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肉和尚鲁智深、武松招摇过市,不担心快手公人来找麻烦,那是因为他们都有一本度牒,正如孙二娘所说:“且得这本度牒做护身符……前路去,谁敢来盘问?”所不同者,武松是冒名顶替,鲁智深却是五台山文殊院正式报送的。这度牒又是何物?

“花和尚”鲁智深
度牒在唐代也称为祠部牒,由祠部发放,有度牒的就算是正规僧人。是绫素锦素钿轴,北宋改用纸,南宋改为绢(见《宋会要辑稿·职官十三》第六十七册)。这些都系仿朝廷品官所用的纶诰制式,其实物有日本仍保存的最澄和尚入唐时所得的一轴,上面详细记载僧尼的本籍、俗名、年龄、所属寺院、师名以及官署关系者的连署。僧尼持此度牒,不但有了明确的身份,可以得到政府的保障,同时还可以免除地税徭役。
度牒制度始于何时,现在很难确定其年代。据《唐续会要》载:六年五月制:“僧尼依前令两街功德收管,不要更隶主客,所度僧尼仍令祠部给牒。”直至唐初,全国僧尼只有十万左右(《广弘明集》卷十二)。然而,度僧之数早就由官府控制,故唐高祖、太宗对度僧屡有限制,唐初几十年几次下诏禁止私度。
随着佛徒的激增,佛寺开始与国家争夺民众控制权,于是国家开始动用政权的力量。唐玄宗就采取了两条强制政策。其一,在开元十二年(724年)规定:凡是六十五岁以下的尼姑和尚,三年一次考试经文,不合格者就清理出僧侣队伍。其二,唐玄宗天宝五年(746年)五月,敕令祠部给合法出家者颁发度牒,以此为僧尼身份证明,可免除徭役,以及便于管理。后来一直沿用。
出家须领度牒的制度,宋代照准执行。宋太祖开宝四年(971年)四月诏令诸州度僧额度(《续资治通鉴长编》卷十四)。度牒由礼部下,祠部给之,每牒纳费百钱。太宗太平兴国二年(977年)正月,因工部郎中侯陟奏请,遂废止前制,以后改为诸州每岁须以僧尼籍上祠部,由祠部发牒,由州之长吏亲手颁给。宋太祖、太宗均以试经度僧。
宗熙宁元年(1068年)七月,“司谏钱公辅言,祠部遇岁饥河决,乞鬻度牒以佐一时之急,自今驿节恩赐,并与裁损,鬻牒自始此”(《佛祖统纪》卷四十五)。从此,有宋一代始终用卖度牒作为政府对付营造、赈灾、筹饷等等可以运用的办法。凡是篡改旧度牒或冒用死亡僧人的度牒,是要受到充军发配的惩罚的。
宋代度牒,不仅有法定的价格,而且它的价格还随使用范围的扩大而与日俱增。元丰七年(1084年)着令度牒每道为钱百三十千,州路竟达三百千,以次减为百九十千,夔州路竟达三百千,以次减为百九十千。
度牒领得后,可以免丁钱避徭役,保护资财,这是唐至宋的一般现象。因此,豪强兼并之家,公然冒法,买卖度牒,从中取利,甚至有伪造度牒的(《宋会要辑稿》第六十七册《职官》十三)。
元代度牒,初期并不收费。顺帝元统二年(1334年)下禁令不许私自建立观、庵、院,僧道入钱五十贯,方给予度牒允其出家。从此恢复唐宋戒牒收费的制度。
明代僧尼依然给度牒。明太祖洪武十四年(1381年)设僧道衙门,在京设僧录司,掌管天下僧教事,并下诏天下编赋役黄册,规定“僧道给度牒,有田者编册如民科,无田者亦为畸零”(《明史·食货志》卷七十七)。
清太宗皇太极远在未推翻明朝统治的天聪六年(1632年)就下令给僧尼度牒,僧道不许买人为徒,违者治罪。崇德五年(164年)下令新收僧人纳银给予度牒。清世祖顺治二年(1645年)停止纳银换牒之法,严禁私造寺及佛像,重申度人申报之规,禁绝私度。顺治六年又下敕僧道度牒每道纳银四两。顺治八年复下令免纳度牒银。顺治十五年(1658年)换发满汉两种文字的度牒,已纳银者换牒,未纳银者纳银方可换给新牒。顺治十七年又免纳度牒银。康熙十五年(1676年)下敕私度者杖八十,令其还俗为民;冒名顶替者笞四十,度牒入官,僧官革职还俗,并停止给牒。直到乾隆元年(1736年)始恢复度牒之制,清查寺院僧尼,只发给本人度牒,并不许僧尼招收生徒,愿还俗者许之,妇女年龄未满四十不许出家。
从历史上看,度牒是政府控制佛教规模的一种手段。度牒的取得基本有三种途径:一是试经;二是额外恩准;三是纳钱换取。古代度牒之制的变动无出其三者。
www.singtaone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