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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打人成风,有什么资格谈“文明城市”?!请看《天府早报》,令人炸肺...
05.09.16 天府早报 > 要闻(A01版)
拳打脚踢粗暴城管引发众怒 满脸是血残疾小伙地上打滚
■早报今日讯 昨日上午10点,解放军第452医院急救室,躺在病床上的陈旭打着点滴,鼻孔和满嘴的血迹已经凝固。陈旭称,早上9点,他在莲桂南路菜市场门外卖麻糖,只见有3个人走过来大声叫到“快走、快走”,不少商贩推着车就跑了,当时正有买主在,陈旭待在原地没动,有个男的上前就撵他走。陈说当时他还没反应过来,“那些人二话不说,上来就抢我的秤,并且叫另外两个人端我的麻糖。我看他们这么凶,当时就急了,想要把秤夺回来”,陈旭说,让自己没料到的是,抢秤的胖个子朝自己胸口就是一拳,接着又来了两个人,“他们都长得牛高马大的,而我的脚不方便,根本没有还手的分,被推倒在地后,他们就用脚狠狠地踹我的背,当时我只好抱着头,在地上滚来滚去,感觉浑身都痛,他们起码打了我10多分钟”,陈旭称,最后还是围观群众劝架,才把自己救了出来。 无独有偶,9月5日,中国三大门户网站之一的搜狐网,专门推出了一期关于城管执法的新闻专题———又见城管凶猛,列举了近期发生在全国各地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 该新闻专题编者开篇道:城管暴力执法的新闻并不鲜见,我们看到因为一些城管的行为恶劣,让我们在评价城管的行为时往往用类似“扫荡式”“执法野蛮”的词语。 专题综合各方面探讨、分析得出结论:城管权力执法制度存在缺陷;城管自身有待提高基本法制素质;管理方式方面需要改进,先安置,再整治,堵疏结合;执法者应换位思考,融管理于服务之中。 百度一下:在百度搜索网站键入“城管暴力执法”,找到相关网页约131,000篇。最近的报道:7月20日,兴化市周庄镇农贸市场发生一起城管执法人员与一名农妇纠缠致其重伤的事件,22日下午,该农妇在医院里经抢救无效死亡。 键入“野蛮城管”,找到相关网页约3,990篇。 键入“城管打人”,找到相关网页约82,500篇。 键入“城管野蛮执法”,找到相关网页约20,800篇。 链接02~08版
天府早报 > 要闻(A02版)
城管凶猛市民有怒
□大众声音 城管不如自管。只有加强监督和自治,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城市的居民们才有最终的发言权。 IP地址:222.28.33.* 这是一个国家法制不健全的表现,对执法部门的无法可依、违法不究导致了执法人员的为所欲为、无法无天。人的权力一旦没有限制,他将会变成一个魔鬼。通过现象看本质,深层次的原因值得当权者去思索。 IP地址:222.181.4.* 昨(15)日上午10时,解放军第452医院急救室,躺在病床上的陈旭打着点滴,鼻孔和满嘴的血迹已经凝固。在解放军第452医院的120出诊单上,写着陈旭“全身多处软组伤”。因为陈家拿不出钱,陈旭到医院后一直没有做进一步的身体检查。 陈旭称,上午9时,他在莲桂南路菜市场门外卖麻糖,只见有3个人走过来大声叫道“快走、快走”,不少商贩推着车就跑了,当时正有买主在,陈旭呆在原地没动,有个男的上前就撵他走。陈说当时他还没反应过来,“那些人二话不说,上来就抢我的秤,并且叫另外两个人端我的麻糖。我看他们这么凶,当时就急了,想要把秤夺回来”,陈旭说,让自己没料到的是,抢秤的胖个子朝自己胸口就是一拳,接着又来了两个人,“他们都长得牛高马大的,而我的脚不方便,根本没有还手的份,被推倒在地后,他们就用脚狠狠地踹我的背,当时我只好抱着头,在地上滚来滚去,感觉浑身都痛,他们起码打了我10多分钟”,陈旭称,最后还是围观群众劝架,才把自己救了出来。“听说那两个劝架的阿姨也受伤了,不知道伤得如何”,陈旭遗憾地说,“只可惜我不知道他们的姓名”。 陈旭回忆,打自己的3个人并未穿制服,在动手之前也没出示任何证件,陈旭说:“就算我卖东西没呆对地方,但他们也不该走上来就抢秤、打人啊!” 城管:有伤治伤,没伤补偿 陈的父亲陈居刚称,城管再有执法的权力,也不应该用这么蛮横的手段,更何况是对一个身患残疾的人。“他一岁时得了小儿麻痹症,左腿和左手都不方便,走路一瘸一拐的”。儿子因身体原因始终找不到工作,他们便顺了儿子的心意,让他去卖自家生产的麻糖,“他就每天背10多斤麻糖出去卖,一天也就挣个十多元钱”,尽管收入很少,但夫妻俩觉得至少能满足儿子的零用。 “他就像瓜了一样。”母亲邹明坤望一眼儿子,大滴眼泪一下滚了出来:“就这么一个残腿娃娃,他再落个啥子病以后怎么活?” 下午4时许,城管方两名工作人员来到医院急诊室。一名瘦高个子的城管说,自己来现场时看见陈旭已经躺在马路上,“是他(陈旭)自己想拦住城管车倒下去的”,而他不仅没动手,还帮陈旭打了120电话。这名城管提出,“如果打伤了,有伤就治伤,没什么伤,我们给点合适的补偿。”说完,一闪身走出急诊室,找不到踪影。 据了解,陈家人提出要城管方拿钱作全身检查,一直没与城管方达成一致。截至晚上7时,陈旭仍躺在医院急诊室。两名帮忙劝阻的妇女在现场中也受了伤,医院分别诊断为“右手食指扭伤”和“右手五个指关节、左手拇指软组伤”。 □现场 群众拦住执法车讨说法 昨日上午10时30分,记者在莲花农贸贸易市场见到,有数十人将一辆川AC8475、写有“城管执法”字样的面包车团团围住,不让它离开。触目惊心的是,车头挡风玻璃上有斑斑点点的血痕,前方地面上也有零星血迹。 相隔几米远的街边上,一辆前来调查情况的警车也陷入包围,寸步难行。一堵在车前的大姐称,“我们不是拦警车,主要是车里坐的有打人的城管,我们要他出来给个说法。” “他打了人,不能这样一走了之!”“要严惩这些粗暴执法人员!”围观群众越来越多,现场也越来越喧闹,半边街道被占据,造成了交通堵塞。 “放心,我们肯定要调查清楚的!”“大家让开,我们不是放他走,只是带他回去调查!”面对不少情绪激动的市民,警察们不停地开导。10时50分左右,群众让出了一条道,警车才得以开走。又过了约10分钟,城管执法车也由民警开走,撤离了现场。 早报记者杨琴关义霞摄影方炜 □目击者 A :不管咋说,执法不能把人打出血呀! “不管咋说,你执法不能把人打出血呀!”家住莲花小区的六旬老汉陈长安说,上午9时过,他前往菜市买菜,走到菜市路口不到10米远的地方时,一名脚有残疾、背着背篓的小伙子在前方叫卖麻糖。这时,路边停着的一辆城管执法车上走下来两名男子,对他吆喝:“哪个喊你在这儿卖?”卖麻糖的小商贩辩称他只是路过,还没有卖。双方理论时,城管一方有人踢了小商贩两脚,喊道,“快点爬!”还有人去扯小商贩的秤。双方抓扯时,小商贩被打得嘴鼻出血。 B :我随时可以指证他们的粗暴行为! 在菜市门口卖四季豆的菜贩陈龙称,他目击了整个打人过程。他称,早上8时开始他就在事发现场旁边卖菜,当时,动手的城管有3人,将小商贩从人行道打至街边。一太婆在替小商贩讨说法时,也被人伤了手指。“如果需要,我随时可以出来指证他们的粗暴行为!”陈说。 C :喊了一声就挨秤砣砸 市民屈梅刚从菜市场买菜出来,也目睹了事情的整个过程。据她讲,当时卖麻糖的小贩正在称麻糖,一个“胖娃”走到小贩面前直接就去抢小贩的秤,“我到后头才晓得胖娃是城管,当时他身上没有穿制服,也没有戴任何证件,更没有说自己是城管。” 屈梅说,秤被抢去后,那名小贩口里喊着“干啥子哦”,马上冲上想抢回秤,双方拉扯起来。“这个时候又来了两个人,动手打小贩,把小贩打倒在地。”3人一起打小贩,小贩被打得脸上全是血。她实在看不过去,喊了一声:“再打就出人命啦!” 她刚喊完,秤砣竟莫名其妙地飞过来,砸中了她的右手中指和无名指关节,顿时起了淤血。屈梅说,自己被秤砣打中后,刚想讨个说法,又过来几个人,其中一个穿棕色衣服的人把她掀到一边,手上提的菜也散落了一地,“还有个穿黑色衣服的人威胁我不要乱说。” 屈梅说,一伙人见周围市民越来越多,便想开车离开,她一把抓住胖娃的衣服,被几个人强行扳开,“左手大拇指感觉都被扭断了。” 市民柳桂霞看见一伙人准备开着城管执法车离开现场,一手抓住雨刮器,“胖娃把我右手中指和食指狠命地往外扳,我一直忍到没有松手。”这时市民们围过来,把城管执法车前后堵住,不让其离开,“那些城管看到架势都跑了。” 早报记者李晓波罗向明
天府早报 > 要闻(A03版)
城管凶猛善后有道
□街办新闻发言人 城管队伍要整顿 昨日下午2时30分许,记者来到锦江区龙舟路街道办,想找城管方面了解一下情况,结果被告知:上午在菜市值勤的几名城管还在派出所接受调查,相关情况须由街办新闻发言人做介绍。 稍后,记者找到了街办的新闻发言人———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书记李勇,就相关问题进行了采访。 记:上午城管在莲花农贸贸易市场执法时,发生了伤人事件是咋回事? 李:当时我在红砂村办事,听说这一事件后,立即赶回了街办做了解,现在也只晓得一个大概。当时,我们几个城管与协管人员在菜市巡查时,见到一个卖麻糖的小商贩在街头叫卖。这个商贩,以前也多次在那里占道叫卖,城管见了就叫他走。他不愿,城管就去收他作为经营工具的秤,双方争执了起来。其间,城管不小心把小商贩的鼻子碰出了血。一些群众可能有些误解,认为城管打人了,就围了上来。 记:执法的人,到底是城管还是协管,他们执法时有没有穿制服、出示证件?你能确定小商贩鼻嘴出血是“碰”伤而不是打伤的吗? 李:有城管,也有协管。当时他们穿没穿制服我不清楚,但证件肯定是出示了的。只是后来围观的人多了,他们怕挂在衣服上的证件掉了就取了下来。小商贩碰伤一说是我这边暂时了解到的,具体咋伤的,以警方调查为准。 记:城管在上午的执法过程中,出现伤人事件,你认为这是粗暴执法吗? 李:近段时间,上面要求加强食品卫生管理。而街上卖豆花、凉面等食品的流动摊点,它们的卫生难有保证,城管加大监察是对的。今天受伤的那个小商贩,以前也在出事的菜市周边叫卖过多次,也被城管批评教育了多次。这次,他又占道叫卖,是有错在先,当然最后出现了伤人一事,不管伤是咋回事,城管肯定有不对的地方。 记:街办打算咋处理这一事件?“有不对”的城管或协管有几名,如何处理他们? 李:这一事件派出所正在调查。我们这边的态度是,一,要求涉及的城管配合警方接受调查。一旦查明,城管如确实出手打伤了人,该咋处理就咋处理。二,妥善处理好受伤的小商贩与其他伤者。三,城管进行整顿,学习相关法规文件,务求在执法中做到文明执法。 在采访中,记者还遇上李勇找城管的人员了解情况。并要求他们不对的地方“有错必纠”,并向相关方面赔礼道歉。 早报记者李晓波罗向明 □大众声音 我所见的城管大都是蛮不讲理的,对有实力的人,会恭敬媚上,对是外地来的,会拳打脚踢,比街头恶霸还凶残。但是城市又离不开城管,所以我很希望在中国作为一名执法者,要公正严明,执法组织更要强制守法。 IP地址:219.130.60.*这些部门的职责应该是为人们服务的,可偏是一些坏蛋进了这些部门,自以为可以横行欺负人,能有好事吗? 城管执法太暴力了,滥用职权啊!可悲! IP地址:60.208.176.*
天府早报 > 要闻(A03版)
有领导要来检查来不及着装执法
当事人:龙舟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司机朱军 昨日中午12时许在龙舟路派出所,龙舟路街道办事处城管执法中队司机朱军接受警方调查。在他等候警方询问笔录期间,回答记者提问。 记者:你就是龙舟路城管执法中队队员? 朱军:我只是个司机,关我啥子事嘛!你看嘛,我颈项上,手臂上,都是红楞楞,那些太婆抓的。警察都已经把我拦开了,有个太婆还伸手抓了我一下。 记者:她们为啥抓你? 朱军:菜市外面好多菜贩,把他们撵跑了,我们一走,他们又跑回来。当时我开了一辆执法车过去,那些人都在喊“城管来了,快跑!”那个卖麻糖的小伙子不跑,我劝阻他离开,都是很文明的执法。他不走,我就把秤缴了。他说他是残疾人,我叫他把残疾证拿出来就还秤,他拿不出来。我同事去拉他,不晓得咋个就打起来了。我上车的时候,看见那个小伙子倒在地上,后来就不清楚了。 记者:车上一共多少人?朱军:就我和另外一个人。最先总共有八九个人,我们走一路放一个人下去,到的时候只剩我们两个人了。 记者:有两名旁观的人说,你用秤砣砸他们。 朱军:我不晓得是咋个回事。外面的人都恨城管,他们肯定要这样说。 记者:今天是突击整治? 朱军:也不是突击整治。因为今天有个领导要来检查,我们所有人都出动了,其他队员也在街上,看见发生事情就都跑过来了。 记者:你说同事被打了,你去帮忙没有? 朱军:凭良心说肯定该帮忙,但是我在前面,来不及帮忙。 记者:按规定暂扣物品应该开具暂扣证,你收缴他的秤有没有开暂扣证? 朱军:哪是物品嘛!我们只收杆秤。 记者:秤就不是物品? 朱军:(沉默)记者:收缴秤之前,你们有没有出示执法证或者告诉他你们的身份? 朱军:没有。 记者:你们没有穿制服? 朱军:因为有领导要来检查,事发突然来不及着装。 记者:菜贩都很畏惧城管? 朱军:以前我们穿制服去突击检查,他们一看见我们就跑完了,专门找居民院子藏。有时候我们就不穿制服去逮。 记者:这样做法律允不允许? 朱军:我都不晓得允不允许,这是领导的事情。 记者:如果发生冲突,会不会把对方“丢翻”?这种时候咋个解决? 朱军:这种事情一般都不准,但是随便哪个人遇到了也管不了那么多。遇到这种情况领导总要处理嘛! 记者:你是指领导出面善后? 朱军:肯定要这样子嘛!先说,你不能这样写哈。 早报记者兰俊
天府早报 > 要闻(A04版)
城管凶猛 比武有招
>>>第1场:城管VS记者 局长吐脏字:“记者算个×” 事件海口市琼山城管大队队员李军、孙继军等4人在琼山南北水果市场执法时,收缴了两辆非法运营的人力三轮车。三轮车主王腾通和李祖荣认为,他们的车被城管队员给“卖”了,但城管队员却否认他们“卖”车,而是王腾通和李祖荣把车“抢”回去的。 记者应邀就此事找到琼山城市管理局钟步明局长时,没等记者站定,钟局长“腾”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大喊:“你们是干什么的,谁让你们来的,你们来干什么?”没等记者回答,钟局长又竖起左手中指,指着记者的鼻子说:“没有我的同意,你们怎么可以随便播(指刊发稿件)。”当记者向钟局长解释说,媒体进行舆论监督并不需要请示局长时,钟局长竟骂了句脏话:“记者算个×。” 描述王姓城管队员:一边拍桌子一边大喊大叫,到了后来,还挥起了拳头,记者躲过去之后,办公室里一位女城管队员“砰”地将办公室门关上,记者见势不妙连忙找机会脱身。临出门时,王姓城管队员朝着记者骂了一句:“他妈的!” 群众:一位在那里上班的陈姓男子说有问题要向记者反映。该男子说,今年7月份,一名琼山城管队员以20元钱的价格,在府城将一辆收缴来的人力三轮车卖给了他。(海南特区报) >>>第2场:城管VS民警 七八城管暴打民警 事件常州市永宁路上的元通副食品店,是一名警察王志名开的,因为将鲜花摆在了马路上,于是被城管大队收走,夫妻二人到城管大队讨个说法,没想到城管大队的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城管大队的七八个人对着王志名就是一顿暴打,导致身为警察的王志名严重受伤。 描述民警:首先下车的几个城管执法人员中的一个人高声喝道“这是谁的车子停在门口?”刚说了几句,“他们一帮人不管三七二十一就猛推我的脸,将我往边上推搡,另一批人就扯着我丈夫不放”。 城管:“后来可能是王志名自己腿脚发软,撞到了摩托车的挡风玻璃上,撞出血来了,因此右眉毛处受伤”。对于这起事件,曹队长说,“我们有纪律,没有动手打人,但是发生身体接触的事情会有的”。 (现代快报) >>>第3场:城管VS小贩 野蛮执法摔烂西瓜 事件“城管不让俺在那里卖瓜,俺丈夫发动车准备走,城管执法车上下来几个人,摔烂俺好多西瓜,当时满地滚的都是。”在商丘市睢阳区香君路上,进城卖瓜的商丘市睢阳区闫集乡农民孙文之捧着一个摔烂的西瓜边哭边说。 一位姓苏的旁观者说,农民也不是不通情达理,如果不让他们在这里卖,跟他们说就行了,何必摔烂他们的西瓜呢?看到卖瓜的女主人哭得厉害,他就花了50元钱买下她的烂瓜。 描述李良海说:“上午9点多,一辆城管车开了过来,从车上下来几个人,来到瓜车前,不容分说就将西瓜往城管车上扔,一名城管抱住西瓜往车上摔,二三十斤的大西瓜被摔烂了五六个,他边摔瓜边说:‘拿秤来,要是不拿秤,我把你们的西瓜摔烂完。’我无奈之下只好把秤交给了他,然后我把车开到香君路上时报了警。” 睢阳区市容管理局执法大队一中队队长于圣塔称:李良海卖西瓜的地点在凯旋南路右侧的辅道旁,当日早晨已经通知过他一次,不让他在那里卖西瓜,转了一圈回来后,看到他还在原地卖西瓜。当时就下车扣他的秤,他夺秤,搬西瓜他就夺西瓜。于称他和其他的执法队员没有摔西瓜,只是将西瓜搬到执法车上,后来又卸下来还给了瓜农。至于瓜农车上的西瓜是怎么烂的,于圣塔称不知道。 (大河报) >>>第4场:城管VS黑车司机 黑车司机裸体抗法 事件海淀城管万寿路分队在五棵松地铁口执法时,当场查处一名正在运营中的黑摩的司机。该摩的司机对执法人员的劝阻先是置之不理,在与执法人员僵持达20余分钟后,他开始大声谩骂执法人员。见劝说无效,当城管队员准备对摩的进行暂扣,这名黑摩的司机竟突然脱掉了上衣。在众人还没反应过来时,又脱掉了内外裤。 描述“当时真是吓了我们一大跳,当时还有几位女性执法队员呢,她们赶紧回避。”万寿路分队队员告诉记者。当时正值客流高峰,执法人员赶快围成了一个小圈围住他,用身体将路人视线挡住。 (竞报) >>>第5场:城管VS乞丐 乞丐手机投诉城管 事件广州天河路购书中心门口出现了令人啼笑皆非的一幕:一名男子在中心门口摆开“申冤”纸张开始乞讨,城管人员上前劝阻离开。不料男子竟拿出手机投诉城管人员影响他!男子被警察带走后,过了一会儿又回到购书中心门口故伎重演。 描述天河南城管中队:本来负责购书中心周围一带的工作,但现在只能围着眼前这名乞讨男子一人转,很是无奈。 周围群众:此前该男子在购书中心门口乞讨时曾被城管人员劝导离开,但男子居然拿出一部波导牌翻盖式手机,打电话投诉城管人员干扰他“工作”,真是让人好气又好笑:“有手有脚的,还拿着手机,当苦力也能养活自己,为什么要来乞讨呢?” (信息时报) □大众声音 城管的存在是必要的,你上班的路要是被成群的小贩堵住,走100米需时两小时,天天这样,你就希望城管来了,我就经常遇到这种事,但我反对城管的粗暴。 IP地址:222.40.10.*
天府早报 > 要闻(A05版)
城管凶猛 对比有憾
曾经成都城管誓言不掀摊 2003年1月1日,成都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正式成立,并表示将文明执法。 春熙路,被称为成都第一街,每天南来北往的游客成千上万。作为在这条街上执法的城市管理者,如果用这种姿态展示在众人面前的话,只能给成都抹黑。 ①8月9日,春熙路城管在“现场执法” ②吃午饭,摆个pose一定要帅③“一、二、三,吐……”④太累了,还是太无聊了?⑤抽烟的姿势,一定要有“型”⑥太困了,眼睛都睁不开了 □大众声音 城管队伍里有好的执法者,也有素质较低的,但管理对象是弱势群体,以违法生存,这就形成矛盾,弱势群体很多人也很无赖,撒泼,黑摩的很坏,欺骗客人,甚至强奸妇女,因此,需要城管,关键是建立什么样的体制,如何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不可以一棒子打死。 IP地址:61.54.15.*
天府早报 > 要闻(A06版)
城管凶猛冲突有痛
小贩挨踢说一个字肋骨都痛 □事件回放 时间:9月12日上午地点:荷花池青龙市场街口9月12日上午9:00,早报读者刘先生报料:在荷花池青龙市场,商贩和城管执法人员打起来了,有人被城管人员打伤,附近商家和群众上百人正聚集一起“声讨”城管。 当记者赶到荷花池青龙市场时,青龙市场街口一个店面的女老板回忆,早上8:30,一对夫妇推着小车在店门口卖小吃,城管人员开了4辆车来,20多个人一下车就开始强行收摊子,双方就拉扯起来。女老板说:“那个卖小吃的为了保摊子,又是抱城管的腿,又是扑在车盖上面,都被踢开了,有点惨!” 路口的三轮车师傅称:当小摊贩被城管执法人员踢在一边时,周围商家和路过群众都很气愤,把城管的车围了起来讲理,不准他们走。现场大概聚集了近200人,大家都很激动。 街口杂货店的老板说:“城管执法应该有规矩,有程序啊!一下车就硬来动粗,谁都会反抗啊!” 在荷花池附近的五冶医院,摊主宋先生在一楼的急诊科接受检查。他称:今天早上和妻子正推着车卖粽子,来了4辆城管执法车,下来几十个人,什么都没有说就强行把他的摊子往执法车上弄,他当 时第一反应就去护摊子,结果被人一拳打到嘴,他 当场就晕了过去。现在说一个字肋骨都痛。 在金牛区荷花池街道办事处,正在休息的城管人员承认了当天上午与宋先生的纠纷,但是他们“喊冤”:我们根本没有打过他! 一位姓许的负责人称:宋先生夫妇是老大难,已经不是第一次违规摆摊了。不管是教育还是罚款,他就是不听劝告,违规摆摊、使用蜂窝煤。当天早上是办事处的一次联合行动,发现他又在违规摆摊,就按规定收他的摊,结果他无理取闹,还煽动群众,就发生了纠纷,但是城管并没有打人。对方身上的伤可能是自己在车上擦伤的。 □最新追访 时间:9月15日 地点:站东小诊所、荷花池街办城管科 昨(15)日,记者再次见到了宋先生,他却躺在站北东横街的个体小诊所里面,“没有在五冶医院医治,我们没有那么多钱。”宋先生坐起来翻开衣服,他的右胸贴满了膏药,腿上和手臂上的淤伤依旧很明显。他说,从12日至今都只能够轻声说话,并且一直没有胃口进食。 宋先生告诉记者:城管人员一直没有来看望过。为此,夫妻俩曾两次来到荷花池街道办事处要说法,希望打人者能够担负应有的责任,承担相应的医疗费用。但是两次从下午2时到晚上10 时多,都没有人理睬。黄女士说,城管执法人员始终坚决称没有打人叫他们不要无理取闹。 宋先生夫妇表示:就算自己真的是违规,那么也应该接受文明执法,而不是被打!所以他们不会放弃,会继续追究打人城管的责任,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早报实习记者谭晓娟 的哥挨打头昏眼花精神恍惚 □事件回放 时间:5月17日地点:马鞍西路5月17日中午,在马鞍西路,上百群众将一辆车牌号为川ACG805的城管执法车围在其间,车下躺着一男子,双手捂面,一个劲地叫痛。执法车内坐着3名男子。 据挨打的成都出租车服务公司司机张红称:“中午12时左右,我开着空车经过马鞍西路口子,看见前面车道上停放着一辆标有‘城管执法’字样的车子。因街道太窄,我无法通过,后面车子堵了一串。‘哥老倌,把车子靠边点嘛!’我把头伸出车窗,与其争执了几句。这时,从车子前方走来5个人,将我从车上拖下来。用脚踢,用拳打,打得我头昏脑涨精神恍惚。” 据当事人、城管协管员向廷康称:“中午我们3人在马鞍西路执法,把车停在路边,取缔一占道经营的面馆摊位。一出租车司机路过这儿的时候,他不停地按喇叭,‘瓜娃子,咋开车的哟?’我们叫他不要骂人,不知咋的,后面的一辆出租车司机也吼起来。我看见有人把他打了。”“我们3人没有动过手,根本不可能打他。有可能是后面的出租车司机打的。” 早报记者周海波 娃娃遭殃掉进油锅深度烫伤 □事件回放 时间:9月7日地点:抚琴西路7日,西安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工作人员在抚琴西路9号附6号清理出摊占道时与冒菜店女老板发生争执,一路过的11岁男孩受到“牵连”,活生生翻进了盛满冒菜的汤锅里,身上顿时皮肉分离,惨不忍睹。 事发现场,一口直径约30多厘米的大锅摆在店门口,地上到处都是滑溜溜的油渍。一条鲜红的红领巾、一双童鞋、几件被油浸透的衣服丢弃在街边。“这是娃娃的衣服,烫到了以后脱的。”目击者王敏说,孩子当时烫得很厉害,衣服一脱,就看到“皮一层层往下垮”。 男孩的意外受伤让他的母亲刘桂林痛彻心扉,她说,儿子当时被烫得蜷缩着蹲在地上,哭喊着“好痛好痛”,背上、屁股上通红,还不断脱皮。 据冒菜店的老板邓某称,事情发生在中午12时过,他应食客要求将桌椅摆在了店外,恰巧被西安路街道办事处城管科执法人员发现,城管便开始收缴桌椅,并和邓的妻子漆俊蓉发生了拉扯,而此时烹制冒菜的油锅正在门前的炉子上沸腾着。“我老婆冲出来抢桌子,那个眼镜(城管人员)就反起来推,而小孩就站在背后,结果小孩就被推到锅里,一屁股坐下去了。”邓说。 一名留在现场的城管人员柴宇称,他们没有推漆俊蓉,完全是她自己不小心撞倒孩子的,而且当时他们准备将小孩送往医院救治,但“他们将钥匙抢了,我们根本没有办法用车子送小孩到医院”。 8日上午9时,在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病房内,11岁小男孩戢洪说,的确是城管推了老板娘,然后老板娘再将他撞入锅中的。 “娃娃痛得一夜没睡。”戢洪妈妈轻轻地说,眼圈一下子就红了。二医院主治医生王晓说,经过检查,戢洪的烫伤面积达20%,深二度和浅二度烫伤各占10%,目前他的病情稳定,但治疗后会留下不少伤疤。 □最新追访 时间:9月15日 地点:市二医院、西安路街办城管科 昨日下午2时,记者来到二医院外科10楼,小男孩戢洪仍然在此继续治疗。他趴在床上,双手、背部、屁股、大腿烫伤处涂满了药膏,有的地方已经开始结疤愈合。“娃娃还是天天喊痛,整夜整夜睡不着。”戢洪妈妈刘桂林伤心地说,“本来想出去打工挣点钱,可娃娃身边根本不能离开人,真的是左右为难。” 戢洪的父亲戢存良说,街道办和冒菜老板娘都陆续拿了一部分钱来,“下一笔医疗费到底谁出,我们心里真的没有底。” 戢洪入院8天以来,城管科共送来了7000元钱,对于这笔钱,西安路街办城管科执法中队中队长李红武称“更多的是出于人道主义”考虑。虽然李队长一再表示,事件责任主要由派出所划分,目前的当务之急是先把小孩的烫伤医治好,但随后也承认“执法时场面没有控制好,负有一定的责任。”李队长承诺,孩子的伤无论花多少钱,街道办都会出钱医好,下一步街办还计划走访学校,协商戢洪学费减免的问题。 早报记者李洹莹摄影麦朵 □大众声音 城管工作确有一些过激,但每当我看到小商贩们阻塞道路、污染环境,就想城管快来管一管。可是,城管来了看到小商贩们夹着尾巴、四下奔逃,心里不免又有些同情。这些小商贩里有人靠这过日子,卖不掉东西,他的妻儿老小怎么办。哎,改革开放这么多年了,城市建设为什么还是这种水平? IP地址:61.177.182.*
天府早报 > 要闻(A07版)
城管凶猛 野蛮有罪
事实上,不仅城管“借法执法”问题急需立法解决,部分城管的“野蛮执法”、“暴力执法”也亟待立法监督。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授权,由省级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区域内设立的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机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工作,是为了纠正我国多年来行政处罚权责任不清、执法不力的现象。为了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处罚,将行政执法权力集中行使是必要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权力越集中,执法“力度”越大,如果缺乏必要的制约,权力必然导致滥用。 从目前我国关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制度的设计上看,这一权力的授予本身就存在缺陷:(一)权力承受着广泛的职责。以北京市为例,城管部门的管理权限包括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公用事业管理等105项。然而,处理同一个违法行为却存在着城管之外的多个法律规范,许多法律内容繁杂,难以形成一个统一的法律体系,处罚执行因而非常困难,执法手段严重不足。如此权力实难承受如此广泛的职责,城管必然会使用一些超越权力之外的手段,而最终导致暴力执法与抗法事件发生。(二)法规在赋予城管广泛职责的同时,却没有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履行职责缺乏监督,必然导致行为变异,加上一些城管人员素质较低,就使得某些“冲突”成为必然。(三)权力创收。权力一旦和自身直接经济利益挂钩,就会变得缺乏理性,难以保持正义与公平。然而城管却依赖执法创收来养活自己,使得城管执法发生变味。为了追求利益的最大化,有的城管部门甚至将执法权转让给聘用人员,一些素质低下以至于“下三流”也混进城管队伍。这种情况下,野蛮执法、暴力执法也不足为奇了。 (据新京报) □媒体观点 要法治也要德治 在城市管理中,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引发的各类矛盾和问题非常突出,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和执法队伍的声誉。城管执法人员文明执法本是城市管理工作的题中之义和必然要求。那么,究竟怎样才能做到文明执法呢? 寓教于管 执法实践表明,绝大多数违法、违规者不是刁民,他们也是通情达理的,只要执法者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行之以法,工作做到家,违法、违规行为是会得到纠正的。这里的关键是执法不伤其理,不失其真,不矫枉过正。该纠正的不纠正、该罚不罚,对违法者听之任之,这都是执法不严、玩忽职守的表现;态度生硬、行为粗暴、以罚代管,甚至搞“以邪治邪”,就违背了文明执法的基本要求,不但不能纠正违法行为,而且会激化矛盾,不利于社会稳定。城市管理工作既要强化管理职能,亦要强化教育职能。教育除了针对被教育者,还体现于执法者自身。 德法兼治 城管执法部门深感棘手的问题之一,就是市容市貌脏乱差现象的整治。究其原因,显然存在一个市民的不良行为意识问题。要清除市民的不 良行为意识所带来的城市污染,城管工作者要重视德治与法治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研究与应用。 德治是一种倡导性的以自律为主、他律为辅的行为规范,要求每个生活在城市的人,确立规范的社会意识形态,选择符合公共利益的行为方式。法治作为一种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准则,规范人们在社会生活中能够做什么,应该怎样做。关于这一点,在有关城市管理的专业法律法规中体现得最为普遍。由于德与法各自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不尽相同,所以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实行德治与法治的效果也会有所不同。同是一种违法、违规行为,行为人因思想意识的差异造成的公共危害亦有所不同,或故意,或过失,或无大妨碍,或殃及一片。这就要求执法人员善于区别不同情况,加以区别对待。 城市管理严格执法是法治的集中表现,一方面,执法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程序,真正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另一方面,执法人员必须尽职尽责,对发生的违法行为敢于纠正并依法处罚,不搞“态度处罚”、“关系处罚”、“人情处罚”,做到见违必纠、纠违必罚、处罚有据。 堵疏结合 城市管理———比如取缔非法、扰民的早夜市、影响交通的占路经营和游商浮贩、违法乱贴乱画小广告等,必须严查布控,加强“堵”的力度。 然而,城管执法中许多牵扯到违法违规者的生存问题,很多占道摊点、烧烤、违法搭建都是下岗职工和外来民工维系生活的直接经济来源。因此,城管执法亦应关注和重视那些自由流动群体的利益,把制约权力和维护人的合法利益融为一体,实行堵疏结合,不能只“堵”不“疏”。 (人民网) □参事说法 执法不能武力办事 李仲辅(成都市政府参事):城管野蛮执法是知法犯法的表现,也许执法的内容是合法的,但出现了执法过度,就是不应该的。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要与民为善,以民为本,不能以粗暴行为执法,在了解情况后,应该本着教育为主。 陈进禄(成都市政府参事):执法部门应该依法行政,按法律办事,不能以武力办事,要文明执法。执法人员首先要自身学法,不能个人认为怎么办就怎么办,执法人员都不清楚法律,就很容易与百姓发生冲突。在执法过程中,应该和百姓讲道理,亲如一家,这样才能构建和谐社会。 肖佑嘉(成都市政协委员、律师)执法部门应该文明执法,知法违法是不应该的。不能因为执法是正确的而采用非法的手段,这种粗暴方式的社会影响非常不好。这件事也表明,执法队伍的素质还有待提高,不能用以恶制恶的方式来解决问题。 李玉兰(成都市人大代表)目前执法队伍中的人员来源很复杂,其中就有不少城管协管员,这些人不是正式的国家公务员,在执法过程中,不了解法律,没有依法办事,破坏了城管的形象,使市民有很大的怨气。作为执法部门,要以制度管人,发现问题应从重处理,重要的是群体教育。 早报记者何娇娇
城管人员须清理提高用文明执法改变形象
屈锡华(四川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原常务副院长、教授):城管人员在执法时打人,这肯定是不对的,并且是违法的。在执法过程中,遇到一些阻碍,作为执法者必须要耐心细致做工作,一定要依法执法。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一些情况表明,某些城管在遇到上级检查时,就对辖区进行突击检查,而平时在规范市容市貌等时,没有认真履行职责,所以在突击检查时,就会出现一些执法不规范的现象。同时,现在一些城管执法人员中,年轻人相对较多,在人员素质上参差不齐,往往在执法遇到一些阻碍时,这些城管人员容易冲动,就激化了与被执法者的矛盾,从而发生冲突。这种矛盾激化的后果,不仅只是城市管理的一个矛盾冲突,甚至很容易引发一些群体事件。 我认为,城市管理是一种常态,不能搞那种诸如应付上级检查的突击行动。应该把城市管理深入到社区,让市民自觉养成维护城市形象的习惯,避免那种突击检查时,与被执法者出现冲突。 王雪峰(四川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是我国依法治国的基本方针,依法行政又是开展城管执法的根本宗旨和基本原则,因此从立法的角度而言,建立统一的城管法律体系显得特别重要。相关管理部门也需要加强对城管执法部门的监督管理,而现行的法规却没有设立相应的监督机制。目前我国《行政强制法》的草案已经初步形成。这部法律的出台相信能有助于解决行政强制种类繁多,行政强制公正性的保障,行政决定执行难以及执法队伍“滥”的相关问题。 王春生(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全国并无统一的标准规定。在我国至今没有一部完整独立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法规,所以城管执法在法律依据上就不是很充分。“在程序上,只有一部《行政处罚法》可以勉强和城管执法拉上关系;而在实体上,目前城管的执法依据多为省市两级的市容管理条例。成都市依据的就是《成都市市容市貌管理暂行规定》。 事实上城管部门享有的行政处罚权仅仅限于警告和罚款。现在城管队伍中的素质可以说是参差不齐的,许多人员都是临时招募的社会闲散人员,所以必须加强对执法人员准入的管理,也应该对现有人员进行清理和培训提高。城管人员应该加强和老百姓的沟通和交流,以自己的行动改变在市民心中的形象。 早报实习记者李黎 □大众声音 城市管理部门可以列出一万条“充足”的理由来为他们的管理行为辩解,老百姓只要一条理由就能驳倒你———生存权永远大于城市形象权。如果老百姓们的占道摆摊是为了基本的生存,那么就算影响了城市形象也是这个城市应该付出的代价,除非能给他们一条另外的更好的生路。 IP地址:221.216.108.*
城管凶猛 弱势有怨
有人称,当前社会存在着令人不忍卒听却又逃避不开的三种丑闻:矿难、民工被欠薪、城管打人。如此总结,应该说是有着充分依据的。就以“城管打人”来说吧,诸如城管踢死胎儿、油泼小贩这类的新闻,并不鲜见,而且情节之恶劣愈是变本加厉。有理由认为,“城管打人”,即便不能称做公害,其影响之恶劣也已经足够引起警惕———这是因为,城管所打之人,基本上属于社会上艰难求生的弱势群体。 我想,现在如果谁说城管人员如此施暴只是因为个人素质问题,很多人是不会相信的——如此多发恶性事件,已经足以证明对这一队伍的节制已经出了问题。可以对比一下,街头违章的公私车辆那么多,闯红灯、酒后驾车的各色驾车人也不少,但有谁听说过驾车者挨打挨撞被烫伤被踢死的事情吗?没有。但是,这些“马路杀手”的危害要胜过小摊小贩很多啊,为什么他们却总是能够得到“人性化执法”?为何只见城管打小贩,不见交警打司机?因而,城管打人问题暴露出的,是城市管理者价值取向的偏差,进一步说,即对弱者的制度化、群体化歧视。 在一个社会中,如果城市的管理者将在城市艰难谋生的草根阶层,视作城市的累赘,必欲驱之而后快;如果城市的警察不是想着将盗贼清理净尽,而是试图“放水养鱼”谋取私利;如果城市的建设者不是想着如何给人们方便的生活,却整天忙于给马路“开拉链”赚取工程回扣;如果城市的企业主都将进城谋生的农民工视为可以随意榨取的廉价劳动力,压根就不愿意让他们分享一点现代文明;如果医生失去了医者之本心,面对病号只想着用手术刀从其肚皮上刮一层金;如果每所学校“得天下英才而育之”的理想都退居次席,只想着能通过招生收费谋取自己的福利……如果是这样,则这个城市或这个社会的价值取向,已经发生严重畸变。 毋庸讳言,在当前,我们的社会表象中便出现了上述问题中的大部分。以城管打人事件为例,这似乎是当前城乡关系的一个缩影,同时也是新时期城市强势和弱势阶层之间关系的一个缩影。 (据山西晚报) □深度分析 两大矛盾执法难度加大 近来涉及城管执法的新闻不少。一方面是暴力(或非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另一方面是城管执法人员野蛮执法事件屡屡曝光。 结合日常所见所闻,我们会发现小摊小贩不服城管执法人员处罚的现象随处可见。常常是城管人员前脚刚走,先前“作鸟兽散”的小商贩们又会突然冒出来,而周边百姓该买什么还买什么,丝毫不觉得与这些人做交易有什么不妥。为什么城管执法如此之难?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商贩“以身试法”?除了确有一些经营者目无法纪之外,是不是还有一些更深层次的原因呢? 有的。概括起来讲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城市规划整治与社区居民生活便利的矛盾,是较高收入人群对高质量生活的追求与较低收入人群维持基本生活的要求之间的矛盾。 我们认同城市发展势必会暂时影响一些人利益的观点。如果这些被影响者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和妥善的安排,而使生活水平下降或谋生手段被剥夺,抑或是,城市的发展原本并不需要付出这样的代价,而是由于部分城市管理者有意或无意地忽略了城市较低收入人群的生计问题,那么,某些问题的出现实际上就是可预见的。如果有关城市管理的法规只是从保障城市建设的顺利进行出发,而较少考虑日益膨胀的城市人口的生存空间与生活便利,不能同时关照城市人群的“柴米油盐酱醋茶”,那么,这种法规在执行过程中获得社会普遍认同的难度就可能加大,执行起来自然就会遇到某些阻力。 市场经济是各种各样的大小经营主体自由竞争发育成熟的。我们要帮助企业形成规模以应对国际竞争,但是也不能忽略以家庭为单位的经营方式对减缓我国日益严重的就业压力所起到的作用———对于城市为数不少的下岗失业人员来说,并不需要多少成本与技能的小型蔬果摊点无疑能为他们自食其力提供机会;我们应该大力培育完善大型的商业服务网络,但是也不能轻视散布于城市各个角落的小型摊点对市场繁荣的补充———对于需要救助的城市低收入人群而言,价格低廉的小型摊点,亦会使他们的一日三餐变得相对容易一些。
所以我们的城市管理者必须正视更深层次的原因,不妨在换位思考的基础上探讨一些新的思路。如果把城市比作人,那么市容就是脸面,老百姓的生活就是心。市容整洁有序是外在的美,老百姓生活幸福是内在的美。只有两者结合起来,才是真正动人的美丽。 (据工人日报) 人性执法:先安置再整治 无照设摊、占道经营,容易妨碍交通秩序,影响环境卫生,不利于良好城市形象的创建。有鉴于此,城管部门秉承服务社会的宗旨,加强对无证摊贩的查处和整治,按说无可厚非,理该得到市民支持。然而令人费解的是,看似合理的执法行动,却屡遭阻挠,甚至在遭遇百人围困之时竟无市民施以援手,被迫向警方求助,个中原因实在值得反思。 弱势群体更需要关怀 事实上,面临不平等的就业机会和日趋严峻的就业形势,相当数量的进城农民和下岗职工,为维持生计,迫不得已步入小摊小贩行列,靠做小生意勉强度日。虽然因为他们的占道设摊或非法经营会给城市增添麻烦,但在维系民众生计,确保社会稳定方面却存在相当的价值。从某种程度上说,一个摊位可能就是一家人生存的根本,简单地整治和取缔,很可能会影响他们的生存现状,而由此产生一些强烈的反弹自然也很难避免。生活中常见的“城管一到,摊贩四处乱跑”的怪象,既让百姓寒心,也有损政府和城市形象。从关注民生的宗旨出发,相对于城市其它市民而言,这些弱势群体的利益更需要关怀,更应该获得宽容。 加强对摊贩的扶持和帮助 要提高城市管理的成效,需要转换管理思路,变堵为疏,加强对摊贩的扶持和帮助,逐步引导和教育他们步入合法正规的经营之道。在这方面,四川乐山城管部门“先安置再取缔”的人性化管理方式值得借鉴。通过在社区或城市人流较集中的地方多开辟集贸市场,挖掘社区就业潜力等办法,给商贩们提供经营场所,满足附近居民不同档次的购物需求;同时,降低乃至减免困难群众进场经营的赋税和管理费用,以吸引他们入市交易,获取正当合规的谋生之道。这一人性化管理方式带来了城市管理的良好成效,真正达到了摊贩欢迎、市民高兴、政府满意的共赢局面。 相反,如果不从深层次上详加分析,而简单地把整治和取缔手段当作治本的方法,将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按下葫芦又起瓢,不但无助于做好城管工作,反而很可能陷于孤家寡人、无人称道的窘境。 (据京华时报) “扫荡”还要到何时 为了加强城市市容管理,全国许多城市纷纷成立了市容监察执法队伍或者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在一些城市,人们常常可以见到,在取缔占道经营、违规广告等有碍市容观瞻行为时,市容、城管执法者们常常出动大卡车,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违规摊点、广告牌一举取缔,违规物品一律收缴,扔上卡车,拉走了事。大卡车所到之处,小商小贩四处奔逃;大卡车“扫荡”过后,哭声骂声,此伏彼起。类似这样的“扫荡式”城管执法,在一些城市中并不鲜见,已经成为与构建和谐社会格格不入的一个“顽疾”。 “扫荡式”执法 不能根治违规现象 城管执法实属必要,但不应该用“扫荡”的方式来执法。诚然,城市管理者直接面对面广量大、流动性强的违规小摊贩,工作难度很大。但是,粗暴的“扫荡式”执法方式,既不能根治违规现象,也败坏了执法者应有的良好形象。那种以为纠正违规“师出有名”就可以肆意妄为的“扫荡式”执法,自身违法行为造成的恶劣影响,比一般乱设摊点的小商贩违规行为更有害。设想一下,一群执法者“扫荡”过后绝尘而去时,身后留下群众的骂声和愤怒,对政府和执政部门与群众的关系,难道没有损害吗?以这种方式整治城市秩序,对构建和谐社会是有利还是更有害呢? 文明执法 应合理规划方便群众 非要以“扫荡式”执法才能管住违规行为吗?非也,这只是那些不肯文明执法的懒惰者找出的借口,只是不称职的城市管理者的“笨办法”。许多市容违规行为,究其根源,大多与城市服务功能不完善和管理制度不合理相关。小商小贩违规摆摊设点所以能有市场,多是因为城市相关商业网点布局不尽合理,功能不够完善;店家违规设置广告牌,与申请户外广告渠道不畅、手续烦琐、费用较高也有密切关系。市容管理部门只有协同相关部门,改进服务,解决问题,满足群众需求,才能从根源上减少和遏制市容违法行为发生。实际上,在许多城市中,由于管理上多管齐下,由于预防在先,由于合理的城市规划,由于设置方便群众的经营网点,从根本上治住了街头的违法违规经营。 城市市容管理的本质是行使公共权力,保障公众利益,是一项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工作。城市市容管理执法者应该自觉地换位思考,融管理于服务之中,在严格执法的同时,文明执法,坚决不搞“扫荡式”执法。只有这样,城管执法才能真正得到群众的支持,才能促进而不是阻碍和谐社会的建设。 (据新华社) □大众声音 维护城市整洁,还居民一个好的环境,这本无可厚非。但以罚款代替管理,粗暴执法却屡见不鲜。摆地摊的都是些什么人?他们都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劳动人民!是有钱人还能摆地摊吗?假如他们是你的父母,你的亲人,你的兄弟姐妹,你心里会怎样想?我也是一名公务员,一名人民警察。我们拿着老百姓给我们发的工资,应多为百姓设身处地的想一想。文明执法,构建和谐社会,重要的一条就是尊重百姓,倾听和关心草根阶层的疾苦和呼声。尊重百姓,同时也是在尊重社会,尊重自己健全的人格。请尊重这个社会,不要再出现野蛮执法的现象了! IP地址:218.5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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