽车,
军机,化做一只白鸽。
战争被关进了地下室,
铁门上挂着将军大锁。
 
               
           消防兵
 
用忠诚
扑灭烈火
以勇敢
拨开灾祸
用烤红的双手
从即将倒塌的废墟里
抢救出残存的欢乐
 
高举起的水龙
喷出你成吨的汗水
高架起的云梯
是你钢铁的臂膊
 
               
 
       记忆
 
我骄傲
我有不太灵敏的
但却是永远的记忆
 
啊,我的粘满泥巴的记忆啊
啊,我的挂满草屑的记忆啊
啊,我的嬉戏在小河里的记忆
啊,我的欢跃在田埂上的记忆
 
我的记忆小镰刀割不断
我的记忆小背筐盛不下
有时候那隐约浮现的记忆啊
竟化作两行爬动着的思绪
 
               
                      老树
 
                院中那棵粗高的老树
                树身仿佛老人额前的皱纹
                那高大而又茂盛的树冠
                曾给过我多少阴凉的梦幻
                曾遮挡多少难耐的热暑
                每年都要来临的晴爽的秋风
                给我吹落甜酸而又多汁的记忆无数
                你那褐色、粗糙的树干
                仿佛是儿时奶奶抱住我的胳膊
                老树啊!你苍老而又充满活力
                老树啊!你慈祥而又严厉
                我记着你我记着你啊,你虽已死
                你的身躯已化作了我思想大厦的檩柁
                你的枝叶,进入灶堂
                烧成了我滚烫滚烫的记忆
 
                     
      脊背
 
仿佛我一出生
奶奶就把我
驼在他的后背
 
奶奶驼着我
走来走去
直到我五岁
 
终于有一天
我能够飞跑了
奶奶的脊背
却已被我压弯
 
               
     童年
 
啊,我失去了的童年,
我常常地把你思念。
想着你活泼、跳跃的身影,
我的心,似一片叶在飞旋。
 
你像农家篱笆上的一朵小花,
美丽、清新、鲜艳;
你像农家屋檐下的一滴雨点,
洁白,晶亮,金光闪闪。
 
啊,美好的童年,
我爱你,可惜你太短暂,
如同昙花一现,甚至,
还没来得及看清你的容颜!
 
直到今天,你还常常在我的梦中再现,
再现那泥捏的小鸟,
再现那座农家小院,
再现那甜甜的玉米杆……
 
               
 
     故乡的河
 
村前的那条
流淌的小河
在我的心中
她就是长江
她就是黄河
 
她的
那小小的波浪
曾拍击我
童年的礁石
她那
清澈的涓涓细流
曾在我记忆的岸边
流过
 
 
怀念
 
 低矮的土房房顶上
升着一缕不散的炊烟
 
下着小雨  白雾
笼罩在邻居的东房山
 
南院的小妹妹在泥里挣扎
碎布头缝成的书包上溅着水点
 
还有一只凉滑的小青蛙
藏在我的梦湖中鸣唤
 
               
      哑炮
 
我把一个漂亮的花炮,
小心翼翼地放好。
划一根火柴点燃,
啊,一个美丽的梦就要升高。
 
可是,花炮没响,
我纯洁的童心受到了欺骗!
 
北戴河之旅:
             
     贝壳
 
你从大海中来
我奔向大海
你是我和大海之间的
 纽带
 
有时候我觉得
你就是大海的一隅
我真想把你装进
我鼓鼓的衣袋
 
忽而我又觉得
你是一块凝固的海
你默默地立于我的书桌
回味着那带有咸味的年代
 
带着海的情韵
带着海的色彩
带着海的声音
带着海的热爱
 
不要说你已经死亡
你珍藏着神奇的故事
不要说你的缄默
你证明着生命的兴衰
 
你从大海中来
我向往大海
让你我成为朋友吧  
因为你是海的后代
            
  礁石
 
浪花害了单相思
不断地与礁亲近
礁石却无动于衷
永远是冷酷的心
 
浪花一次次痴情的拥抱
终于打动了礁石的心
不信你仔细看看
那礁上留下的泪痕
 
               
  给船
 
到我这里驻泊吧
我是港湾
你看得见吗
我的情思多么蔚蓝
你听得见吗
我的邀请细语绵绵
你感受得到吗
我的心扉的深远
白天  波  朝你招手
夜晚  星  向你眨眼
还有那岸边的灯
不也是属于你的吗
相信自己的眼睛吧
到我这里驻泊 我是港湾
 
 
               
          拾贝
 
海水不断地冲刷着海滩
我痴情而又认真地寻找
忽然我忘情地欢呼跳跃
一只美丽的贝壳跳入我的诗稿
 
它,是海送来的一首诗
没有文字,也没有标点符号
但我相信它是最美丽的一章
使我产生了多少遐想与思考
 
                      拾贝者
 
海滩上,无数个拾贝者
          在仔细地挑选和寻找
挑选着值得带走的记忆
搜寻着关于大海的故事
 
海浪一次又一次地扑上岸边
仿佛与拾贝者玩耍嬉闹
经过无数次的冲刷
有人拾到了诗的思考
 
            
  “依法予以没收”
      
                              作者   刘洪春
 
首都一家报载,京城城管队员根据举报,突击检查了一家餐厅,当场查获家猫若干只。据老板供认,这些猫是准备宰了招待食客用的。文章说,幸亏城管队员的及时赶到,才使这些可爱的小猫免遭毒手。城管当场宣布,将这些小猫依法予以没收。
读了这则报道,笔者真为京城的城管队员捏了把汗,要是该餐馆的老板叫起真儿来,将城管告上法庭,城管不输了官司才怪呢——如果执法公正的话。
首先,城管说,这些猫是依法予以没收,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北京市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没有禁止将猫宰了吃肉的规定,那么城管依据的是哪一门子法呀?猫不是国家也不是北京市的任何一级保护动物,这一点它和青蛙麻雀不一样,只要这些猫不是偷来的或买来的赃物(如果那样另当别论),猫主就可以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这些猫任意处理,包括宰了食用,就像人们对待自己喂养的鸡、鸭、鹅一样。另外,从报上的那则报道来看,没收这些赃物的主要原因似乎并不是因为它们是否是赃物,或该餐馆有无经营猫肉的资格,而是城管怜悯这些猫即将惨遭毒手。
这里,城管们显然是误把人们的习惯当成了法律。看来这些执法者的素质还有待提高。固然大部分国人没有吃猫肉的习惯,但毕竟还有极少部分人喜欢这一口。不吃猫肉的人(特别是执法者)是无权干涉别人吃猫肉的,不管你对这种行为是多么反感以至恶心。吃猫杀猫不违犯任何一条法律。猫毕竟不是保护动物,它是一种数量极多、繁殖力极强的一种小动物。据说光北京城里的无主猫就有数十万之多,它起码在一定程度上传播了疾病和影响了城市的环境卫生。听说在欧美一些“文明”国家不要说是杀害,哪怕是给“有脊椎动物”造成“巨大痛苦”者,都有可能吃上官司甚至带来牢狱之灾。但那毕竟是洋人的法律,我们这里是个主权国家,洋人的规矩对我们无效。他们那里有他们的习惯,我们这里有我们的习惯。
反对吃猫的人无非是说,猫是一种温顺可爱的小动物,宰了吃肉于心何忍,可鸽子不是更温顺可爱吗?它还是和平的象征呢,狗不也被称为人类的朋友,小白兔、小山羊不也倍受孩子们喜爱吗?可兔肉狗肉鸽子肉,在我们国家都可以合法销售。禁吃这些东西,在我们国家似乎不现实。有几只小猫待宰,城管就赶紧去将其救下,可要是有人举报某某处还有“可爱的”几十只羊、几百只鸽、几千只鸡即将做刀下之鬼,城管是不是也应该立即前去将其救下,使其“免遭毒手”呢?
有人喜食猪肉,有人喜食狗肉,有人喜食猫肉,那仅仅是人们的口味不同而已。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毕竟,人是杂食动物,杂食动物就得吃肉。各种肉食是满足人体营养的重要来源之一。我就怀疑,国外动物保护组织喊得最响的那些人,又有几个是吃素的。
 
          作者地址  北京236信箱
          邮编      101100
 
 
 
短文一束  作者  刘洪春
 
 收获
 
某人参加了某杂志社举办的文学讲座,别人问他有什么收获,他说:
“收获可大了!在课上,见到了著名作家X X X,著名编剧X X X,著名评论家X X X,某某杂志主编X X X ,某某报社副主编X X X,某某省作协主席X X X,某某市作协副主席X X X,X X年全国小说评选获奖者X X X、X X X、X X X、X X……”
 
             一共六行
 
某人写了一篇作品,内容是一则小幽默,全文只有短短的两行,区区三十来个字。在寄往报社之前,他越看越觉得字数太少,为了能够引起编辑的重视,又在后面写下:
一九九三年四月十一日初稿;
一九九六年五月十八日二稿;
一九九八年六月二十三日三稿;
二0 0 0 年八月二十五日定稿。
 
         外交家的情书
 
某青年外交家在写给他的女朋友的信中写道:
亲爱的,昨天,根据双方的意愿,在东道主的安排下,我们进行了初次的礼节性会见。会见是在亲切、友好和诚挚的气氛中进行的。双方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其它问题交换了意见,并且取得了一致或相近的看法。我认为,会谈是有益的、令人鼓舞的、富有建设性的。我相信,我们的友好与合作关系,必将在相互信任和相互谅解的基础上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第二轮会谈的时间和地点将通过适当的途径另行商定。
 
              蚂蚱旅行记
 
有一只蚂蚱,突然异想天开地要进行一次征服亚非拉美的环球旅行。它打算从中国南方的广东省出发,到越南、老挝、柬埔寨,经泰国,过缅甸、印度、孟加拉,从斯里兰卡飞到埃及的苏伊士运河,用两个星期的时间,穿越整个非洲大陆,从好望角振翅一飞,飞到澳大利亚,再从澳大利亚的塔斯马尼亚,轻松飞到新西兰,最后穿越北美南美大陆,经阿拉斯加、库页岛和日本返回亚洲大陆。如果有时间,它还准备到夏威夷、檀香山或土阿莫土群岛转一圈呢。
它的朋友们知道了它的计划,都纷纷赶来劝阻。螳螂说:“那要走很远的路呢。”它说:“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蝈蝈说:“沿途你将遇到许多高山、大河、大海。”它说:“我的腿很长,一步就能跳很远。”蜻蜓告诉它说:“你的计划完全是不可能的。”蚂蚱说:“你也有翅膀,我也有翅膀,怎么不可能!只要下定决心,就没有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持之以恒,就没有达不到的目标!”
于是,这只蚂蚱不顾朋友的劝阻,毅然上路出发,去实现它雄心勃勃的旅行计划去了。一路上,它日夜兼程,风餐露宿,不停地在田埂上、草丛里蹦啊、跳啊,它坚信:只要持之以恒,任何目标都能够实现。
天气一天天冷了,还没到冬天,这只蚂蚱就冻死了。
 
               
  死人如何当顾问
 
作者  刘洪春
 
乍一看,一个死人目前正担任着一个单位的顾问,读者一定会觉得这是滑天下之大稽吧?事实确实如此。笔直就在一本近期出版的文学杂志的顾问名单上,发现了一位著名作家的名字。名字的四周,还圈上了黑框——这表明编辑部完全知道此老先生已经作古。人已经没了,为什么还不将他的名字去掉呢?我想原因有二。一是老先生刚“去”不久,尸骨未寒就将其名字去掉于心不忍;二是继续借老先生的大名为自己的杂志增辉,笔者思来想去,觉得还是后一种心理占的成份大一些。
    如果死者也能当顾问,那么笔者也准备创办一份杂志。拟“邀”曹雪芹、罗贯中、吴承恩和沙士比亚为本刊顾问,不知诸位以为如何?
 
 
 
小说                      
                        全景电影
 
作者   刘洪春
 
            沧州耍把式的多。她是沧州人,虽然才九岁  ,可也跟着师父出来变魔术了。他们几个孩子,由师父带着,一路上极少乘车,几乎全靠步行,一步一步地走到了北京。他们风餐露宿,一边走路,一边耍手艺挣饭吃。
            她的手艺是简单的。在所有的魔术节目中,她的节目也许是最低级的。她的“道具”仅仅是两只不大的瓷碗和一个小小的纸团。不论是马路边还是影剧院门口,随便一个小小的地方,都能成为她表演的舞台。但是,她并不能在任何一个地方随意表演,执法人员轰。
            她长得很好看,只是脸被晒得黑了。她有着一副瘦弱的肩膀,一双明亮的而时常又带着忧郁的大眼睛。那双大眼睛对一切都是新奇的。由于营养不良,她的个子矮小。
            刚刚到北京城,曾经使她大开眼界。她看到了她从未看到过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公园汽车,和从未看到的那么多的人流。
            但是,这一切并不属于她。她的首要任务是谋生。为了吃饭,她每天都必须和另外几个跟师父一同来的孩子去变魔术。白天,他们几个人分头去一些地方,有的去东单,有的去珠市口,她在前门一带;晚上,他们一同去找师父,把挣来的钱交给他,由他来安排他们的生活。
在大栅栏附近,她知道了那里有一家全景电影院。全景电影?这使她很感兴趣。听人们议论,她知道全景电影是一种很好看的东西,银幕是半圆形的,电影放映时,人就好像在五光十色的电影里一样。她多么想看一次全景电影啊!可是,她没有钱。电影票要十块钱,有时候她整整一天也挣不到十块钱。即使偶尔某一天她有了十圆钱的收入,她也不能去看电影,钱得如数交给师父。
钱必须如数上交,这是师父立下的规矩。谁也不能破坏。钱少了师父会察觉的。有一次,她的一个伙伴,就因为自己偷着赞了几块钱,藏在衣服内被师父翻出,立即挨了一顿打。师父脾气不好。
师父爱喝酒,每天晚上拿到他们交上的钱后都要去喝酒。他们的师父,说是“师父”,其实他自己并没有什么挣钱的手艺,他的职责仅仅是接受孩子们交上的钱并“安排”他们的生活。
可是,全景电影对她的吸引力太大了。她决心冒险积一点钱,看一次她向往已久的全景电影。她算计着,如果每天从卖艺的收入中拿出一块钱,师父也许是察觉不到的。等积攒到十圆钱的时候,她就可以如愿以尝地看一次全景电影了。当然,钱必须藏在她认为最保险的地方。
第一天, 她赞了一块钱;
第二天, 她赞了五角钱;
第三天, 挣钱太少,她没敢“截留”。
就这样,她一圆、五角、甚至三角两角地积攒着。钱越积越多,她的希望也越来越大。
她相信,她一定能够看到一次全景电影。
 
                              完。
                            
                           
                  五 狼 争 羊
 
                          作者  刘洪春
 
草原上,五条狼齐心协力,捕住一只掉队的山羊。可小山羊太小了,又瘦又小,没有多少肉,根本不够大家吃。这只仅够一只狼吃的小山羊究竟应该归谁呢?于是,五只狼为此发生了争执。
第一只狼说:“是我第一个咬住羊的喉咙的,我为逮住它起了决定性作用。这羊应该归我。”
“不行,”第二只狼说:“虽然是你第一个咬住它的,但却是我第一个发现它的。没有我的发现,你也咬不住它。这羊应该归我!”
“我不赞成!”第三只狼说,“虽然是你第一个咬住的,是你第一个发现的,但追赶的时候,没有我的左右堵截,也根本逮不住它,这羊归我才对!”
第四只狼说:“你们说得都不对!这羊应该归我!我是野狼大学捕羊专业毕业的,我有文凭!”
第五只狼说:“你那文凭顶个屁!我有身份!你们知道我是谁吗?今天第一次向你们公开,咱们这群狼的头狼是我小舅子!虽然今天逮住这只羊我没有什么功劳,可今儿个这只羊要是不让我吃,回去有你们好瞧的!”
说完这话,第五只狼不慌不忙,把那小羊叼在一旁,大吃大嚼起来,那四只狼再没有什么话可说,只好干瞪眼瞧着。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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