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如果是暴力执法,那么暴力抗法无罪!》天府早报 05.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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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时评论 如果是暴力执法那么暴力抗法无罪!
在没搞清是否是“暴力执法”的时候,就以“暴力抗法”来定罪是错误! 首先要搞清如果是在“暴力执法”的情况下,打砸抢,在对人身安全先有伤害的时候,是否可以反抗“暴力执法”。 城管有打人的权力吗?有打死人的权力吗?讲不通道理也不许这么生硬粗暴的执法呀,城管非礼,城管施暴,那反抗是否是“暴力抗法”? 如果有人连这个也不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跑过来就要卡住你脖子,也不出示证件,也不说明事由,猛地向你扑来,你会反抗吗?如果你是在逃犯,也就另当别论了!可如果你自己没有做什么违法的事,那么城管没按照程序对你进行合理的询问,而是上来就抓你,那他就是“违法执法”,他如果对你使用暴力,比如打你,你可以反抗,如果他往死里打你,你可以正当防卫,因为他违法在先! 如果他出示了证件,并且向你说明了原因,请你配合调查,一切是合法的询问,你就要配合! 在城市的治理中,我们的城管就能像土匪一样,冲上去,掀翻,踹一脚,弄得一片狼藉,然后扬长而去吗?毕竟这些小本经营,不是什么犯罪团伙,只是生活有困难的阶层! 城管不按照法律程序施暴欺压,人民不是羔羊,拳打脚踢当然可以自卫!
□大众声音
城管也是人,人有两种好人坏人。城管也一样,摊贩也一样,社会任何地方都一样。关键是社会在进步,人的思维在进步,法律意思在增强,但城管体制还没有有效改革,存在缺陷,许多的无奈导致目前城管现状。 即使百姓“有错”,也绝不能成为城管“无所顾忌”地野蛮执法的理由。人格尊严和私人财产受宪法保护,任何人都不能随意侵犯。在构建文明城市、和谐社会的过程中,城管必须尽快提高自身的基本素质,依法改进其管理方式,绝不能再犯“执法违法”的错误。 城市管理当然得要,但城管员中存在的地痞流氓土匪作风,万万是不能要。如果要,就成了黑道和黑社会,这要比摆摊占道对社会的危害要严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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