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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光路《成都旧事》《四川旧事》《巴蜀武术天下奇》隆重出版!
郑光路文革研究[图为海马图书公司出版的郑光路80余万字研究文革史专著《文革文斗》《文革武斗》的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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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光路出版之新书及新闻


·写作范围:文史、文革史、抗战史研究,以及社会纪实文学作品(中国社会热点问题类纪实)
·姓名:中国独特题材文学网
·笔名:站长:郑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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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4236480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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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民生】中国青年报《冰点》:三甲医院就诊记.【聚焦拆迁】北京暴力拆迁案例调查

作者: -上传日期:2003/11/21
【关注民生】中国青年报《冰点》:三甲医院就诊记
 
  ●李捷(中国青年报 20031119) 

  今年9月22日晚上,我觉得右腿小腿肚子硬得像铁块,挨地就疼,我以为是转筋了。但睡了一夜并不见好。9月23日早晨上班后,右腿疼得更厉害。我用毛巾热敷,但并不能解决问题。让同事帮助按摩了一阵,也不能缓解。 


  午饭后,一点半,我去了附近的一家按摩院,以为按摩可以治好。 


  医生并不给我按摩,而是先检查。他查看了我的两条腿,一会儿让我仰卧高抬腿,一会儿又让我俯卧,检查我的腰脊。医生还把我的脚趾头掰开,检查我是否有脚气。过后我听到他打电话找主任说,他没见过这样的症状,左腿软硬正常,右小腿腿肚子硬得像铁块儿。 


  主任来检查。他让我屈膝,伸腿,让我俯卧检查脊椎,也掰开我的脚趾检查脚气。最后他说:"你这是静脉曲张,看你的袜子把腿都勒成什么了!静脉曲张已经造成了血栓。" 


  他严肃地嘱咐我说:"你应该立即做CT检查静脉。我们医院没有这类设备。你赶快去大医院。你这病,轻则输液,重则手术。别耽误。"我觉得这里的医生和这家医院倒是很负责的。 


  下午3点多,我给一个当医生的亲戚去电话请教,他说应该挂城东一大医院的血管外科。 


  这是一家三级甲等医院。生活在北京等大城市的人们都知道,"三级甲等"意味着有最好的医疗设备、最好的医生和诊疗水准。在一天的时间里,我"转战"了三家三甲医院,算是领教了什么是"最好"。 


  

  "不安网子,溶栓和手术都免谈" 


  9月24日,我夜里醒来就觉得右腿疼,5点就起床了。7点半我爱人陪我打车去北京城东这家三级甲等医院,挂好了血管外科的号。 


  在候诊室,我们坐了好一阵,一个男医生终于来了。他只听我叙述,根本没给我检查,连我的腿都没看一眼,就开了一张做超声波检查的单子说:"先去检查。" 


  我们交费后到超声检查的地方,被护士告知,做下肢超声波检查必须等下午。疏通了好久,终于破例给我做了超声波检查。我们再返回男医生那里,他看了检查报告说:"应该化血栓或做手术,但都必须先安个网子,免得血栓移动到肺部造成肺栓塞,肺栓塞有生命危险。" 


  他又说:"安网子要1万元。如果不安网子,就免谈化血栓和手术。化血栓或手术都必须住院,因为要严密观察,可我们科现在没有病床。"我问他,那怎么办? 


  他说:"如果要输液化血栓,超过48小时就化不开了。你现在已经超过24小时了,去别的医院看看吧。"我一个当医生的亲戚,建议我去另外一家有血管外科的三级甲等医院看看有没有病床。 


  我们冒雨打车到了第二家三级甲等医院,此时是上午10点半。而这家医院的血管外科要下午才有门诊,中午12点半开始挂号。听那些排队挂号的人说,挂血管外科专家号的人,是半夜4点来排队的,就住在医院附近的小旅馆。队伍里正在为是否有人插队发生争执。挂专家号的队伍已经很长很长了,我们是没希望挂上的。终于在1点多钟,挂上了血管外科的普通号。 


  在血管外科诊室门外等候了一个多小时,一个男医生给我检查。他只听了我的自述,让我撩开裤筒,看了一下我的右腿,再看了看第一家医院的超声波检查报告。他说:"必须住院,无论是化血栓还是做手术,都必须安个网子,以免血栓跑到肺部造成肺栓塞。这网子是进口的,要两万元。" 


  这网子,比刚才那家医院贵出了1倍! 


  他又说,他们医院现在也没有病床,不能住院。他建议去另外一家有血管外科的医院,挂急诊看。 


  我又被"建议"走了!明知面前的病人应当"急诊",为什么还要推走?! 


  1992年夏天,我曾在布鲁塞尔突发脑溢血。那天清晨6点,我突感眼睛疼得似乎要掉出来,还有剧烈的头疼。我以为是连续工作,眼睛过度疲劳的缘故,就给一位当地的朋友打电话,询问离我们住所最近的医院,想去眼科挂号看病。当地的这位朋友说,不用亲自去挂号,只要打电话就可以挂号,并给了我电话号码。于是,我打电话给医院眼科挂了号。 


  朋友开车来家接我,把我送到附近那家医院。我爱人用轮椅推着我到了眼科急诊。一位中年女医生仔细检查后说:"你不是眼科的病,必须迅速转到神经科。"但并不需要我们再挂号,女医生一个电话打过去,让我们直接到隔壁的神经科。一位男医生仔细为我做了检查,当即说:"必须留下住院,检查确诊,准备动手术。"当时医院已经没有空床,医生立即就临时在一间普通病房里加了一张床。 


  可是在北京不行,挂号要早早去排队!有的医院是有电话预约挂号办法,可必须事先购买它的挂号卡才行,人们不可能把各医院的卡都事先买来存着。而即使挂上号,看了病,住院吗?像这两个医院的医生都说应该住院,却都说没病床不收,使我不得不从北京东头第一家医院跑到北京北头第二家医院,现在再跑到北京西头去第三家医院。难道他们都不能临时加一张病床吗? 


  终于冒雨再打车到了北京西头第3家三级甲等医院,已经是下午3点多了。我爱人给我挂了血管外科急诊号。一个男医生检查了我的右腿,还测量了我右腿与左腿的粗细,在我两条腿上用笔写下了测量的数字。左腿腿肚子周长43厘米,右腿腿肚子周长47厘米。他说:"这些数字别擦掉。" 


  他又看了第一家医院的超声波报告。最后,他提出三种治疗方案:"一是保守疗法,输液,吃药;不能去除血栓,以后不能做重体力劳动,穿上一种特制的弹力袜,别让静脉曲张发展。二是化血栓,可以让腿消肿,恢复正常;三是手术取掉血栓,彻底根治。后两种,都要上个网子,网子是进口的,要3万元;手术还要再加3万元。" 


  还是同样的网子,在这里变成了3万元! 


  这男医生说:"你们先去把钱准备好了,再说化栓或手术。"家中没有那么多钱,我们只好先选择保守治疗。 


  我不由得又想起我在布鲁塞尔脑溢血的情况。当时收我住院的那家医院,住院的手续十分简单:只把我的身份证复印了留下就行了。至于检查、治疗和住院费都不需要当时交钱。他们并没说"你们先去把钱准备好了,再说手术。"可在北京,我只能听医生的。上午在第一家医院,给我诊断的那医生也说了类似的话。他说:"不安网子,溶栓和手术都免谈。" 


  说来说去其实是一句话:想住院、手术、治病,没钱免谈。 


  

  "少输了一瓶,你来,再给你输上不就完了嘛!" 


  第三家医院的这位医生在听我说了暂不准备手术后,就在急诊病历记录上的"处理"一栏里写了这样一段话:"交代病情及治疗方案,患者已了解病情,并要求保守治疗,并签字为证。"他要求我在这段话后边签名,才给我开药。随后他又写了一个总机转分机的电话号码和"我科随诊"几个字。 


  我签名后,他给开了药,让我输液、吃药。我爱人取药花了580多元。我被我爱人搀扶着到输液室内坐着输了3瓶液。仰望挂在高处的药瓶,我对我爱人悄悄说,把挂在架子上的药瓶核对一下,看看是否没错。她说:"医生开的药方和从药房取来的输液药瓶一起都给了输液室,护士拿的,不会错。" 


  我不放心地说:"新生婴儿在医院被抱错的事被曝光已经不是一起了,谁保证他们不会把药瓶拿错?"我爱人坚持说,人家是大医院,不会错。我要求护士把输完液的空瓶子给我看看(我自然不便说出我要空瓶子的用途),她不给看。 


  我们打车回家已经是6点半了。到家后,我们检点输液药的时候发现,手中输液药瓶的数目与药方开的数目对不上,川芎和利复星两种输液药,按药方应该是相同的数量。可现在减去已经输液的3瓶,多了一瓶利复星。医生写的拉丁文输液缩写符号,我们又看不懂。我们不能不心存疑虑:究竟是医院少输了一瓶利复星,还是多输了一瓶川芎?究竟应该一次输几瓶液?我爱人不再说"人家是大医院不会错"了。 


  9月25日早上,我爱人陪我打车去离家较近的城南一家医院输液。我爱人先去换药方。她拿着换了的药方和输液药给输液室内的护士,结果输液的正是护士长。她提出,按原来的药方,应该每次输液4瓶,川芎和利复星各两瓶。她这一说,我们才明白,昨天那家开药的三级甲等院给我少输了一瓶利复星。 


  输液回家后,右腿没有什么好转,依然疼痛得很。因为对第一次输液的数量不对是否影响治疗心存疑虑,我下午按"我科随诊"的电话号码去电那家开药的三级甲等医院。 


  电话每次好不容易打通,却总是找不到给我看病的大夫。接听电话的人第1次说那位医生在手术室,第2次说不知道;第3次说,你可以找别的医生。第4次我要求接听电话的人给我他们科主任的电话。他给了我一个电话号码,说是科办公室的电话。我再打过去,当我说到输液被少输了一瓶的情况,接听电话的人却说:"少输了一瓶,你来,再给你输上不就完了嘛!"就把电话挂断了。 


  这让我联想到"草菅人命"四个字。 


  

  "感冒还能死人呢。怕有危险,就别用!" 


  三天后一个同事帮助联系了城南一家医院的血管外科。9月29日午饭后,我们打车赶过去。我们到诊室外等候了一个小时,主任大夫给看的。他按了按我的右腿和左腿,看了超声波检查报告,他说:"时间太长了,已经6天了,溶栓效果不敢保证,有种进口的药效果好,可以试试。" 


  我爱人问:"他脑溢血开过颅,用那进口的药行吗?"主任医生说:"那就别用进口的,用国产的。住院7天用七八千元,因为需要24小时监测。但是,右腿溶栓有30%肺部栓塞的可能,应该上个网子,要3万元。如果要做手术溶栓,明天下午直接来住院。" 


  究竟住不住?我们商量还是不住。因为主任医生说有30%肺部栓塞的风险,得花3万元上网子,再加上住院七八千元。而化栓效果只是试试。几天来几家大医院的看病经历,专家30%风险的判断,治疗的风险全要我们自己承担。真让我们难下把自己的生命托付给医院的决心。我们想去开药的那家医院复查后再说。 


  9月30日上午,我爱人陪我打车到城西开药的那家医院血管外科挂号复查。挂号后等候了一个多小时,一位副主任医师接诊。我爱人给他说明了我病情的来龙去脉,给他看了超声波检查报告和他们医院开的药方。他先问:"自费?公费?" 


  告诉他之后,我爱人问他:"上次医生开的输液治疗,不是让血栓化开,是起的什么作用?"他说:"上次给开的是消炎和活血的。" 


  问:"能输液化血栓吗?" 


  他说:"有一种化血栓的进口药,效果很好。可以给输液用。" 


  问:"脑溢血开过颅,会不会有影响,能用吗?" 


  他说:"说不清。什么药没危险?打青霉素作了试验还能死人。感冒还能死人呢。怕有危险,就别用。给你用普通的化栓药,危险小,效果也就差。" 


  问:"开刀手术治疗和输液化血栓治疗,哪个效果好?" 


  他说:"那难说。你自己决定。" 


  我问:"用普通的活血消炎药输液,一般要多长时间能够见效?能让腿不肿不疼?" 


  他说:"不知道。我不能给你打保票。"我说:"不要你打保票。只想问,一般情况下输液保守治疗,要多长时间见效?" 


  他还是说:"没办法说。人跟人不一样。" 


  我问,右腿窝上部疼得比原来厉害,是否应该再做个超声波检查?他说:"你要做,可以做;查不查都是血栓。一样的。"说来说去,这位医生是把一切的风险都推给病人承担。 


  我拿出上次的药方提问:"上次开的两种输液药,是应该一次各输两瓶,还是两瓶川芎一瓶利复星",回答说:"各两瓶。" 


  我问他:"为什么你们输液室不按这个比例输液?少输一瓶利复星?"他却说:"这样也行。怎么输都可以。" 


  我又想起了我在布鲁塞尔脑溢血开颅的经过。当时,在那家医院,我听到那医生说让我准备动手术后,就昏迷不醒了。事后听我爱人说,那位50多岁的医生向我爱人详细介绍了我的病情和准备实施的开颅手术方案后,我爱人问医生是否需要她签字,医生却说:"太太,您不是脑血管专家;我是他的医生,由我来确诊你丈夫的病症,决定治疗方案,实施手术。这是我的责任,我签字负责。如果您不同意我的治疗和手术方案,您需要签字负责。" 


  我被送进手术室时,那医生还对我爱人说,"您丈夫得的是一种常见病,手术也不是太复杂,您不必太担心。您可以随时打电话到手术室了解手术情况。"当我爱人问及手术的把握性有多大时,医生认真地告诉她:"作为一个医生,我不能回答您百分之百,但我有把握,会争取百分之百,您就放心吧。" 


  可是,在北京,这位医生什么都说不知道,什么责任都推给病人。我真不知道北京的这些三级甲等医院有没有诊疗规范? 


  前一个晚上,一个老朋友来电说,她母亲两年前右腿动脉血栓,跑遍了北京各大医院,医生都让截肢。更有一个大医院的专家言之凿凿说她母亲是糖尿病腿。她一再声明老人没有糖尿病,专家却一再坚持,直到做了尿糖、血糖检查之后,才不再坚持是糖尿病,却仍然让截肢。她的老母亲已经89岁了,老人坚决不截肢。后来,我这老朋友四处打听,找了一个中医,给她母亲吃汤药,居然把老人的腿治好了。现在她母亲91岁高龄还能行动自如。这又让我想到诊疗规范的问题。到底什么情况下该做什么检查?什么情况下该做截肢手术?有没有诊疗规范? 


  城西那家三级甲等医院的医生,在我第一次就诊的时候说:"保守治疗后,应该穿上专门的静脉曲张弹力袜,免得再发生静脉曲张,形成血栓。" 


  第二次去该院复查的时候,我爱人问接诊的副主任医生,在哪里买这袜子?这医生回答:"我们医院有卖,大的医疗器材商店也有卖。你自己去买就行了。"可我们到该院药房和服务部去买,都回答没有。我爱人随后到大的医疗器材商店询问,人家说,你必须知道要哪种类型的,要多大号码的。可医生从来就没对我们说过。 


  再到网上查询,结果更让我们大吃一惊。生产这种弹力袜的厂家说,他们只向医院批发而不向个人零售。因为这种弹力袜是医疗用品,不同的患者因病情不同,静脉血栓和动脉血栓不同,浅静脉血栓和深静脉血栓不同,人和人的腿部粗细也各不相同,因此要医生决定使用什么类型、什么型号的弹力袜。可医生只告诉我们说,你们自己去买就行了。 


  

  "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要外输证明是上级规定的,出了问题谁负责?" 


  我在城西那家医院第一次输液的时候,输液室内,不时传出病人家属呼唤护士的叫声:"大夫,该换瓶子了!""护士,这瓶快输完了!"我爱人也同样3次去叫护士过来给我换瓶子。因为护士在给病人扎针的时候就交代了:"看瓶子里药水快没了,就来叫我。" 


  是啊,换瓶子不及时,空气输进血管,哪个病人不害怕!而在布鲁塞尔那家医院,我多次输液从来是护士负责监视并更换瓶子的,没用我和家属操心。 


  自从我9月24日在城西第3家医院开了输液药,直到29日,等候输液的人总是很多。输液的坐椅总是坐满了输液的人。每当瓶子里的药水快没了,陪伺的人就去叫护士。轮到我输液,我的孩子也像其他患者的家属一样去叫护士。 


  患者陪伺人员叫护士的声音,总是让我想起我在布鲁塞尔住院的情形。我住院的17天里,当时天气炎热,护士每天都给我擦澡、换衣,我170斤的体重,护士们搬起来很吃力,但从来没有人抱怨,总是和颜悦色。有时刚好我爱人在一旁,看到她们那么辛苦,她就给护士帮忙,护士们总是阻拦说:"你没有受过护理的专门训练,这些事应该我们做"。有时刚好护士不在床前,我爱人顺手把床下的便盆给倒掉,护士看到反而很不好意思,一再感谢她。从来没有医生、护士命令病人家属给病人做什么。 


  9月30日在城西那家医院开了第二次输液药后,因为医生声明他们医院国庆放假不能输液,我们回家后,立即开始联系附近的医院国庆期间输液。我们去电最近的一个社区医院,问有无医生上门输液的服务;接听电话的人说,医生上门输液,要出诊费70元。我们又去电另一家社区医院,接听电话的人说,上门服务输液应该找其下属的、附近的街道诊所。我们再去电这家街道诊所,接听电话的人说,国庆期间放假,没有上门服务。你可以到诊所门诊来输液。 


  国庆期间到底怎样能继续输液,心里不踏实。午饭后,我再打电话落实。上午联系过的第一家可上门输液的社区医院,接听电话的人却说没有开药医院的外注证明不给输液,更不用说上门了。上午联系过的那家街道诊所干脆没人接听电话了。我孩子去那诊所发现,该诊所连大门都上了锁。我再去电上午联系过的第二家社区医院,说明已经在开药医院输过第一次液了,问他是否可以不要外输证明?接听电话的人说,拿着开药医院第一次输液的单子,可以输液。我终于舒了一口气,国庆期间可以继续输液了。 


  可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那家昨天还说可以拿着开药医院第一次输液单子给输液的社区医院,第二天接听电话的人又说不行了。他强调非有外输证明不可。我说,医院应该救死扶伤,为人民服务。接听电话的人说:"这跟我们有什么关系。要外输证明是上级规定的,出了问题谁负责?"其间我爱人和我们的亲戚朋友都帮助联系,都找不到可输液的医院,再想去开药的城西那家医院开输液证明是不可能的,因为开药的那医生当时就声明他们国庆期间没有门诊,去哪里找他开证明呢? 


  无可奈何,我们只得再去城南那家医院。我发现,国庆期间本来5个护士的工作,此时只有两个护士在做,她们比平时更忙。 


  由于医生嘱咐我要24小时卧床,尽量不要走动,到城南这家医院输液,即使来去打车,上下楼和进出医院总还得走动。无可奈何,只好自筹一应所需,请孩子的做护士的同学来家里帮忙输液。 


  从输液室内总是要陪伺的人叫护士换瓶子,到我们得自己设法请人来家输液,不由得不想,护理本来应该是医院的事,是"社会的事",为什么却变得只能"自家办"? 


  

  为什么在抗击非典时期能做到的,平时就不行了呢? 


  今年春天非典期间,在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受到威胁的紧要关头,数以万计的白衣天使迎难而上,与非典展开了一场坚韧、顽强、壮烈的阻击战。凡是发烧的人都有发烧门诊诊断,如果是疑似非典者,立即被隔离治疗,感染了非典者更是受到无微不至的治疗。而那时节,全国大批医务人员慷慨悲歌走上抗击非典第一线,还有数百名医护人员受感染,其中多人因此而牺牲。但是他们却因此挽救了更多人的生命,保证了全国人民远离非典。抗击非典斗争中的白衣天使因医术高超、品德高尚,赢得了人民群众的爱戴和尊敬。 


  可是,非典过后,老百姓还有各种各样的急性、慢性疾病需要白衣天使诊治。为什么在这平平常常的日子里,我们的医院和医生就没有了抗击非典那样的表现了呢? 


  我就医的第3家医院的医生,他让我躺在床上检查腿,我自己脱外裤不利索,他就对我爱人下令:"把他裤子脱下来!"我爱人赶紧帮我。他却在一旁打电话。这与抗击非典时的医生、护士救死扶伤、无私奉献的作风,能同日而语吗? 


  常言道:"有什么别有病;没什么别没钱。"我们几天来的求医看病经历,使我们想了很多:我们就在北京住着,还认识医院的亲戚朋友,还能打车去医院,看病尚且这样难;外地来京看病的农民,该有多难,可想而知。 


  有新闻报道说,北京正加大力度取缔医院附近的黑旅馆,因为外地来京看病的患者及家属多住在这类黑旅馆,卫生条件极差,会交叉感染,且影响周围环境。可我们却想,光说取缔医院附近的黑旅馆,谁来解决外地就医病人的住处呢? 


  你说医院不负责任吧,我就医并给开药的那家城西的三级甲等医院的医生,开药后还在我"急诊病历"上给我留下了随诊电话,让我注意他们有"我科随诊"的服务。可是,我为了落实他们哪天有门诊,打电话多次,可两个分机号码永远是占线的声音,一次也打不通,这样的随诊服务,究竟干什么用? 


  几天来的求医看病经历,使我们庆幸,正是由于我脑溢血在布鲁塞尔,那家医院诊断准确,手术及时,护理周到,加之我身体底子很好,所以我的行动、思维、语言、记忆很快恢复了正常,没有留下后遗症,出院一个多月就又投入了工作。如果是在北京…… 


  在布鲁塞尔,当我在我爱人陪同下最后一次去那家给我开颅的医院复查时,因为和医生已经很熟了,就问他:"为什么病人急诊住院的时候,你们不让病人多交一些押金,把检查、手术、住院的钱交足呢?等到病人出院以后再收,若是病人不肯交齐或交不起,医院岂不是要受损失吗?"医生说:"医院的责任是治病救人,不能因为钱耽误了抢救病人的时间,金钱是换不回宝贵的生命的。而且,病人一般都有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机构会替他们付钱。如果病人实在有困难交不起钱,事后医院可以找政府救济部门,通过社会救济金解决。" 


  外国医生的这席话和我在他们医院手术、住院的经历,当时就使我们想了很多:"救死扶伤,实行革命的人道主义"是我们每个中国人耳熟能详的口号,也是几乎每一家医院写在墙上的座右铭,可是我们的医疗机构奉行得怎样呢?我们的"白衣天使"又奉行得如何呢? 


  为什么在抗击非典时期医院和医务工作者能做到的,平时就不行了呢?我们医院平时的经费来源、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力量还小,是不是制约了白衣天使的服务呢?我们的医疗体系和制度是不是还不完善?但是如果排除了客观因素,我们的医院和不少医务工作者的问题出在哪里了呢? 


  当然,我们的病人和病人家属在就医难这件事上,也不是没有毛病。输液室内,我也看见这样的景象。一个干部模样的老太太要输液,女护士半跪在她面前给她手背上扎针,老太太手背上的血管太细,护士很久才找到扎进去;老太太却在不停地喝水,吃东西。护士劝她,您别喝水了,吊着瓶子上厕所很麻烦,针脱落了再重扎针,太困难。老太太很不耐烦:"你还能不让我喝水,吃东西!"她对护士的辛苦服务,毫不领情,一派颐指气使作风。 


  从我脑溢血和右腿血栓两次发病,我觉得缺少常见病的相关知识,也是许多老百姓的一大弱点。而医学界对大众普及宣传疾病预防知识也还应该加强,以真正做到预防为主,才能做到"有什么别有病"。 


  或许,医务工作者和病人的素质要在医患双方的互动中培养提高?而人们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都要在各自的实践中锻炼? 


  问题是:什么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如果抓不住矛盾的主要方面,我们怎么能解决"医院看病太难"?怎么能不再"治病没钱免谈"?怎么能不再让病人"医疗风险自担"?不再让"病人护理自办"?不再"诊疗不见规范"?怎样才能让"预防为主"和"救死扶伤"的口号使每个老百姓都能够亲身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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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拆迁】北京暴力拆迁案例调查 
 
  ●本报记者 王小霞(中国经济时报 20031119)

  目前北京市正对拆迁市场进行清理整顿,到年底对拆迁、评估单位及相关管理部门依法运作和行政的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设立专门的拆迁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中国经济时报根据读者来信、来电提供的情况和群众的迫切要求,对暴力拆迁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了调查,以期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推动规范拆迁市场的工作。

  

  北池子居民:违法强拆后晾着拆迁户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若拆迁协议谈不拢,一些拆迁方连房地局裁决、法院强制执行判决都没有,就先行强制拆除拆迁户的房子,致使拆迁户流落街头,时间之长可达两、三年。


  家住东城区北池子大街3号甲3号的田文海,与其它两个兄弟一样拥有该院房屋建筑面积22.4平方米总共房屋67.3平方米,三兄弟平分。1995年三兄弟已经在法院签订了房屋分享协议书,兄弟三人每人22.4平方米,而且约定"如遇拆迁,任何一方不得侵害对方房屋财产权。"


  但在1999年2月20日该地公告拆迁,3月24日晚上,在没有任何协议、房地局裁决和法院强制执行书的情况下,拆迁方将田文海的房子强拆了。田文海找到拆迁办讨说法,拆迁办方面的答复是:被拆迁人虽然有该房的产权证,但没有在此房居住,户口也不在本地拆迁现场,因此把22.4平方米的房子平均成11.2平方米分别补给了他的两个哥哥。


  田文海不服气,向区房地局申请裁决,裁决结果与拆迁办的说法一样,只是多给了田文海房屋建筑材料折旧款8440元。田文海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区房地局的裁决。


  田文海又找到北京市房地局一位姓韩的处长,韩处长告诉他:依法来看,你所有的补偿项目都应该有,这没有异议。


  虽然有韩处长的答复,但田文海再去找拆迁办,对方的答复是:房都拆了,你还讲什么条件。随后,就再也不理他了。一直到今天,三年多的时间,田文海找遍了相关部门、多次找拆迁办,就是没人理会他。


  对于田文海所反映的情况,记者找到了1995年为田文海兄弟三人做私产证明的北京市二中院审判监督厅杨培俊审判员,杨培俊说:"我在当时的调解书上写得非常清楚,田家房产为兄弟三人共有,每人22.4平方米,都属个人私有财产,拆迁时应该平均为兄弟三人都进行补偿。目前,据我了解,拆迁方将田文海的私有房产补偿分给了他的两个哥哥,这是完全不正确的做法。"


  杨培俊强调,虽然田文海让哥哥给看着房子,但其中没有租赁或其他合同,所以田文海的私产是属于他个人所有,拆迁方根本不应该将田文海的所得给其两个哥哥;而且田文海只得八千多元房屋建筑材料折旧款,从法律上讲这是没有道理的补偿认定,这对于田文海来说是非常冤枉的事情。他希望有关部门能够认真查清此事,还法律一个清白。


  据了解,这是拆迁方惯用的手段:使地上标的物消失,被拆迁户就是想申诉、想讨说法,都没有了最现实的证据。最后,拆迁方将被拆迁户晾在一边,补偿金不管多少,要也得要,不要也得要。而且被拆迁户不跟在拆迁方屁股后面讨个一到三年,这一点儿的补偿金你还拿不到手。

  

  南池子居民:强拆一家吓走几百家

  拆迁现场总指挥:与事实完全不符

  2002年8月,住在东城区东华门大街62号的袁德安因公房租赁合同中记载的实际房屋面积有误,正在与有关方面进行咨询与交涉。


  "在一切都还没有谈到拆迁这个话题时,8月24日中午12点,该地区拆迁总指挥带着三、四十人和两辆铲车来到我家,几句对话之后,还没等我明白过来,就被几个大汉由屋内拽出,紧接着,准备好的花盆、砖头、木棒朝屋内乱砸。砸完后搬出来一部分家具,铲车在几分钟之内就将我居住的前朝在故宫养金鱼的'金鱼张'的故居给拆毁了。"袁德安对记者讲述。


  回忆当时情景,袁德安说,拆迁方来了许多人,马路两边还有穿迷彩服的小伙子站岗,在几分钟将房屋铲倒后,"总指挥"一挥手说"撤",这些人迅速离开,当时围观的群众有上百人。炎热的8月,无处可去的袁德安在家门口树下的废墟上搭了个塑料棚,一住就是半个月。


  "袁德安家在没有任何征兆与通知的情况下被'轰轰烈烈'地强拆,袁德安的家没了,财产毁的毁,剩下的第二天也都被民工抢光了。拆迁方当时的气焰把活了半辈子的老百姓们吓倒了。从袁德安被强拆的第二天开始,南池子陆续被吓走了三百多户。很多居民流着眼泪与拆迁办签了协议,好多人说:我们经历不起这样的折腾啊"一位观看整个拆迁现场的居民告诉记者。


  但当记者向拆迁方了解相关情况时,得到的回答与被拆迁户说的完全不同。自称是南池子拆迁现场总指挥的刘双林在接受本报记者电话采访时说:"袁德安所说与事实完全不符。因为袁德安家原来承租的公房面积为8.9平方米,自建房屋2-3平方米,东华门房管所的租房协议上也表明为8.9平方米。拆迁办希望袁德安选择一种拆迁补偿方式搬走,袁德安不同意,认为承租的公房面积有误,拆迁办与其怎么谈都谈不拢。后来经过侧面了解得知袁德安承租的公房转租、转借给了他人使用。根据《公房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将公房转租转借给他人,房管所有权与租赁人解除合同,收回房屋。鉴于此,拆迁办将工作移交给了东华门房管所,房管所按照规定收回了袁德安所承租的公房。"


  刘双林告诉记者:"我跟袁德安从来没有接触过,我没有带人去动过她家一分一毫的东西,即使房管所收了她的房子,我们还让拆迁办的人去找她谈,此前提出的几种补偿方案她还可以选择。"


  原居住在南池子普渡寺西巷1号的谢玉春向记者反映了他们家被强拆的经历。


  谢玉春家402平方米的私房院落购买于1947年,房屋所占建筑面积153平方米,全部经过高档装修,连拆迁办的人都说:这房子真不错。


  2002年8月开始进行的南池子地区修缮和改建工作有规定,私房面积在150平方米的可申请自行修缮,谢玉春家也被同意可自行修缮。"但后来拆迁方又变卦了,连续六天之内发了通知书、裁决书、强制执行书,2003年2月24日下午两点半,在我们家没人的情况下房屋被强拆。至今,我们家十几口人无处可居,大部分住在办公室、社区警卫室等,两个80岁以上高龄的老人更是受到极大刺激。"谢家人对此难以理解。


  "我们家被强拆后,生活水平一下从小康滑到了糟康,周围的邻居看到我们流离失所的样子,都迫不得已与拆迁方签订了协议。拆迁方强拆一户吓走几百户的手段真是高明啊。"谢玉春说。


  南池子大街46号黎令书对记者说,她家的遭遇与谢玉春差别不大。在拆迁人看来,强拆既然为地方规章和政策所准许,那么野蛮或暴力手段则是不用白不用。


  然而,南池子拆迁现场总指挥刘双林却不这样认为,他说:"北京的拆迁工作大部分是按照拆迁法规进行的,特别是南池子地区是试点工作区域,从2002年5月16日开始,完全是按照国家政策、法规进行拆迁。南池子一共有1076户居民,其中低保困难户128户,我们对于拆迁户都给予了最大量的照顾。"

  

  华氏兄弟的遭遇:不但强拆还要拘留

  北京市西城区锦什坊街259号住有三户人家一个家庭三个户口。哥哥华颇拥有公房9.1平方米,自建11.7平方米;弟弟华岩拥有公房11.7平方米,自建12平方米;母亲拥有公房23平方米以上均为使用面积。2002年9月27日该地公告拆迁,由于华颇、华岩与拆迁方就补偿金额达不成协议,国土房管局给华颇、华岩下达了裁决书,而法院只给华颇下达了强制拆迁通知书。


  "2003年8月27日早晨8点10分,他们强制拆除了我的房子后,又要强拆华岩的房子。我们兄弟俩提出法院并没有给华岩下达强拆裁定书,强拆手续不全,要求出示相应的法律文件,否则强拆华岩是违法的。但他们置之不理,华岩被推倒在地并遭踢打,随后给他戴上了手铐。而且最后将我也推翻在地戴上了手铐,与华岩一起押上了警车。"华颇对记者讲述。


  华颇还告诉记者:"华岩的妻子是刚从抗击'非典'一线下来的医务人员,看见我们兄弟俩遭打铐,就掏出因抗击'非典'而获得的荣誉证书希望他们放人。但法警说,要不是看你刚从'非典'一线下来,连你也一起铐走。"


  华颇介绍说:"弟弟华岩患有严重的糖尿病,被押到法院后,我希望法院能让已经数小时滴水未进的弟弟去看病,法院也不理睬。到了晚上6点多,法院以妨碍公务拘留我和弟弟华岩15天。"


  记者经周折找到了西城区法院负责审理此案的法官孔根棣,他表示不便对这件事发表任何意见。

  

  租住公房不搬,单位雇人将住户捆绑强拆


  9月24日中国经济时报独家报道了《北京一居民深夜遭绑房屋被夷为平地》即王志勇案。然而,当武灵新、郭玉梅夫妇向本报讲述自己的被强拆遭遇时,记者发现,野蛮拆迁原来在现实中早已不是什么新闻。


  武灵新1999年与单位签订了朝阳区双泉堡甲2号院16排平房13号公房租赁合同,房屋使用面积20平方米。2002年4月,该地发了拆迁通知,要求马上搬走没有任何补偿,武灵新认为自己符合拆迁法规中的补偿条件要求进行补偿。武灵新说,由于双方谈不拢,起诉到法院不受理,他也因不搬迁被单位通报批评。拆迁问题就此陷入僵局。


  "2002年8月23日凌晨0时左右,我们正在熟睡中,突然被一阵砸门窗的声音惊醒。我把门打开探头想看个究竟,就被一群不明身份、手持凶器的歹徒拽到门外,用尼龙网罩住反绑起来。我哭喊着救命,他们就拼命把我摁在地上踢打,并且堵上了我的嘴说:你再喊就捂死你。他们绑我的就有十几个人,最后打得我全身都是伤。"武灵新爱人郭玉梅向记者诉说。


  武灵新接着说:"我赶紧从里面锁上门,并试图打110报警,但发现电话线已被切断,我急忙用手机报了110。我从后窗逃到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武警营房,后来歹徒还是将我也用尼龙网罩住绑起来,并不断殴打我。一名歹徒用刀顶着我说:我们收了人家的钱就得替人家办事,你再叫就放你的血。我们听到了警车的声音但警车没有进来,此时,我们的房子已经被拆了。我爱人再次打110报警后,警察来到现场既没取证也没解救我,只说了一句:我们管不了。就走了。"


  据武灵新介绍,当时现场目击者事后告诉他们,来铲房子的铲车牌照是用布蒙上的。事后武灵新也从洼里派出所张所长那里得知,警车确实来过,但到了第七研究院大门口不让进,所以没法来解救。


  "洼里派出所在我们的多次要求和朝阳区公安分局信访接待部门的干预下接待了我们,最后接待我们的民警告知了他们的调查结果:这是有组织有预谋的一次行动,是单位讨论决定的,党组成员共同承担责任,并且愿意对此事产生的一切后果负全部责任。"武灵新向记者证明在派出所的笔录里也有这个调查结果。


  在采访调查时,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副院长史正乐告诉记者,武灵新是几年前分来的大学生,由于院里正在建设一个国家级高科技项目信息站实验楼,要求2003年6月必须建成。武灵新所住的平房正是实验楼工程建设地,研究院表示以同等条件给武灵新其它平房,但武灵新不搬。


  史正乐介绍说:"研究院通过党组织多次找其谈话都没有说动他,武灵新提出要分一套两居室楼房或给30万元就搬,我答应他以后分房可以优先考虑,但30万元肯定不可能。就这样,武灵新一直没搬,但我们的工程建设时期越来越近,所以我们通过国防科工委写信劝导,后来到法院去告他,但法院没受理,又到当地派出所希望解决,都没用。没办法,我们就请人来办。"


  当记者提到武灵新所反映的他被网罩住反绑起来等情况时,史正乐说:"我们没办法啊,当时我们去拆的时候,武灵新拿了个菜刀站在门口不让进,我们才把他网起来的。而且我们事先也给派出所打了招呼,研究院拆武灵新的房子是没办法的事啊。我们这个项目是国家工程,耽误不起。而且我们拆了武灵新的房子后还答应给他同等条件的平房,现在他的东西就在这个另解决的平房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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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两起国庆期间天安门滋事案件昨天公开开庭审理 
 
  ●程婕(北京青年报 20031119) 

  本报讯 今年"十一"期间,叶国强、张理积两人在天安门地区蓄意制造跳河、爆炸事件。今天,两人将因涉嫌寻衅滋事罪、爆炸罪成为法庭上的被告。这两起经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案件今日在二中院分别公开开庭审理。


  据有关部门介绍,叶国强自今年5月以来,因对个人拆迁补偿问题不满,多次在天安门地区、政府机关门前和使馆区寻衅滋事,刻意制造不良影响,以达到个人目的。10月1日上 

午10时许,叶国强再次来到劳动人民文化宫南门前,伺机跳入金水河内,造成众人围观、秩序严重混乱。


  10月8日早8时许,福建人张理积驾驶自己装有汽油和爆竹的小轿车来到天安门广场前向外抛撒传单,执勤民警上前制止时,张企图烧毁汽车并制造爆炸事件,幸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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