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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稿多投,我爱你!》,“一稿多投,何罪之有?”
一稿多投,我爱你!
来源:中国京华传媒 作者:俱乐部会员/风舞恸哭 本文被阅读 7397 次
长期以来,“一稿多投”搞得读者怨声载道,搞得编辑惶恐不安,搞得写手无地自容。大家口诛笔伐共同声讨“一稿多投”,然而,笔者一直非常纳闷:“一稿多投,何罪之有?”
一。众所周知,我们祖国,幅员辽阔,东西南北中,五十六朵“花”。试想,一篇文章如果仅被一家报刊垄断发表,就算这家报刊的发行量大得吓人,不也就那么几百万份吗?几百万份的报刊怎么能满足十几亿人口的需求呢?就连编辑都在叫苦:“世界这么大,人口这么多,一个编辑不可能对所有已发表的文章做到心里有数”,那么,谁敢说“一稿多投”的文章就必定是人人嚼烂了吃腻了的剩馍馍呢?何况,按中国大多数老百姓的消费习惯和水平,一个人不可能买很多份不同的报刊,这样,“一稿多投”的文章也只不过是在某些人眼里“一稿多投”罢了,而在大多数人眼里,它还是第一次见到的很有吸引力的文章。试想,如果仅仅为了不在部分人眼里“一稿多投”就严禁“一稿多投”的话,这种牺牲多数人的利益而满足少数人利益的要求是极为自私的,也是极不合理的。
二。“一稿多投”的文章能够被各位编辑频频选用以至于暴露了“一稿多投”的秘密身份,这个事实本身就说明了这种“一稿多投”的文章的确是好文章。既然是好文章,就能够吸引众多读者,当然也会刺激销售量的增加了。不管是为读者考虑还是为报刊自身利益考虑,严禁“一稿多投”的做法都是极不明智的。
三。既然是好文章,各类报刊自然要纷纷转载了,而且还同样要给作者付稿酬。连推荐者都有。既然文章总是要被别人推荐来推荐去赚推荐费。写手何不亲自动手,还可替编辑部省掉一笔推荐费。所以,“一稿多投”,何罪之有?
四。在这科教兴国的二十一世纪,人们渴望用知识改变命运。人们的渴望造就了一大批报刊读者,这一大批读者又刺激了各类老媒体的欣欣向荣,在欣欣向荣的老媒体后,一批批新媒体如雨后春笋般地拔地而起。然而,在这个大文豪忙着开馆子下海什么的,不下海的小写手又不可能像母鸡下蛋那般成批供应出好文章的非常时期,老媒体想宝刀不老,永不言败;新生代要吃饱肚子,茁壮成长。要化解这样的矛盾,不“一稿多投”还能怎样?
五。在就业压力日渐加剧的市场经济时代,写作已经成为了一种可以谋生的手段,文章也具有了商品的特性,可以出售,既然是可以自由出售的商品,商家就有开拓市场,将商品成批量投放市场的权力。各类媒体也具有自由竞争的权力,你可以卖联想电脑,我也可以卖联想电脑,不应该存在垄断经营的现象。所以,“一稿多投”是市场经济时代的必然产物。
六。一般来说,读者花钱买报刊主要是冲着自己感兴趣的文章去买,并不是为了阅读报刊的每个字。因此,一份报刊,无论文章面孔如何新,也总会有让读者不感兴趣的文章。可是,读者并没因为自己对这些文章不屑一顾,就深恶痛绝这些文章的作者,更不会因为这些文章的存在而觉得花钱不值,以后就拒绝购买这份报刊。同样,读者也不可能因为报刊上有“一稿多投”的文章就觉得今天花了冤枉钱,以后就拒绝购买这份报刊。所以,一份报刊是否有“一稿多投”的文章,并不会有损这份报刊在大多数读者心目中的形象,更不会减少这份报刊的销售量。
由此看来,让读者埋怨,让编辑恼怒,让写手羞惭的罪魁祸首根本不是“一稿多投”,而是人们脑子里的陈旧观念。 曾几何时,“走穴”明星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然而今天,“走穴”一词早已成了老皇历,新世纪的岁岁年年,明星们走遍天涯海角唱的还是《同一首歌》。 曾几何时,“同性恋”被视为“变态”,活动范围仅限于厕所浴室。然而新世纪的今天,同性恋人手牵手走到了阳光地带。 为什么这些曾经被人们深恶痛绝的“走穴”、“同性恋”都可以合理合法地存在呢?笔者认为,这一切都在于大众观念的改变。大众观念之所以改变,在于党的方针政策,也在于“走穴”明星的执著,在于“同性恋”人的坦然,更在于媒体的正确引导。 时代在前进,社会在变迁,各行各业的观念都在转变,偏偏一些媒体的观念却没转变,还抱着计划经济时代的老行规不放,做什么“严禁一稿多投”的申明,鼓励读者检举“一稿多投”者,扣发“一稿多投”者的稿费。这些媒体为了让“一稿多投”消亡可谓费煞心机,然而,“一稿多投”却越来越遍地开花,让这些媒体焦头烂额,胆战心惊。 俗话说:“天下本无事,庸人自扰之”。笔者以为,某些编辑大人的尴尬之境就是自己观念造成的,谁叫你想在这个竞争的时代里渴望垄断?谁叫你想在这个民主的时代里渴望特权?凭什么你的区区几十或几百元人民币(每千字)就想买断写手们熬更守夜,呕心沥血创作出来的产品? 所以,媒体啊,请删除那“严禁一稿多投”的字样吧,不要再作茧自缚了,请把写手头上的“紧箍咒”取下来,让“一稿多投”这几个字随同“处女膜”一起扔进历史的垃圾堆吧。没有“一稿多投”这种概念,读者也不会苛求时评编辑去读别的报刊时评,读者更不会苛求编辑的肚子里装尽天下文章。所以,请充分利用媒体的优势正确引导读者对“一稿多投”的观念转换吧。 读者啊,请不要横眉冷对“一稿多投”,既然您可以欢迎歌星唱“同一首歌”,可以接受同性恋人卿卿我我,为什么就无法容忍“一稿多投”呢?就算“一稿多投”的文章偶尔让您眼睛过敏了,您何不高抬一下您的贵眼,让它跟那些广告或者那些平时您从不关注的文章一起丢一边去,您还可以看其他版块的内容。您也不会有多大损失,毕竟报刊本来就是廉价消费品,比起您买某某名人N次出版后有许多错别字的新书花的那几十圆人民币,买报刊的区区小钞,又算得了什么呢?再说,“一稿多投”的文章能四处露脸,到底也是凤毛麟角,凤毛麟角的文章毕竟也是具有收藏价值和推荐价值的啊。 写手兄弟姐妹啊,请不要为自己偷偷地“一稿多投”赧颜,我们要勇敢地站出来,告诉大家:“自古以来,文章被认为是用来传播知识和道理的,是不应该与“铜臭”联系在一起的,所以,文人是不屑谈论三瓜两枣的稿费的。然而,现在是竞争激烈的商业社会,我们写手要解决生存问题靠的就是这双手。我双手写出的文章就是我的商品,我卖我的商品赚钱才能养家糊口。我们也上有老,下有小,配偶下岗,孩子上学,没有稿费是万万不能的。我们写文章不是公鸡打鸣,我们从小眼昏花熬成老眼昏花也熬不出多少叫得响的作品,因此不会、也不该白白放过这些作品的资源开发。我们的作品不是深宫里日复一日翘盼陛下宠幸的妃子,我们更不会让自己的商品堆在某编辑部那潮湿的角落直到它投入废品回收的老板怀里。我们必须与时俱进,我们要不断开拓市场,把自己的产品以最快速度投放市场,创造最大利润。所以,我们写手的工作模式必定是――一次性智慧创作加N次性手工劳作!” 最后,我们要大喊一声:“一稿多投,我爱你!”
(本文为京华传媒网www.jhcm.com撰稿人俱乐部会员风舞恸哭作品,引用转载请与本站联系。)
(相关评论,请到本站京华社区发表 一稿多投,究竟谁之过?
-------------------------------------------------------------------------------- 03-07-2003 17:12:58 来源:中国京华传媒 作者:网友:PENGHONGCAI 本文被阅读 7276 次
这是一个十分严肃的话题。根据“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政策,我主动交待,本人也有“一稿多投”的罪恶史,并表示痛改前非。尽管我对《著作权法》相关问题有意见,但他毕竟是现行法律。现在的问题是要么修改法律,要么来个投稿时间约定,无论如何遍地开花终久不是好办法。 以下人民网两篇文章刻骨铭心,震动很大,也都有道理,请拜读:
上文:时评编辑读不读时评?
我的这个标题看上去似乎怪怪的:时评编辑不读时评他怎么编稿?至少要看作者投稿吧。其实我的问题是,时评编辑除了看作者投稿外,还看不看其它媒体的时评文章?在我原来的想象中,答案应该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如今我知道,很多时评编辑没有做到这一点。 近来稍得空闲,多读了些时评文章,马上就发现问题了。比如,今年3月1日的《中国经济时报》载有《“圈内”与“圈外”》一文,作者盛大林;4月4日的《人民日报》又有一篇《“圈内”与“圈外”》,作者还是盛大林,两篇文章几乎一字不差。再比如,今年3月18日《中国青年报》“青年话题”刊登了魏文彪的时评《谁该给谁送牌匾》;3月21日《南方周末》“百姓茶房”里也赫然刊登了《谁该给谁送匾》,作者同样是魏文彪,只是标题上少了一个字,正文里多了“更何况”之类的上下文连接词。还比如,《中国青年报》4月3日的“青年话题”刊有《民族株连症与虚幻征服感》,三天之后,也就是4月6日,《工人日报》发表了《虚幻的征服感》,两篇文章内容一字不差,作者也是同一个人--魏文彪(不好意思魏文彪先生,不是故意跟您过不去,只是恰巧碰上了,还请您大人有大量。) 《人民日报》、《中国青年报》、《南方周末》、《工人日报》、《中国经济时报》,这些都是发行量很大、很具影响力的报纸;盛大林、魏文彪这些作者的名字,也经常见诸报端,并非无名之辈。这样做造成的影响不好,人人皆知,也不必我多费口舌。如果连他们都一稿多投,那像我这样的无名小卒该怎么做呢? 当然我深知,一稿多投也并非全是作者的错。尤其对于时评作者来说,一篇稿子投出去后石沉大海、杳无音信,那可是要命的事儿,为保险起见只好投给多家报刊,大面积播种,总有一个地方开花。我这个人总习惯于把别人往好的方面想,所以,我宁愿相信很多一稿多投者(当然包括盛大林、魏文彪二位先生)是出于无奈,只是想把辛辛苦苦写出来的稿件发表出来,而不是故意想一稿多发,多挣那一点稿费。我不知道别的作者看到自己的文章一稿多发是什么想法,如果是我,肯定会不安得几夜睡不着觉。 问题在于,作为时评编辑,如果无法防止作者一稿多投,那至少可以防止一稿多发--经常浏览别家报刊的时评文章就可以了。如果忙,看看标题也可以,心里起码有个大概印象,况且一篇稿件出笼要经过好几个编辑的手,防止一稿多发应该不是件很难的事情。再说了,作为时评编辑多读时评文章,对于提高栏目水准和提高自身编辑水平,总是大有益处的吧? 所以我建议,时评编辑抽空多读读别家报刊的时评文章,尤其要看重要报刊的时评文章。 (网友:林涛涛) 来源:人民网2002年4月12日(责任编辑:夏爱平)
下文:一稿多投,究竟谁之过
看过林涛涛的《时评编辑读不读时评》一文后,我颇有些想法,在此一吐为快。 一稿多投问题,一直是困扰媒体和撰稿人双方的“老大难”问题。说到一稿多投,媒体一方总显得振振有词、有理言高,一旦发现某位作者有一稿多投现象,轻者扣除稿酬,重者终止合作,甚至会将作者的“劣迹”公布于众。自然,在采取这些处罚措施的同时,作者的人品和文德都遭到了某种程度的怀疑。 但是,在情和理这两个层面上,一稿多投果真都是作者的过错吗? 我平时的写作,既写时评,也写学术论文。学术论文稿件大多通过邮局寄出,编辑也用同样的方式通知我稿件是否被采用,一来一往,快的需要半个月,慢的需要二个月甚至更长时间。可是我并不着急,只有确定退稿后,才投给另一家报刊。个中原因就在于,学术论文并没有很强的时效性,一篇稿件上半年可以发,下半年也可以发,第二年还可以发。 但是对于时评类稿件,时效性就是命根子,别说两个月,有些稿件连两天也拖不起。稿件是作者心血的凝集,收集了那么多材料,耗费了那么多时间,谁都希望稿件能及时刊发,而不愿意看到自己的稿件仅仅因为“过期”而作废。 然而,目前大多数网络媒体和平面媒体的编辑,都不会及时回信告知稿件是否被采用。如果在稿件石沉大海、杳无音信的情况下,作者将这篇稿子投给另一家媒体,确实是一种被迫无奈的行为,至少是情有可原的“一稿多投”。 我并不否认,有些作者的一稿多投,确实抱有拿不上台面的目的,但大多数的作者,并不愿意以自己的“文德”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蝇头小利,很多作者的一稿多投,只是林涛涛所说的“大面积播种,总有一个地方开花”,只是“想把辛辛苦苦写出来的稿件发表出来,而不是故意想一稿多发,多挣那一点稿费”。 如此说来,之所以会有投稿时的无奈,之所以会有一稿多发的尴尬,原因就在于作者们不能够及时收到编辑们的确认信件。一稿多投的责任并不完全在作者,有些网站处理稿件的速度太慢、有些编辑不够尽职尽责,也是导致一稿多投的重要原因。在目前不少网站的“投稿须知”中,仍然注有“稿件两个月(或三个月)未被采用,可自行处理”的字样,可见这种传统媒体惯用的作法,还是移植到了号称高效快捷的网络媒体身上。尽量缩短稿件处理周期,是很多作者对媒体寄予的希望,也无疑是大势所趋。 说到这里,我觉得人民网处理网友投稿的作法很值得借鉴。人民网投稿信箱有自动回复功能,作者投稿后便知道三天未采用或获告“拟用”便视作退稿。这不仅让作者心里有了底,而且三天的处理时间也符合时评稿件的特点,在目前各新闻网站中,这样的处理速度算是很快的了。 (网友:晏扬) 文三:网友:“三天未采用或获告拟用,本人便视作退稿” 非常同意本文的观点:我觉得人民网处理网友投稿的作法很值得借鉴。人民网投稿信箱有自动回复功能,作者投稿后便知道三天未采用或获告“拟用”便视作退稿。这不仅让作者心里有了底,而且三天的处理时间也符合时评稿件的特点,在目前各新闻网站中,这样的处理速度算是非常很快的了。 另外我个人认为,给报社等的稿件,可以附带一句:“三天未采用或获告拟用,本人便视作退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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