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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郑光路《成都旧事》《四川旧事》《巴蜀武术天下奇》隆重出版!
郑光路文革研究[图为海马图书公司出版的郑光路80余万字研究文革史专著《文革文斗》《文革武斗》的封面]
郑光路文史及批评类作品[左图为郑光路(右)与《水浒传》饰演李逵的赵小锐摄于电影剧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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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案惊奇!郑光路精彩特稿[图片:著名小提琴演奏家盛中国(中)及夫人濑田裕子与郑光路合影]
文史长廊精品[左图:郑光路(左1)应邀拍电影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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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光路巴蜀文化及历史类作品[篮球巨人穆铁柱和郑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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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说成都、四川[图为著名学者魏明伦先生(右)与郑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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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往事揭秘专栏[左图为郑光路收藏的文革宣传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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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名文革史研究者精品专栏(!本网热烈推荐:链接严肃学术网站渤海大学网),极其丰富多彩!
中国历代文学研究专栏[老武术家王树田(中)郑光路(左1)刘绥滨(左2)市武协副秘书长王学贤(左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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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交流专栏[郑光路作品讨论会上民革市文史委员会主任王大炜(右)作家白郎(中)和李克林教授(左)]
《川人大抗战》选载[成都媒体为《川人大抗战》举办座谈会后李克林、流沙河、王大炜、卢泽明等先生同摄]
巴蜀文化和掌故[海外作家与成都卢泽民、章夫、冉云飞、郑光路(1排左1)、白郎、蒋蓝等]
今年郑光路有影响的新作[左图上排右起:郑光路、郑蕴侠、副导演商欣。下排为导演刘子农及张国立、王姬等]
当今文学界之怪现状[文革结束郑光路(1排右1)考入大学与同学去安仁镇接受“阶级教育”]
转载网络精品[1987年郑光路(右1)与华西医大副院长张光儒博士(右2)在珠海工作时游澳门]
老成都掌故[左图为郑光路(右1)在青城山上清宫与道士练剑]
武侠文化[左图:右1郑光路,右2习云太教授(中国武术一级教授),右3刘绥滨,右4铸剑专家龙志成]
滑稽妙文选[人生如戏,图为郑光路(右1)1985年应邀参加影视剧拍摄时照片]
中国文学、史学与世界[图为法国学者大卫(左)和郑光路
巴蜀文化中的杰出人物[本栏图片说明:中国著名电影艺术家谢芳(中)、张目(右1)和郑光路合影]
四川及巴山蜀水人文[左图为郑光路(1排中)1985年与几个弟子同摄]
当今社会奇稀罕事、伤心事、可怕事[左图:郑光路舞禅仗习武照]
文史文学精品转载[图为1990年郑光路(后排右2白衣者)与众武术人士在少林寺参加武术拍摄]
郑光路欣赏的古典、文学、史学作品推荐[1986年郑光路(上排左3)参加武术表演赛后和四川武林好友摄]
阅之有益的史学方面学术文章[图为郑光路(中)当医师时在医院为病人作手术]
郑光路著《中国当代热点问题透视—中国气功武术探秘》选录
郑光路文革研究专著介绍[图为两本专著封面]
四川近、现、当代史研究史料参考[郑光路1987年在四川省人民医院工作时照片]
文化与教育[图为郑光路练铁指功练武照]
体育武林前辈【左图:1984年时郑光路与李孟常师傅(右)。右图:郑光路与黄林派钟方汉师傅(右)】
郑光路巴蜀文化研究专著[郑光路与成都体育学院新闻系主任、博士生导师郝勤教授]
隆重推荐作家原创精品[《武当》杂志主编刘洪耀(右)与郑光路]
过来人回忆文革历史[图为文革时期郑光路当受苦知青时,点击图很瘦]
官方报刊资料(主要为文革时期)选登[本栏图为文革中的恐怖刑场]
知青问题研究[郑光路1970年当知青时艰难环境下仍自强练功“朝天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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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侠小说评弹[1986年郑光路(右1)与老武术家王树田(右2)肖应鹏(右3)在一次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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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道、医学、养生文化[图为郑光路(左)与武友在山中古佛寺练武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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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眼世界专栏[红卫兵文革闯将]
免费网上书屋、实用网站[more翻页还多!]图为毛泽东与张玉凤
中国各地优秀作家陆续推出专栏
重要精华文章专栏![左图:中国民生真实的另一面“黑窑矿工”]
2024年郑光路出版之新书及新闻


·写作范围:文史、文革史、抗战史研究,以及社会纪实文学作品(中国社会热点问题类纪实)
·姓名:中国独特题材文学网
·笔名:站长:郑光路
·电话:--
·手机:42364806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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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423648068@qq.com
·通讯地址:中国.四川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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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历代官职及历代官职解释

作者: -上传日期:2007/3/28

    
  
  
  
   中国历代官职及历代官职解释  



  中央职官:
  商王廷设有百官,辅佐商王治理国家。百官之中可分为政务官、宗教官和事务官三类。政务官、宗教官的地位很高,权力很大。周朝的官制在商朝的基础上更加发展,形成了一套庞大的官僚组织和较完整的官僚制度。辅佐周王进行统治的有太师、太傅、太保),其权力很大,是国家的总管。协助周王处理政务的最高官职是六卿,即太宰、太宗、太史、太祝、太士、太卜。太宰是朝廷的政务总管,太宗管宗庙谱系,太史管起草文告、编写史书,太祝是最大祭祀官,太卜是占筮官,太士是神职官吏。此外,周朝还设有司徒、司马、司空、司士、司寇等五司,分别掌管土地、军赋、工程、群臣爵禄、刑罚等。 



  商周的王、诸侯、卿大夫及其他各种官吏都是世袭的,世代掌握着统治大权,这就是所谓世卿制度。春秋时期由于诸侯间强凌弱,大并小,互相间进行无休止的兼并争霸,周王朝对诸侯逐渐失去控制的权力,贵族分封制度行不通,各诸侯国称王称霸,设官分职,各行其是,职官制度也因而发生了变化。 



  秦灭六国,建立了我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国家,确定了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力,并建立了“三公” 
  即丞相、太尉、御史大夫,丞相负责辅佐皇帝处理全国事务,是皇帝的助手。太尉协助皇帝掌管全国军队。御史大夫掌图籍章奏,监察百官。三公之间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 
  “治粟内史,掌管国家财政税收?r奉常,掌管宗庙祭祀礼仪?r典客,处理国内各少数民族事务和对外关系?r郎中令,掌管皇帝的侍从警卫?r少府,掌管供皇室需要的山海地泽收入和官府手工业?r卫尉,掌管宫廷警卫?r太仆,掌管宫廷车马;宗正,掌管皇帝宗族事务。三公九卿均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大司徒、大司空、大司马,亦称“三公”(又称“三司”)。原来御史大夫的属官“中丞”保留下来,专司监察,以后称为“御史台”,中国历史上专职的监察机构,从此正式建立起来。到了东汉,正式发号施令的是尚书台,三公的权力削弱,只能办理一些例行公事。东汉末,曹操为了掌握大权,自任丞相,并一度恢复御史大夫等官职。曹丕称帝后,认为东汉尚书台权力太大,便另设中书省,掌握机要,起草和发布政令,逐渐成为事实上的宰相府。尚书台自此成为执行机构,其事务日益繁忙,开始分曹治事,设侍郎、郎中等官,综理各曹工作。 



  晋代将汉代的侍中改为门下省,作为皇帝的侍从、顾问机构,长官为侍中。侍中地位虽不高,但因接近皇帝,故很有权势。至南北朝,凡属国家重要政令,皇帝都征求传中的意见,这样,门下省便成为参预国家大事的部门了。 



  隋唐时期,中书、门下、尚书三省同为国家最高的政务机构,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国家政务。并把原尚书省诸曹正式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各部长官称尚书。隋唐三省六部的确立,是秦汉以后封建国家中央官制制度变化的结果。其组织较完整,分工较明确。从隋唐至明、清,六部基本相沿未改。但是原来分立的三省到唐太宗以后却逐渐起了变化。由于唐太宗在即位前曾当过尚书令,故当他做皇帝后,大臣多不敢任其职,于是这个职务就不再授人,尚书省的长官就只设左、右仆射,但不久,左、右仆射成了听令执行的官员,不能参加大政。至高宗时,则用其他官员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或“同中书门下三品”的头衔参预朝政,执行宰相职务,中书令、侍中就不常设了。 



  五代除沿袭唐制外,又设枢密院(管理军事机密、边防、军马等事)参预大政,长官称枢密使或知枢密院事。



  宋代以中书门下省为政事堂,和枢密院分掌政务、军事,号称“二府”。其中枢密机构的官称则经多次的变革。



  元代废门下尚书省,中枢大政统一于中书省,长官为中书令,往往以太子充任。中书省、枢密院、御史台分掌政、军、监察三权。此外,又在地方设行中书省为中书省的派出机构。因此,元代的中书省职权极重。 



  明洪武十三年,废中书省,不设丞相,由皇帝直接处理国家大政,专制一切。并仿宋代殿阁学士之制,设大学士以充皇帝顾问,办文墨。明成祖时,选派大学士入文渊阁办事,参与机务,称为“内阁”。最初内阁大学士官位并不高,权势也还少。仁宗以后,内阁专任批答文章,草拟诏令,品位渐次提高,权势随之增大,甚至超过宰相,号为“辅臣”。 



  清初沿明制,设立内阁。但国家大政决策机构是“议政五大臣”,内阁职权降低。到雍正年间,又另设军机处,由满汉大臣出任军机大臣。军机处设于内廷,秉承皇帝意旨处理军国要务、官员任免和重要奏疏。从此,各地章奏均由军机处直达皇帝,不再经由内阁,内阁只办例行公事。军机大臣亲近皇帝,总揽一切,是封建专制集权中央官制的最高发展。 



  秦划全国为三十六郡(后增至四十余郡)。每郡统辖若干县,是郡县二级制。郡置“守”,为行政长官,下置“尉”,佐守掌郡之军事,又置监御史,掌郡之监察。县分二等,大县置令,小县置“长”,为行政长官。下设“尉”,掌县之治安,又设“丞”,佐令,执掌仓储、刑狱和文书。郡县行政长官均由皇帝直接任免。 



  汉初沿秦制,惟改郡守为太守,郡尉为都尉,诸侯王国的官制与中央官制相仿。汉武帝时,划全国为十三州(又称部),每州设刺史一人,奉帝命巡察诸郡、国。东汉末年,为镇压农民起义,改刺史为州牧,居郡守之上,掌一州之军政大权。 



  魏晋南北朝时期,地方政权基本上是州、郡、县三级。州的长官或称州牧或称刺史,主一州之民政。县的长官一律改称为令。同时,有些州的刺史往往加以“使持节都督某州军事”或“假持节都督某州军事”之头衔,总揽本区军政,权势很大。 



  隋末改州为郡,唐又改郡为州,都是两级制。唐还在全国设置十个监察区,称为“道”,每道派高级京官一人,先后称黜陟使、按察使、采访处置使等,掌监察州、县官吏违法事件,并有权罢免或提升地方官吏。此外,隋唐还合并若干州为一军区,每区设总管(唐时改称都督),掌管该区军事;后来,唐又在边区设节度使,多带有京官和御史大夫衔,集数州以至十余州的军、民、财政和监察诸权于一人,权势极大。安史之乱后,节度使势力扩大,割据独立,雄霸一方,世称“藩镇”。 



  宋代鉴于唐五代藩镇之祸,为加强中央集权,削除藩镇,节度使成为空衔,并因地而置州、府、军、监,均有属县,仍然是二级制。州、县政务由中央派遣京官带原衔出任,称“知某州军州事”(“州”指民政,“军”指地方军队),“知某县事”,简称“知州”、“知县”。此外又设监察区,称为“路”。路设都转运使、提点刑狱、提举某路常平公事等官,负责一路的吏治、民刑案件及财政事务。此外,又设经略安抚使或安抚使,掌一路的地方军事,通常以本路的知州或知府充任。 



  元代中央与地方的划分比较复杂,县上有州,州上有道,道上有行中书省。行中书省为中央中书省派出的机构,权力很大。这样,元代的地方官制就形成省、道、州、县四级制。



  明初改元代“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仍称“省”),长官为布政使,掌民政和财政。此外,省一级地方官署还有提刑按察使司、都指挥使司,分掌一省之刑狱和军事,与承宣布政使司合称“三司”。其下设府或直隶州,长官为知府或知州;府之下是县或散州,长官为知县或知州。地方政权为省、府(或直隶州)、县(或散州)三级制。明代由中央派监察御史巡察各地,称“巡按”。或派京官巡抚地方,称“巡抚”,事毕即罢。明宣宗时,在关中、江南等处设巡抚,驾凌于三司之上。后来为了军事目的,在一些地方增设总督,多以部院大臣出任,往往加以兵部尚书或兵部侍郎以及都御史等名号。开设总督后,巡抚便在其属下,有些地方督、抚治所同在一城,互相水火,而只好撤销巡抚,成为有督无抚的省份。 



  清代的府、州、县制,与明代略同,惟在一些情况特殊的地方(主要是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设“厅”,厅的行政级与州相似,也有直隶厅与散厅之分。府以上的道依然保存,并成为一级行政机构,道员也成为专设的官职,俗称“道台”。省级则由总督或巡抚综理军民要政,成为固定的“封疆大吏”。布政使名义虽依然保留,但已成为总督或巡抚的属员,专管税收、民政,称为“藩台”;又设按察使,管一省之司法,称为“臬台”。巡抚辖一省,总督辖一省或二、三省。府的长官称知府,县的长官称知县,厅的长官称同知或通判。这便构成省、道、府(直隶州、直隶厅)、县(散州、散厅)的四级地方官制。 



  汉代:
  侍属 九品官职 
  博士 九品官职 
  民保 九品官职 
  里魁 九品官职 
  伍长 九品官职 
  什长 九品官职 
  屯长 九品官职 
  都伯 九品官职 
  文掾 九品官职 
  督邮 九品官职 
  书佐 九品官职 
  令史 九品官职
  卫士令 九品官职 
  骑都尉 九品官职 
  百人将 九品官职 
  部曲督 九品官职 
  都官从事 九品官职
  别驾从事 九品官职 
  簿曹从事 九品官职 
  治中从事 九品官职 
  司金都尉 九品官职 
  忠义都尉 九品官职 
  陷阵都尉 九品官职 
  典铠都尉 九品官职 
  侍讲 八品官职 
  议郎 八品官职 
  庶长 八品官职 
  节度 八品官职 
  长水校尉 八品官职
  步兵校尉 八品官职
  屯骑校尉 八品官职 
  越骑校尉 八品官职 
  治书执法 八品官职 
  督军执法 八品官职
  吏部郎中 八品官职 
  库部郎中 八品官职 
  军议校尉 八品官职 
  儒林校尉 八品官职 
  司隶校尉 八品官职 
  赞军校尉 八品官职 
  中书通事 八品官职 
  秘书通事 八品官职 
  尚书右丞 八品官职 
  尚书左丞 八品官职 
  右中郎将 八品官职 
  南中郎将 八品官职 
  北中郎将 八品官职
  中散大夫 七品官职 
  谏议大夫 七品官职 
  功曹 七品官职 
  主簿 七品官职 
  裨将军 七品官职 
  偏将军 七品官职
  牙门将军 七品官职 
  折冲将军 七品官职 
  中书侍郎 七品官职 
  秘书侍郎 七品官职 
  黄门侍郎 七品官职 
  长史 七品官职 
  鹰扬将军 七品官职 
  虎翼将军七品官职 
  虎烈将军 七品官职 
  虎威将军 七品官职 
  符节令 七品官职 
  车府令 七品官职 
  典牧令 七品官职 
  黄门令 七品官职 
  昭德将军 七品官职 
  昭义将军 七品官职 
  昭文将军 七品官职 
  昭武将军七品官职 
  廷尉平 六品官职 
  廷尉监 六品官职 
  廷尉正 六品官职 
  羽林监 六品官职 
  振武将军 六品官职 
  振威将军 六品官职   
  扬武将军 六品官职 
  扬威将军 六品官职 
  左都护 六品官职 
  右都护 六品官职 
  中领军 六品官职 
  中护军 六品官职 
  奋武将军 六品官职  
  奋威将军 六品官职 
  建武将军 六品官职 
  建威将军 六品官职 
  参军 六品官职 
  散骑常侍 六品官职 
  中庶子 六品官职 
  中常侍 六品官职 
  前车将军 六品官职 
  破羌将军 六品官职 
  秉忠将军 六品官职
  破虏将军 六品官职
  通事郎 五品官职
  秘书郎 五品官职 
  都水使者 五品官职 
  水衡都尉 五品官职 
  殄夷将军 五品官职 
  讨逆将军 五品官职 
  荡寇将军 五品官职 
  征虏将军 五品官职 
  殿中监 五品官职 
  给事中 五品官职 
  尚书仆射 五品官职 
  御史中丞 五品官职 
  横野将军 五品官职 
  横江将军 五品官职 
  宣威将军 五品官职 
  武卫将军 五品官职
  五兵尚书 四品官职 
  客曹尚书 四品官职 
  左民尚书 四品官职 
  吏部尚书 四品官职 
  镇远将军 四品官职 
  宁远将军 四品官职 
  安远将军 四品官职 
  绥远将军 四品官职
  刺史 四品官职 
  少府 四品官职 
  监冶谒者 四品官职 
  谒者仆射 四品官职 
  伏波将军 四品官职 
  破虐将军 四品官职 
  安汉将军 四品官职 
  翎军将军 四品官职 
  宗正 三品官职 
  侍中 三品官职 
  执金吾 三品官职 
  卫尉 三品官职 
  抚军将军 三品官职 
  龙骧将军 三品官职 
  镇军将军 三品官职 
  辅国将军 三品官职
  九卿
  《周礼 冬官 考工记》“匠人”条谈到建筑宫室规模时说:“内有九室,九嫔居之;外有九室,九卿朝焉。九,分其国以为九分,九卿治之。”注云:“六卿三孤为九卿。”此指天官■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以及少师、少傅、少保,合为“九卿”。
  秦汉通常以奉常(太常)、郎中令(光禄勋)、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大鸿胪)、宗正、治粟内史(大司农)、少府为九卿,实即中央各机关的总称。北齐改廷尉为大理,少府为大府。魏晋南北朝以后,设尚书分主各部行政,九卿专掌一部分事务,职位较轻。明清有大小九卿之别。明之大九卿为六部尚书及都察院都御史、通政司使、大理寺卿;小九卿为太常寺卿、大仆寺卿、光禄寺卿、詹事、翰林学士、鸿胪寺卿、国子监祭酒、苑马寺卿、尚宝司卿。清代皇帝的谕旨中常以六部九卿并提,可见不把六部计算在九卿之内。九卿究竟指哪些官,说法不一致。其小九卿则指宗人府丞、詹事、太常寺卿、大仆寺卿、光禄寺卿、鸿胪寺卿、国子祭酒、顺天府尹、左右春坊庶子。
  九译令
  《汉书 百官公卿表》载:典属国之下设有“九译令”一官。典属国是掌管当时少数民族事务之官,因各少数民族语言不同,彼此交往,必须经过翻译,故设九译令。“九译”是多次转译之意,即所谓“重译来朝”。 



  九品
  古代官吏的等级。两汉以俸禄“石”(d4n)之多寡作为官吏的等级,如“万石”、“二千石”等。曹魏开始定官阶为九品,如相国为第一品,尚书令为第三品等。从第一品到第九品共九等,北魏时,开始在官品中分正、从。从第四品起,正、从品又各分上、下阶,共为三十等;唐、宋文职与北魏同,武职自三品起即分上、下。隋及元、明、清保留正、从品,而无上、下阶之称,共分十八等,文武并同。
  二府
  西汉丞相与御史府并称“二府”,亦称“两府”。成帝时罢御史大夫,改置司空,其名废。宋代为了加强对内控制,以掌管军事的枢密院和掌管政务的中书省共同行使行政领导权,并称为“二府”,为当时最高国务机关。又明清时对府“同知”的别称,即第二知府之意。
  二十等爵
  战国时秦国商鞅制定的爵位等级。商鞅在秦国变法时,整理秦国以前的爵制,制定赏功的爵位为二十级:(一)公士,(二)上造,(三)簪袅,(四)不更(以上相当于士);(五)大夫,(六)官大夫,(七)公大夫,(八)公乘,(九)五大夫(以上相当于大夫);(十)左庶长,(十一)右庶长,(十二)左更,(十三)中更,(十四)右更,(十五)少上造,(十六)大上造(即大良造),(十七)驷车庶长,(十八)大庶长(以上相当于卿);(十九)关内侯,(二十)彻侯(汉武帝刘彻时,因避讳改为列侯或通侯。以上相当于诸侯)。秦、汉两代沿用。战国时秦国五大夫以上有食邑。汉初改为公大夫以上有食邑,官大夫以下得免役。汉文帝以后,又改为五大夫以上才得免役。
  二千石
  汉代对郡守的通称。按汉制郡守之品秩为二千石,即月俸一百二十斛,习惯上称之为二千石。汉代之“二千石”品秩又分为“中二千石”、“真二千石”、“比二千石”等。
  二千石曹
  汉代制度:郡守的官秩为二千石。诸侯王国之“相”也为二千石,因此称地方行政长官之郡守为“二千石”。西汉成帝时,设尚书4人,分四曹理事,其中有“二千石曹尚书”,主管郡国二千石之事。
  二十四衙门
  明代宫廷宦官机构有司礼、内官、御用、司设、御马、神官、尚膳、尚宝、印绶、直殿、尚衣、都知等十二监;惜薪、钟鼓、宝钞、混堂等四司;兵仗、银作、浣衣、巾帽、针工、内织染、酒醋面、司苑等八局,合称二十四衙门。各专设“掌印太监”等,为宫廷内侍奉皇帝及其家族的官署。
  八子
  皇帝妃嫔的名号。西汉制度:“八子视千石,比中更。”
  八座
  东汉至唐代一般以尚书令,仆射、六曹(部)尚书为八座。清代则用作六部尚书的代称。又俗称大官坐八人所抬之轿者为“八座”。
  八部大人
  北魏初期沿用鲜卑族原有的部族制,设置“八部大人”、“南部大人”以统率诸部族。后又续设东、西、南、北四部大人,以后又扩大为八部,称为“八部大人”,以掌国政。 



  七子
  皇帝妃嫔之一。西汉制度:“七子视八百石,比右庶长”。 
  小臣
  商、西周初期朝廷宫员,亦称“少臣”,为掌管占卜、祭祀、田猎、征伐之官。有时还监督管理“众人”耕种。又西周中期以后指职位低下的小吏。
  小耩臣
  商代之官,见于甲骨文,掌管衣事。实际上是衣业奴隶的总管。
  小史
  《周礼;春官宗伯》所列属官中有“小史”,其职务是“掌邦国之志,奠系世、辨昭穆。若有事,则诏王之忌讳。大祭祀,读礼法,史以书叙昭穆之俎篮。大丧、大宾客、大会同、大军旅、佐大史,凡国事之用礼法者,掌其小事。卿大夫之丧,赐谥,读诔”。可见“小史”在古代是一种礼官。汉代以后,对一般小吏的通称。
  三事
  周代之官。指常伯、常任、准人,常伯又称为“牧”,是掌管地方民事之官。常任又称“任人”,掌管选择人员以充任官吏。准人又作“准夫”,掌管司法之官。一说三事指司徒、司马、司空。
  三公
  王朝中最高之官位,各代之“三公”不一。周代三公有两说:一说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公;一说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西汉以丞相(大司徒)、太尉(大司马)、御史大夫(大司空)合称三公。东汉以太尉、司徒、司空合称三公,亦称三司。为共同负责军政的最高长官。唐宋仍沿此称,但已无实际职务。明清虽亦以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公,但一般只作为大臣的最高荣衔(明代张居正为“太师”,有实权除外)。
  三孤
  《通典》卷20云:“孤,特也,言卑于公,尊于卿。”《北堂书钞》卷50引许慎《五经异义》:“天子立三公曰太师、太傅、太保,……又立三少以为之副,曰少师、少傅、少保,是为三孤。”三孤之名至明清犹沿用。三公、三孤合称为“公孤”。
  三司
  东汉称太尉(大司马)、司徒、司空为三司,唐以御史大夫、中书、门下为三司。《新唐书;百官志》云:“凡冤而无告者,三司诘之。”五代、北宋称盐铁、户部、度支为三司,其长官称“三司使”,掌管统筹国家财政之事,元丰后废。金以户部之劝农、盐铁、度支为三司,贞?v时废。明代以各省之都指挥使司、布政使司、按察使司合称三司。清末以各省之布政使司(或民政使司)、按察使司(或提法使司)、提学使司合称三司。
  三台
  汉代对尚书、御史、谒者三台的总称。尚书为“中台”,御史为“宪台”,谒者为“外台”,合称“三台”。
  三老
  古代掌教化的乡官。战国魏有三老,秦置乡三老,汉增置县三老,东汉以后又有郡三老,并间置国三老。《汉书;高帝纪上》云:“举民年五十以上,有修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
  三师
  北魏称“太师”、“太傅”、“太保”为三师,位为上公,品级列正一品,但仅为虚街,无实职。元代改称为“三公”,明代沿之。清代无三师之称。
  三省
  指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隋设五省:尚书省、门下省、内史省、秘书省、内侍省。唐初设六省: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秘书省、殿中省、内侍省。其中以尚书省、门下省、中书省最为重要。《新唐书;百官志一》说:“唐因隋制,以三省之长中书令,侍中(门下),尚书令,共议国政,此宰相职也”。隋文帝时,定制内史省(即中书省)取旨,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三省配合,互相制约,以掌管国家大政。唐沿隋制,以中书省掌定策,门下省掌封驳,尚书省掌执行政令,以加强封建王权的统治力量。
  三衙
  宋代掌管禁军的机构。有殿前司、侍卫东军马军司、侍卫亲军步军司,合称三衙。唐后期,习惯称藩镇的亲兵为牙(衙)兵,五代至宋的皇帝多半是由藩镇而夺得帝位,故相沿称为三衙。三衙的长官分别称为殿帅,马帅,步帅,合称三帅。
  三大宪
  清代地方官对总督(或巡抚)、布政使和按察使的合称。
  三司使
  唐代审理大狱,以刑部尚书、侍郎与御史中丞、大理卿会审,称三司使。唐中期以后,由于财务行政渐趋繁杂,乃特简大臣分判户部、度支及充盐铁转运使,分别管理租赋、则政收支和盐铁专卖事务。五代时后唐天成元年(公元926年),委宰相一人专判。长兴元年(公元930年),并为一使,称“三司使”。北宋沿置。《宋史;职官志》说:“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供赋之入,朝廷不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其恩数廪禄,与参、枢同。”元丰五年(公元1082年)改官制,职掌并归于户部尚书。
  三法司
  明清两代以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法司。若有重大案件,则由三法司会审,俗称“三堂会审”。
  三闾大夫
  战国时楚国官名,屈原贬后任此职。《史记;屈原列传》裴?S集解中说:“?S案《离骚序》曰:三闾之职,掌王族三姓,曰昭、屈、景。原(屈原)序其谱属,率其贤良,以厉国士”。可见三闾大夫是一种掌管三大姓的宗族事务之官。
  大夫
  古代诸侯国中,在国君之下有卿、大夫、士三级,因此为一般官员的通称。秦汉以后,中央要职有御史大夫,备顾问者有谏大夫、中大夫、光禄大夫等。至唐宋尚有御史大夫及谏议大夫之官,至明清废。又隋唐以后以大夫为高级官阶之称号。清代高级文职官阶称大夫,武职则称将军。宋徽宗政和年间重订官阶时,在医官中别置“大夫”以下官阶,故今仍沿称医生为大夫。
  大令
  秦汉以后县官一般称令,后来用作对县官的尊称。
  大计
  明代考核外官的制度。清沿其制,规定三年举行一次,由州、县上至府、道、司层层考察属员,再汇送督、抚最后考核,送呈吏部。对于才、守均优者称为“卓异”,经引见(即朝见皇帝)后得加一级回任候升。劣者劾以八法(后改为六法,参见“京察”》。其处分与京官同。不入举劾者称为平等。
  大帅
  旧时对高级统兵官的尊称。清末督、抚一般兼掌兵权,其属员亦以此称之。
  大长秋
  秦称将行。汉景帝时改称大长秋,宣达皇后旨意,管理宫中事宜,为皇后近侍官首领,多由宦官充任。长秋宫为汉代皇后之宫名,故用以名官,其官署称为长秋寺。隋代以后设内侍省,长秋之官遂废(隋炀帝曾一度改内侍省为长秋监)。
  大司马
  古代高官之一。《周礼》夏官司马之长为大司马,其职为“掌建邦国之九法,以佐王平邦国。”汉武帝罢太尉置大司马。西汉一朝,常授给掌权的外戚,多与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等联称,也有不兼将军号的。东汉初为三公之一,旋改太尉,末年又别置大司马。魏晋为上公之一,位在三公之上。南北朝或置或不置。陈朝但为赠官。明清多作为兵部尚书之别称。
  大司农
  秦代置治粟内史,汉景帝后元元年(前143年)更名大农令。武帝太初元年(前104年)改称大司农。掌租税、钱谷、盐铁和国家的财政收支,为九卿之一。北齐时称为司农寺卿,隋唐以后所置略同。唐代一度改司农为司稼,旋复用旧称。主要职掌为仓储。金元置大司农司,掌农桑,水利,学校,救荒诸事,并曾改称为务农司或司农寺。明初置司农司,不久即废,其职掌并入户部。习惯用作户部尚书的别称,简称大农。
  大司空
  《周礼》六官之一,有冬官司空。汉成帝时,改御史大夫为大司空,哀帝时曾复旧称,后再改为大司空,与大司徒、大司马并称为三公。东汉时称司空。明清用作工部尚书的别称。
  大司徒
  《周礼》六官之一,有地官大司徒。西汉哀帝时罢丞相置大司徒。东汉改称司徒(参看丞相、宰相条)。
  大行人
  在《周礼》为秋官司寇的属官。掌天子诸侯间的重大交际礼仪。
  大良造
  战国初期为秦国最高官职,掌握军政大权。同时又为爵名。商鞅制定二十等爵,列为第十六级。亦称为大上造。自从秦惠王设立相国掌握军政大权后,主要用作爵名。汉代沿用。
  大学士
  唐天宝初,于崇玄署(管理释道的官署)置大学士1人,由宰相兼领。至德时,于集贤殿书院置大学士,贞元时并罢。五代后梁曾置金銮殿大学士。北宋时设置渐广,多为优礼大臣的官衔。明太祖废丞相,以大学士充顾问。成祖时以儒臣为殿阁大学士,参预机务。至明中叶遂以大学士为内阁长官,起草诏令,批答奏章,官品虽低,而实握宰相之权。清代虽提高品级(一品),但职任反不重要。雍正中设立军机处,大学士的职权就为军机大臣所替代。惟军机大臣及内外各官之资望特重者,仍授大学士作为荣典。大学士都以殿阁名入衔,明设中极,建极,文华,武英等殿和文渊阁,东阁大学士,无定员。清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以后,大学士专以三殿(保和、文华、武英),三阁(文渊、体仁、东阁)入衔,满汉各2人;协办大学士满汉各1人。均为文臣最高的官位,汉人非翰林出身不授此官(除少数例外)。
  将军
  春秋时晋国以卿为军将,因而有将军之称。战国时始为武官名。汉代沿置,有大将军,骠骑将军,车骑将军,卫将军,前、后、左、右将军等。临时出征的统帅有别加称号者,如楼船将军,材官将军,度辽将军等。魏、晋、南北朝时,将军名号极繁,除沿袭汉代旧称外,又有龙骧、骁骑等许多名称,而常置并有专职者仅少数。唐十六卫,羽林、龙武、神武、神策等军,均于大将军下设将军之官。从唐到元都以将军为武散官。明代的总兵官有挂印带将军号的。此外,宋、元、明亦称殿廷武士为将军。清代的将军有四种:一为宗室爵号之一,如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等;二为驻防各地的八旗最高长官,专由满族人充任,内地各省将军掌驻防军事及旗籍民事,在边疆地区(如黑龙江、吉林、伊犁),将军即为该地区的最高军事和行政长官;三为临时出征的统帅,如扬威将军,靖逆将军等;四为正一品到从二品武官封赠之阶。
  大将军
  古代领兵之最高统帅。始於战国,汉代沿置,职掌统兵征战。事实上多由贵戚担任,掌握政权,职位甚高。汉武帝时以大司马为大将军所兼官号,其后霍光、王凤等均以大司马、大将军预闻政事,为中朝官领袖。亦有在大将军之上冠以称号者,如骠骑大将军之类。三国至南北朝时,大臣秉政,多加以“大将军”之号。北周时行府兵制,编24军,每军设开府1人以统领、二开府则由一大将军统领。24军共有12大将军,两大将军由一柱国统之。隋代左右武卫、左右武侯等各置大将军,为统率禁军之高级将领。唐代之府兵12卫,每卫有上大将军1人,大将军1人,将军2人。禁军之左右羽林军、左右龙武军等亦设大将军,往往以宦官任之。宋代之16卫大将军已属空衔,无统兵实权。唐至元,定大将军为武散官之首阶。明清两代于战争时由皇帝特派大将军统兵,或于大将军上再加称号,如清代,肃亲王豪格为靖远大将军,惠亲王绵愉为奉命大将军,皆统兵作战,战后即废。
  大鸿胪
  汉武帝时改典客为大鸿胪,原掌接待少数民族等事,为九卿之一。后渐变为赞襄礼仪之官。王莽时改为典乐。
  大惕隐司
  官署名。辽代置,为北面官,设有惕隐(亦称梯里已)、知惕隐司事等,掌皇族之政教。
  工正
  春秋时齐、鲁、宋、楚等国设置,楚称为“工尹”。掌管百工及手工业之官。
  工师
  春秋时齐、鲁等国设置。战国时各国沿置之,为掌管百工及手工业之官。
  工官
  西汉于蜀郡、广汉等郡置工官,主管制造武器,日用金属器物和各项手工艺品,下设护工卒史等官。东汉沿置。
  工部
  西晋曾置田曹掌屯田,南北朝时曾置起部掌管起造宫室。隋唐始设工部,为中枢六部之一,掌管各项重大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事。长官为尚书,副长官为侍郎,部下分司办事。历代相沿不革。清末改为农工商部。
  士师
  《周礼》列为秋官司寇之属官。掌禁令、狱讼、刑罚之事。古代对执法官员之通称。
  子爵
  古代五等爵之一。五等爵为公、侯、伯、子、男。《左传》书楚国之君为楚子,吴国之君为吴子。南北朝至唐宋有“开国县子”之称。《隋书 百官志》载南朝梁陈封爵为九品,开国子弟为第五品,视二千石。隋代封爵为九等,子爵为第八等。后代往往沿用,惟明代封爵至伯为止,不设子、男二爵。清代原称“精奇尼哈番”,后改用汉名为一、二、三等“子爵”。
  上计
  战国、秦、汉时年终考核地方官员成绩的方法。战国时群臣于年终须将赋税收入写于木券,呈送国君考核,称为上计。西汉沿用。《汉书 武帝纪》载:“元封五年(前106年)三月,至泰山,增封,因朝诸侯王、列侯,受郡国计。颜师古注:“若今之诸州计帐也。《通典》说:“汉制,郡守岁尽遣上计、掾史各一人条上郡内众事,谓之计簿。”其办法是县令(长)于年终将该县的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等编为计簿,呈送郡国;郡守、国相再遣吏加以汇编,用副本上计于中央的丞相。东汉时郡国上计形式上虽归司徒总核,实际由尚书主持。县级上计由县丞代行;郡级由郡丞代行。凡入京执行上计的人员称为“上计吏”,或简称“计吏”。
  上林令
  上林苑原是汉文帝时的园囿,其主官为上林令,次官为上林尉。汉武帝初置水衡都尉,管理范围扩大,包括农田水利、造船、铸钱等事,虽名为掌上林苑,但职权远远超过以前的上林令。上林前属少府。汉以后,各朝帝王之苑囿,已不是汉代之上林,而掌管苑囿之官,仍沿称“上林”之名。唐代在司农寺设有上林署置令及丞,掌管苑囿及藏冰等事。辽、金、元、明均沿用此名。
  上军校尉
  东汉灵帝时,在京师(洛阳)设西园八校尉,即上军校尉、中军校尉、下军校尉、典军校尉、助军左校尉、助军右校尉、左校尉、右校尉。以宦官负主要统率之责。当时曹操曾任典军校尉,袁绍任中军校尉(《袁绍传》作佐军校尉)。而上军校尉蹇硕则是小黄门(宦官),统率八校尉。
  上驷院
  清代内务府所属的三院之一(三院是上驷院、奉宸苑、武备院),掌管宫内所用之马。清初沿用明代之制,设御马监,后又改称为阿敦衙门,康熙十六年(公元1677年)改称上驷院。设监管事务大臣,无定员;卿二人,正三品,其一由侍卫补授,其一由内务府司员补授(内务府设七司),每司均有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
  卫尉
  始置于战国,汉时为九卿之一。掌管宫门禁卫,主南军。景帝初更名中大夫令。后元元年(前143年)复为卫尉。魏晋南北朝多沿置。唐代为卫尉卿。但已非原来职务,仅掌仪仗帐幕等。明清废。
  卫将军
  西汉文帝由代王入继帝位,设卫将军一员,以亲信宋昌任之,总领京城各军,后以骠骑将军、车骑将军皆开府(即设将军府),置官属,掌握禁兵,预闻政务。
  才人
  皇帝的妃嫔之一。晋武帝司马炎始置,后世多沿用。唐代制度:才人初定为宫官之正五品,后升为正四品。武则天就曾做过唐太宗的才人。
  门下省
  官署名。《旧唐书;职官志》说:“秦汉初,置侍中,曾无台省之名。至晋,始置门下省。南北朝皆因之。龙朔改为东台,光宅改为鸾台,神龙复旧”。东汉时即设侍中,秩比二千石,属於少府,职掌为侍从皇帝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皇帝外出,则侍从参乘。晋称门下省。唐曾改为东台、鸾台、黄门省等,旋复旧称。门下省原为皇帝的侍从机构,南北朝时权力逐渐扩大,北朝政出门下,成为中央政权机构的重心。隋唐时与中书省同掌机要,共议国政,并负责审查诏令,签署章奏,有封驳之权。其长官称侍中,或称纳言、左相、黄门监,皆因时而异。其下有黄门侍郎、给事中、散骑常侍、谏议大夫、起居郎等官。宋初门下省仅主朝仪等事。神宗元丰改官制,始恢复审查诏令的旧制。南宋初,中书、门下合并为一。辽金亦置门下省。元以后废。
  门下侍郎
  秦汉时原名黄门侍郎,本为君主近侍之官。唐天宝元年(公元742年)改为门下侍郎,为门下省长官侍中之副职,唐宋多以门下侍郎或中书侍郎加“同平章事”为宰相之称。元以后不设。
  千牛
  后魏始置。“千牛”,刀名,言刀之锐利可屠千牛。千牛刀常备身边,后比喻侍立皇帝左右之警卫人员。唐代设左右千牛卫,为禁卫之一,所属有千牛备身。宋代设有左右千牛卫上将军等。辽金亦曾设置,元以后废。
  千户
  金初设置,为世袭军职,即女真语猛安之意译。统领谋克,隶属於万户。元代相沿,其军制千户设“千夫之长”,亦隶属於万户。千户所统领百户所:统兵七百以上称上千户所;兵五百以上称中千户所;兵三百以上称下千户所,各设“达鲁花赤”一员,千户一员。明代卫所兵制亦设千户所,千户为一所之长官。驻重要府州,统兵1,120人,分为十个百户所。
  千总;把总
  明代驻守京师的京营兵分为三大营,设千总、把总等领兵官,职位低下。清代绿营兵编制,营以下为汛,以千总,把总统领之,称“营千总”,为正六品武官,把总为七品武官。又漕运总督辖下各卫和守御所分设千总,统率漕运军队,领运漕粮,称为卫千总、守御所千总。京师内九门,外七门,每门设千总把守,称为门千总。又四川、云南等省的土司官也有此职,称土千总、土把总。
  于越
  官名。辽代置,为北面官,无职掌,大于越班在百辽之上。授给大功臣,是大臣的最高荣衔。
  万户
  官名。金初设置,为世袭军职。统领千户(猛安)、百户(谋克),隶属於都统。元代相沿,其军制设万户为万夫之长,隶属于中央枢密院;驻札各路者,则分属於行省。设万户府以统领千户所:统兵七千以上称上万户府;五千以上称中万户府;三千以上称下万户府。诸路万户府各设达鲁花赤一员,万户一员。
  土官
  明代于西北、西南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设置土司,由该族上层分子担任,按等级分宣慰使、宣抚使、按抚使等武职及土知府、土知县等文职,由子孙世袭。至清代逐步“改土归流”(即改世袭之“土官”为有一定任期,期满调任,称“流官”),土官大部分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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