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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作范围:文史、文革史、抗战史研究,以及社会纪实文学作品(中国社会热点问题类纪实)
·姓名:中国独特题材文学网
·笔名:站长:郑光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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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小伟 也谈“江湖”.2.试论宋代的“江湖社会”

作者: -上传日期:2007/2/7

 

【作者】胡小伟 
1.也谈“江湖”
 

2.试论宋代的“江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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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小伟 



“江湖”原点



  传统的“五伦”中,唯有“义”是社会交往的准则。故此处所述“江湖空间”特指社会空间,尤其是由于宋代都市制度变迁形成的公共空间。“江湖”一语自武侠小说标立“现代”以来,已滥用斯极。偶然在google中文版上查阅竟有80万5千条之多,但90%以上都是武侠小说及其电子衍生物的内容。目前论及“江湖”社会的专著论文虽然很多,但大都带有感情色彩,不是推崇快意恩仇,就是贬斥诡异莫测。所据也大都是清末民初的说法。



  我以为必须为“江湖社会”寻找一个原点,一个价值中立的定义。还原到宋代,“江湖” 一语至少也有三种主要用法。必也正名,故须对“江湖”一语略为辨析,才能设论于後。



  宋人虽然重视回归家族,敦亲睦邻,但是社会演进、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变化,势必带来社会空间之扩大,也造成个人出入家族内外的灵活余地。人流物转既然自中唐已经大兴,宋代更是势如离弦之箭,欲罢不能,而且有若干新的措施在制度上助长了流动趋势。“江湖”社会的空间,亦应运而生。常言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宗族”社会和公共空间呈现出双向信道的形式,就正反映着这样的社会现实,至今亦然。只有在“平民宗法”和“结拜兄弟”之间出现了一个相当宽松的公共空间,这样的互相补充,交互依托才有可能成为现实。邓子琴言:



  “尝考宗法时代与门阀时代皆为有形之社会组织,盖此两时代均有血族及经济关系,以为联系之资。至于士气时代,在经济为各个独立,互相等夷;在血族为人尽其道,不相限制。朝廷全以科举取士,苟士之有聪明才能者,咸能自奋一有所表焉。故此时代欲研社会风俗之中心,惟以士人之气节风格为重。”(《中国风俗史》(成都:巴蜀书社,1987年,175页)



  “在经济为各个独立,互相等夷”的现象,即是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平等关系结合体,尤其表现在宋代的城市形态上。盖缘城市作为信息、商品、文化的集散地,是社会发展的天然指标,既集聚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播之大成,又对周边乃至全国起着示范功能和反馈作用,在以农耕文化和宗法氏族为主的中国,这种作用尤为突出。试略述之。



  首先使用“江湖”一语的是庄子,他的著名比喻是: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咰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庄子·内篇·大宗师第六》)



  即用本义,但又把当时江河湖海辽阔的自然地貌赋予广阔、流动的内涵。在《外篇》的《天运》、《至乐》、《山木》等文中也有类似表述。尤其是当时的江南的河湖纵横,汪洋恣肆,尤成专语,如《淮南子·主术训》:“汤、武,圣主也,而不能与越人乘干舟而浮于江湖”,《史记·三王世家》述汉武帝封广陵王刘胥的策文中说的“古人有言曰:‘在江之南,五湖之间,其人轻心’”之类。



  由此引申的意义,则是与“魏阙”、“庙堂”对举,含有“隐居”、“退处”的意思,这也首见于《庄子》。《外篇·让王》中说:



  “中山公子牟谓瞻子曰:‘身在江海之上,心居乎魏阙之下,奈何?’瞻子曰:‘重生。重生则利轻。’中山公子牟曰:‘虽知之,未能自胜也。’瞻子曰:‘不能自胜则从,神无恶乎!不能自胜而强不从者,此之谓重伤。重伤之人,无寿类矣!’魏牟,万乘之公子也,其隐岩穴也,难为于布衣之士,虽未至乎道,可谓有其意矣!”



  可知“隐岩穴”即是“身在江海之上,为于布衣之士”。後人反复吟咏这个对举,或者两者对立,如《旧唐书》本传述李白“尝沉醉殿上,引足令高力士脱靴,由是斥去。乃浪迹江湖,终日沉饮。”白居易“望风为当路者所挤,流徙江湖。四五年间,几沦蛮瘴。”崔玄亮“性雅淡,好道术,不乐趋竞,久游江湖。”《新唐书·文学传》“天宝後,诗人多为忧苦流寓之思,及寄兴于江湖僧寺,而乐曲亦多以边地为名。”以至黄庭坚《寄黄几复》诗“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之类;或者两者兼容,最为人传诵的即是范仲淹《岳阳楼记》之名句“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江湖”之第三义则出于《史记·货殖列传》叙范蠡事:



  “范蠡既雪会稽之耻,乃喟然而叹曰:‘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朱公以为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故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後年衰老而听子孙,子孙修业而息之,遂至巨万。故言富者皆称陶朱公。”



  而《史记·三王世家》传汉武帝封齐王刘闳、广陵王刘胥的策文,曾言“齐地多变诈,不习于礼义”,“夫广陵在吴越之地,其民精而轻,故诫之曰‘江湖之间,其人轻心。扬州葆疆,三代之时,迫要使从中国俗服,不大及以政教,以意御之而已。无侗好佚,无迩宵人,维法是则。无长好佚乐驰骋弋猎淫康,而近小人。常念法度,则无羞辱矣。’三江、五湖有鱼盐之利,铜山之富,天下所仰。故诫之曰‘臣不作福’者,勿使行财币,厚赏赐,以立声誉,为四方所归也。又曰‘臣不作威’者,勿使因轻以倍义也。”则知范蠡变名易姓之所在,本不习于礼义,而擅鱼盐矿冶之利,以其舟楫交通之便,故能“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注意力集中于抓商机,而不必看上司脸色。



  宋人周淙撰《乾道临安志》卷第二言:



  “吴地,古扬州之境也。……《隋志》曰:江南之俗,火耕水耨,鱼稻富饶,不忧饥馁,信鬼神,喜淫祀。又曰:吴郡余杭,川泽沃衍,有海陆之饶,珍异所聚,商贾并凑。其人君子尚礼,庸庶敦庞,故风俗澄清,而道教隆洽,亦其风气所尚也。《国史·地理志·总叙》:两浙路以为性敏柔而慧,尚浮屠氏之教,厚于滋味,急于进取,善于图利。” (《丛书集成初编》本,页20。按《乾道临安志》十五卷早为宋人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所载录,且明言撰者为“府帅周淙彦广”。今存三卷,为最早之南宋方志。)



  此处所指“江湖”,兼及地貌特征与治贾善生,鬼神淫祀。虽引前人之说,亦为时人自道。可知漕运及水上贸易大兴于宋代,尤其是南宋,亦有民俗方面的重要渊源。“江湖”究指何所,众口纷纭,莫衷一是。我曾提出:  



“中国自周以来‘以农立国’,‘以农为本’,长期还以井田制为社会理想范式,并以此为中心设计出一整套政治和管理制度来。‘离土离乡’意味着逸出传统的范式制度之外,其流动隐秘,生计无常的特性,又使这些游民往往具有破坏力。也是古代法制最难管理的一类阶层。从农本社会的观念出发,这些离土离乡,游踪不定,或者以交通流通为业的江湖角色,都是行事乖张,所为可疑,坑蒙拐骗之辈。常言道:‘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其此之谓也。这类角色恰合庄子‘不如相忘于江湖’中‘江湖’二字的本意,构成传统中国社会丰富的人物谱系。”(《显性和隐性:金庸笔下的两个社会》,载《‘1998台北金庸小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湾远流出版公司1999年出版。)



  从概念贯通的意义上说,本文所论“江湖”亦包容以上三义。因为第一是两宋主要取赋东南,故两京端赖舟楫交通,属于“浮在水面上”的繁华都市;第二是朝臣赋闲,或者文士转徙调动,每叹不得其志用,都是以“江湖”自况,正显示着他们此刻的平民立场(限于篇幅,本文从略);第三是航运交通贸易及其延伸到都市中的商业、服务业、娱乐业,构成了两宋“民间社会”的新基础,这正是本文论述的重点。惟这些内容非数部专著不能容纳,所以须用化繁为简的方式,梳理出一个能够令人信服的角度。本文拟标举唐宋之际的漕运—城市水系—商业布局变迁为线索,以此贯通“江湖”一语的本义、引申义、转借义和隐喻义,进而论及宋代社会的公共空间及其信仰。



  有同事曾以“江湖——游民生活的空间”为题先有论列,理或然实不尽然。(参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及李慎之序《发现另一个中国》。学苑出版社1999年出版)本文仅及“江湖”之中立意义,不予辨论,姑执一端可也。


水系商网  



  汴京商业网如何沿城市水系演变发展,鉴于资料不够完备,是一个微妙而难以证实的问题,而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由相关法令记述入手的思路颇可称道。其中元丰年间有好几条材料涉及到开封的街市问题,例如元丰二年(1079年)由修完京城所申请批准租官地与民创屋而为“面市”,明确官地民商的分利原则;入京商货先运至泗州,“官置场堆垛”再用官船运达京师,私船不许入汴,实行官船垄断;元丰八年(1085年)颁诏令修完京城所管属的“万木场、天汉桥及四壁果市、京城猪羊圈、东西面市、牛圈、垛麻场、肉行、西塌场俱罢。”停止若干官办商业机构;御史黄洚上奏请求罢免新兴行市地税,谈到“沿汴河堤岸空地,先有朝旨许人断赁”的问题,明确沿汴空地允许租赁;废止征收各行商人的“免行钱”(既免除行役的钱),并把汴河提岸司和修完京城所的房廊和岁收课利,拨给户部左曹掌管征收。中书省决定“除代还免行钱外,余充本曹年计”,据称受惠的各行商人多达6400多行,免除总额4万3千多缗,目的是减少中间环节,惠商利民,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变“地税”为“国税”。(分别见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五八、三五九、三六八)这些措施的本意无论是奖励还是抑制民商,都反映出利用沿汴闲置官地谋利的思路。宋神宗逝于元丰八年三月,随即高太后用司马光尽变王安石新法,考虑到上述事件横亘在新旧两“党”政策交替的关键时刻,围绕汴河两岸的法令变化就更有意味了。



  南宋都城临安地处水乡泽国,本是古越“乘干舟而浮于江湖”之旧地,东南财赋输入京师愈加方便,漕运则直接连接闽广海外,也更加发达。故宋室南迁之後承袭“商业立市”的“祖宗家法”,很快就从连年战祸中恢复发展起来,繁华程度甚至超越汴梁。临水建市的特点也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今观宋人记载的临安各市多设在桥头,就因为桥头正是水陆交会之处,最易满足运输和交易的双重方便。在城市空地和桥头上做买卖的习俗一直延续到今天,如果资金规模达不到相当程度,即便城市管理部门缉拿追捕,有意驱街头集市之“行商”变为赁屋经商的“坐贾”,成效也是有限的。这种风习延续到元大都的城市规划,最重要的表征是郭守敬设计北京的水系,使什刹海既是漕运终点,又是元大都最大的集市和娱乐场所。明朝重申“重本抑末”的国策,建都时亦遵从《周礼》“政治挂帅”,城市水系设计和整体规划布局因此作过调和处理。清承明制,内城复由八旗分驻,则又形成新的典制。后话不提。



  又如平江府是南宋第二大都市,白居易诗言“霅川(今湖州)殊冷僻,茂苑(今苏州)太繁雄。惟有钱塘郡(今杭州),闲忙正适中。”“曾赞钱塘兼茂苑,今来未敢苦夸张。”可知中唐苏州也依仗水运之便,略胜钱塘而追摹扬州。五代时地方藩镇孙儒曾攻陷苏州造成破坏,更大灾难是建炎四年(1130年)二月“金人入平江,纵兵焚掠”,“劫掠官府民居、子女金帛、廪库积聚。纵火延烧,烟焰见二百里,凡五昼夜”,士民“迁避不及遭杀者十之六七……死者甚众,一城殆空”。但由今存南宋碑刻《平江图》(绍定二年,1229年)看,重建之苏州城市井然有序,注明名称的桥梁就有304座,规划亦展示出重商特色:“交通方面的特点是安排了水道和陆道两套系统,除了街道外,城墙各有河一道,城内的河道又有干线和弥补的分渠。大部分分渠采取东西方向,构成与街道相辅助的交通网,使住宅、商店和作坊都是前街後河。”(刘敦桢《中国建筑师》第六章第三节。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4年第二版,图181-182页,文183页)分渠就像毛细血管分布到城市的每一单元。故黄仁宇以为:



  “从各种迹象看来,传统中国的物质文明至宋朝已达到极高峰。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作于北宋覆亡之前夕。从图上看来,当日汴京商业发展的情形和中等以上人户的生活程度,以至房舍建筑舟车桥梁较之20世纪之中国任何内地的都会,并无逊色。即以船舶之来往,货物之上卸,各种匠铺之作业情形,至少也可能与当日西欧之任何城市相埒。而一个半世纪之後马可波罗在南宋覆亡之後32年内抵达当日之临安,今日之杭州(宋人称为‘行在’,马可波罗则译为Quinsai)他曾说:‘毫无疑问的,Quinsai是世界上最优美和最高贵的城市。’杭州的街道宽敞,有运河交通,又有石砌的沟渠排水,已经给这威尼斯(也是当日世界上第一流城市)的观光者以良好的印象。而他赞不离口的则是中国的富庶表现于数量之庞大。不仅都会里市廛栉经,而且乡间里也有无数的市镇,为欧洲所无。”(《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之《贾似道买公田》)



  如果进一步分析,还可以发现宋代新兴城市大多是沿江河湖海和漕运干线分布的。这和宋代管理制度的沿革颇有关系,赵匡胤分全国行政区为十三道,设置诸道转运使以总财赋;赵匡义又分全国为十五路,并强化职责,“经济挂帅”,以边防、盗贼、刑讼、金谷、按廉之任,悉皆委于转运使。随着经济区域性功能的发展演变,真宗时再分为十八路,神宗时二十三路,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年)增加到二十四路。所设衙门转运司亦称“漕司”,此即见出漕运职司之重。行政区域细化的目的,主要是为增加对于中央的贡赋,但也反映出处于漕运水系交叉处的商品集散地,已经作为城市中心地位也在不断提升的事实。王巩《闻见近录》:“南京去汴河、五里河次,谓之‘河市’。五代、国初,官府罕至,舟车所聚,四方商贾孔道也,其盛非宋州比。凡群有宴设,必招‘河市乐人’者,由此也。”可知“河市”兴盛缘由概貌。案王巩为王旦之孙,书法家,苏轼友人,曾因乌台诗案“除名勒停,全州编管”。此亦专门性课题,南宋方志多详载地方经济管理官吏的数量及分布状况,幸望研究者注意。


重商主义



  宋代的社会性质是一个聚讼已久的问题。中国史学界一般都认为属于“封建社会”,而国外学者则有以为是“近代社会”的发端者。如日人内藤湖南(1966-1934)《概括的唐宋时代观》从货币供应的情况分析了唐宋的时代差别,结论是“总而言之,中国中世和近世的大转变出现在唐宋之际,是读史者应该特别注意的地方。”(《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第一册,中华书局1992年版,18页)又法人谢和耐(Jacques Gernet,1921-)著《中国社会史(Le Moude Chinois)》(Armand Colin,Paris, 1990.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中译本),则径对宋代冠以“新社会”、“商业帝国”等名目,并称宋为“一个流动性更大的社会”,因此“人们可以理解一些新型关系的发展:重新集聚和结社的倾向与自我隔离的威胁同样大,故互助行为更显得必要了。”“这种互助的必要性不会与文人阶级大家族的巩固风马牛不相及,这些家族以其组成、道德准则和伦理形成了宋代的新鲜事物之一。”(275-276页)这些与本文相关的重要论点,都是在以欧洲中世纪作为参照系得出的。因为两种说法不在同一理论坐标体系上,因而没有发生正面的争论和碰撞。但是将中国传统社会一律视为马克思“五阶段论”中的“封建社会”的说法已经受到了挑战,这也许提醒我们重新审视中国历史的分期和不同时代社会性质的问题。本文称宋代为“重商主义”,就是在争论明晰之前一个替代性的说法。



  司马迁就是一个重商主义者,他在《货殖列传》缕述先秦西汉的“牟利冲动”以後,总结道:



  “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已。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矜埶能之荣使。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眇论,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也。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



  恰好也是以“水”为喻,用“水之趋下”,来表征後世市场经济论者以“看不见的手”改变社会的巨大能量的。亚当·斯密(Adam Smith,1723-1790年)《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曾指出,人们盘算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个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5—27页)形象地表述出动机与效果在经济活动中的错位,或者说纯经济动机会引出非经济性的社会效果,这也正是柴荣和汴梁城故事的主题。邵雍总结宋朝建国有五件事是“唐虞而下所未及者”,首先标举的就是“革命之日,市不易肆。”(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第十八,196页)把不干扰商业当作和平换代的第一指标。而两宋漕运的繁荣,正是窥知当时市场经济的主要指标之一。



  随着漕运网络的浸润,首先是都市通衢内河网交错,接着是水路或水陆交会点出现新兴的商业市镇,再次是沿岸圩墟市集依次铺排,那些“与时逐而不责于人”的商贩估客亦如水之流转,昼夜不休,穿梭其间,无孔不入。就像血脉运行于周身,必定会灌注于四肢百骸。他们既已逸出农本社会和家族宗亲,故需自成体系。传统官僚体制除了征税及官司以外,亦难以介入。商业从来不会是孤立的个人行为,任何一笔远程交易的背后,必然都有一个供应和消纳体系给予支持,中外古今亦然。这是一个日渐增长的社会空间,就成为传统体制管理最为薄弱甚至空白所在,所以能生长出新的价值观念、信仰系统、社交需求、礼仪形式和“自组织”(autopoietic organization)、“自治性组织”(self-management),或“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宋代城市中的各种组织,包括“行”、“肆”、“会”、“团”等,意义功能都和农村大不相同。日人加藤繁对唐宋商业组织曾有深入研究,故不具论。(加藤繁《宋代都市的发展》、《唐宋时代的市》、《论唐宋时代的经济组织》等,氏著《中国经济史考证》(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明清时期盛行的以地域或者行业形式建立起来的“会馆制度”,即是宋代类似社团的某种延续。新兴民间组织除了商业型社团外,还包括娱乐型、互济型、军事型、宗教型和文人结社型等多种形态,陈宝良《中国的社与会》有所罗列,可以参看。政治型的秘密社团,应当是这一连串组织中最後才出现的。



  朱瑞熙《宋代社会研究》指出:“北宋十万户以上的州、府,宋神宋元丰年间为四十多个,宋徽宗崇宁年间为五十多个,而唐代仅有十多个。”但我据《宋史·地理志》统计,北宋五万户以上的府州军达到122个,十万户以上的53个,超过50万人以上的9个,其中太原124万,潭州96万,吉州95万,赣州70万,还有成都、汉州、洪州、大名、京兆。《宋史·地理志》每地之下多列崇宁时户口及人数,大约是行政区划变更的原因,夔州路、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用的是元丰户数,而福建路仅列户数没有注明年代。以上四路均未标列人数。户数和人数的比例也极不均衡,如开封府“崇宁户二十六万一千一百一十七,口四十四万二千九百四十。”平均每户1.7人;而太原府“崇宁户一十五万五千二百六十三,口一百二十四万一千七百六十八。”平均竟达每户8人,是一疑焉。差别因素可以考虑的有兵制、家庭结构和流动人口等。又元丰、崇宁都是厉行“新政”的时期,则按户征税问题恐亦原因之一。奇怪的是连《东京梦华录》极力描摹的汴梁,和柳永“参差十万人家”形容的杭州都还未达到这个程度,以今方古,可以想象流动人口在繁荣中心都市所起的巨大作用。



  



论列江湖之三误



  今之论者议论“江湖社会”者缺乏中立的价值基准,例有三大误区:



  第一是每用“江湖”等同游离于近世法治社会之外的“黑社会”概念,直截套接古代社会成长过程中的公共空间。古代“江湖”社会处在未经法治规范的阶段,自不能与公共法制大体完善的近世社会相提并论。宋代以“冗员”著称于史,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央集权”和“经济挂帅”两项既定方针,导致了政府管理重点的偏移,监管范围和部门增多,经济官吏数量异常庞大。(参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十五《宋冗官冗费》条。中谓“王禹偁言,臣藉济州,先时只有一刺史,一司户,未尝废事。自後团练推官一人,又增置通判、副使、判官、推官,而监酒榷税又增四人,曹官之外又益司理。一州如此,天下可知。(见《禹偁传》)杨亿疏言:员外加置无有限数,今员外郎至三百余员,郎中亦百数”。按《容斋随笔》卷七:“赵韩王佐艺祖,监方镇之势,削支郡以损其强,置转运、通判使掌钱谷以夺其富,参名京官知州事以分其党,禄诸大功臣于环卫而不付以兵,收天下骁锐于殿岩而不使外重。建法立制,审官用人,一切施为,至于今是赖。”说明置官首先出于中央集权的需要;二是重商政策导致财政管理官吏增加,例如数量最多的“员外郎”之置,《宋史·职官二》:“户部,掌天下户口、税赋之籍,榷酒、工作、衣储之事,以供邦国之用。副使:以员外郎以上历三路转运及六路发运使充。判官:以朝官以上曾历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充。三部副使各一人,通签逐部之事。旧以员外郎以上充。”)三是顺应商业空间扩大而加置的监酒榷税之类行政管理人员。



  宋代冗官之多还有其它原因,但经济管理官吏的增设亦为重要因素,导致宋代官制自有特色,不可一笔抹杀。尽管如此,由于经济新兴领域多,经济体量不断增大,传统管理体制仍然照管不过来,难以避免产生自组织现象。“自组织”是基于现代“耗散结构“、“系统论”和“协同学”移植于社会学和政治学的观念。自组织系统的一个重要性质是,必须不断重新制定目标,必须不断适应新的环境。协同学创始人德人哈肯曾类比说:“在无生命自然界中,例如在水的液相或固相中,各个分子相互间有一定方式的排列关系,而这种关系又转而决定水或冰的宏观状态。人类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在不同的政府形式中也是不同的。”(《协同学——大自然构成的奥秘》,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P168)美国E.拉兹洛《进化——广义综合理论》认为:“细胞、器官、生物体,以及生物体组成的群体和社会都是自创生系统;它们自己更新自己,自己修复自己,并且自己复制自己或自己生产自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4月第1版,P45)“虽然个人的行为举止部分受到有意设立的规章制度的指导,但最终形成的秩序却是自然而然的,更象是一个有机体,而不象是一个组织。”(同上,P91)



  第二是每好以政治性质的“秘密会党”,取代非官非私的公共空间。民国初自中山先生谈及洪门渊源,认为是反满复明的民族主义组织,复以武侠小说文学描述与懵恫学者论述交相扇炽,一时甚嚣尘上。民间组织的发展最终会提出自己的政治诉求,但是不一定创始于政治诉求,尤其一开始就用秘密结社的形式诉诸暴力。我曾提出古代隐性社会最大的民间组织是商帮,可以参看。



  第三是每以“江湖”为“流氓(游民)”麕集地带,而非商业性公共社会。论者每以“寄生性”、“依附性”等蔑称谈论宋明笔记中的城市“闲人”,且以《名公书判清明集》之类结讼文献为据,条分缕析当时“恶棍”如何包揽词讼,如何欺压良善等情事。殊不知这可能源于对传统话语的误读,或者说“尽信书不如无书”。据《梦梁录》卷十九分释,“闲人”即昔日豪门清客帮闲、“闲汉”即今之旅游业,“专精陪侍涉富贵子弟郎君,游宴执役,甘为下流,及相伴外方官员财主,到都营干。”“涉儿”则是服务中介业,“厮波”亦为特色服务业。



  出于制度原因,两宋都城实有旅游服务需求,《西湖老人繁胜录》言:



  “遇补年:天下待补进士都到京赴试。各乡奇巧土物都担戴来京都货卖,买物回程,都城万物皆可为信。混补年:诸路士人比之寻常十倍、有十万人纳卷、则三贡院驻着诸多。士子权借仙林寺、明庆寺、千顷寺、净住寺、昭庆寺、报恩观、元真观。太学、武学、国子监、皆为贡院、分经入试。每士到京、须带一仆。十万人试,则有十万人仆,计二十万人。都在都州北权歇,盖欲入试近之故也,可见都城之大。”



  如大体属实,则仅此一项制度,对京城服务业的需求即可知晓。国家统一考试的制度延续至今,每年高考及入学时考生及送考亲属一时猬集之壮观场面,以及围绕“考试经济”与旅馆饭店之“经济增长点”的评论,以今度古,不中不远。宋人“江湖”派诗集中多侈咏如“江湖伟观”等临安胜景,即此之类,亦当时“考试”延伸到“旅游业”之一的证明。(四库本《咸淳临安志》卷三十二“江湖伟观”条:“在葛岭寿星寺,外江内湖,一览在目。淳佑十年赵安抚重创广厦,危栏显敞虚旷,旁又为两亭,可登山椒。”类似今日之标志性旅游观赏景点。)曾有对这些都市服务业颇多轻视责难,以致“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之类的鄙谚,若从农本经济立论可以理解。但今之论者仍旧沿袭这些观念就未免冬烘了。城市“闲人”与文化勃兴的关系,已有“休闲经济学”论述,不侈论。



  至于《名公书判清明集》之类结文书判牍,所引都是指控用词,依据中国传统“有罪推定”的法理,被指控者例先被谥以“恶名”,後人对被告情况缺乏了解,只能据官方一面之词加以推论。也是一种可以理解的 “误读”。倘若对被指控者多些了解,就会发现真相或非如此。



  试举一证以供类推:朱熹与唐仲友的互劾案本为南宋著名“道学”讼案,复因“二拍”演为拟话本小说《硬勘案大儒争闲气  甘受刑侠女著芳名》而名闻天下。而朱熹奏章就指控过唐“违法扰民,贪污淫虐,蓄养亡命,偷盗官钱”,如果不知道唐仲友的生平史实,不也类同《名公书判清明集》中的“方阎罗”、金千二和钟炎之类“市井无赖”了吗?其实戏曲《四进士》就展示过讼师宋士杰“构讼”的措辞技巧,这也是传统社会法律古老的文字游戏。《四进士》一名《节义廉明》。焦菊隐曾赞誉该剧像个“九连环”,情节复杂曲折,结构严谨合理。略述明嘉靖间新科四进士毛朋、田伦、顾读、刘题四人共约赴任後不得违法渎职,以报海瑞荐举。後田伦之姐谋产杀人,复又转卖妯娌素贞。素贞鸣冤,正遇毛朋私访,乃代写状纸,嘱其控告。素贞遇难为被革书吏宋士杰所救,认为义女并代告状。田伦遣人送书贿赂顾读,差役夜寓宋店,宋偷窥其信文。顾读徇情反禁素贞。後毛朋接状,宋士杰作证,田、顾、刘均以违法失职问罪。田氏死刑,素贞雪冤。这也是文士“结义”变质之近代版本,可发一叹。有的学人连京剧中的常识也不具备,故易无视古人,仓促立论,令人遗憾。



  另一例证,则是邓广铭年轻时曾写作有关陈亮的三篇论文,分别是《陈龙川狱事考》、《朱唐交忤中的陈同甫》和《辩陈龙川之不得令终》,以叶适等友人证言对陈亮“自以豪侠,屡遭大狱”,以及“死于非命”的宋人种种传说进行了辨证。设问当初陷陈于狱,必致死罪的判词状文,又该作何措词,以何铺张?运用法律文书典籍固然必要,信用过实也有瑕疵。



  受到郭毅生《论新兴市民等级在太平天国革命中的作用》一文启发,罗尔纲在《〈水浒传〉与天地会》一文结末曾说,天地会的创立“和当时中国南方城市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的萌芽,城市平民势力的发展,也有着内在的联系。关于这方面,还有待于同志们进行深入的研究。”虽然还格于“明清资本主义萌芽说”,但毕竟从更为广泛的背景下提出了同一问题,可惜至今未能受到充分重视。



  目前虽然还不能对宋代的商业的规模,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作出准确的回答。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它已突破了传统的经济结构和制度框架,呈现出与前後朝代大不相同的社会特点。在为宋代“江湖”社会正名之後,我们就容易理解当时的商业中心主义开拓出多么大的公共空间,这正是公共道德和新型人际交往需要拓展的领域。“义”之为“谊”,正在此处。《水浒传》借以建立的隐性社会及“梁山泊英雄大聚义”,也是立足于这样的社会基础,亦为继宋而至的元代社会汹涌澎湃的关羽崇拜热潮预设了条件,另文再表。



  (本文系2002珠海纪念陈乐素教授诞辰百年国际学术研讨会笔者论文《试论宋代的江湖社会》摘编,原文已刊载于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之《宋代历史文化研究(续编)》

 

2.试论宋代的“江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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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小伟 



1989年3月我在澳洲应Phd.MableLee的邀请,曾有机会在悉尼大学一个中国问题系列论坛上作了一次讲演,题目是《中国古典小说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重点就是从关羽何以为“义神”,谈到“义”在中国伦理中具有多重组合功能,如“仁义”、“忠义”、“信义”、“情义”、“孝义”、“节义”、“恩义”、“义勇”等等。而组合功能的取得,应当与使用频率与社会范围成正比。古今学者讨论“义”或者“正义”的论说亦伙矣,但多由典籍引论,概念推衍,鲜见从社会文化角度立论者。这里仅就宋代江湖社会的形成,与“义”使用概念和空间的延展试为申说,并求教正。





传统的“五伦”中,唯有“义”是社会交往的准则。故此处所述“江湖空间”特指社会空间,尤其是由于宋代都市制度变迁形成的公共空间。“江湖”一语自武侠小说标立“现代”以来,已滥用斯极。偶然在Google中文版上查阅竟有80万5千条之多,但90%以上都是武侠小说及其电子衍生物的内容。目前论及“江湖”社会的专著论文虽然很多,但大都带有感情色彩,不是推崇快意恩仇,就是贬斥诡异莫测。所据也大都是清末民初的说法。

我以为必须为“江湖社会”寻找一个原点,一个价值中立的定义。还原到宋代,“江湖”一语至少也有三种主要用法。必也正名,故须对“江湖”一语略为辨析,才能设论于後。




宋人虽然重视回归家族,敦亲睦邻,但是社会演进、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变化,势必带来社会空间之扩大,也造成个人出入家族内外的灵活余地。人流物转既然自中唐已经大兴,宋代更是势如离弦之箭,欲罢不能,而且有若干新的措施在制度上助长了流动趋势。“江湖”社会的空间,亦应运而生。常言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宗族”社会和公共空间呈现出双向信道的形式,就正反映着这样的社会现实,至今亦然。只有在“平民宗法”和“结拜兄弟”之间出现了一个相当宽松的公共空间,这样的互相补充,交互依托才有可能成为现实。邓子琴言:




“尝考宗法时代与门阀时代皆为有形之社会组织,盖此两时代均有血族及经济关系,以为联系之资。至于士气时代,在经济为各个独立,互相等夷;在血族为人尽其道,不相限制。朝廷全以科举取士,苟士之有聪明才能者,咸能自奋一有所表焉。故此时代欲研社会风俗之中心,惟以士人之气节风格为重。”[1]




“在经济为各个独立,互相等夷”的现象,即是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平等关系结合体,尤其表现在宋代的城市形态上。盖缘城市作为信息、商品、文化的集散地,是社会发展的天然指标,既集聚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播之大成,又对周边乃至全国起着示范功能和反馈作用,在以农耕文化和宗法氏族为主的中国,这种作用尤为突出。试略述之。首先使用“江湖”一语的是庄子,他的著名比喻是: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咰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2]




即用本义,但又把当时江河湖海辽阔的自然地貌赋予广阔、流动的内涵。在《外篇》的《天运》、《至乐》、《山木》等文中也有类似表述。尤其是当时的江南的河湖纵横,汪洋恣肆,尤成专语,如《淮南子·主术训》:“汤、武,圣主也,而不能与越人乘干舟而浮于江湖”,《史记·三王世家》述汉武帝封广陵王刘胥的策文中说的“古人有言曰:‘在江之南,五湖之间,其人轻心’”之类。




由此引申的意义,则是与“魏阙”、“庙堂”对举,含有“隐居”、“退处”的意思,这也首见于《庄子》。《外篇·让王》中说:




“中山公子牟谓瞻子曰:‘身在江海之上,心居乎魏阙之下,奈何?’瞻子曰:‘重生。重生则利轻。’中山公子牟曰:‘虽知之,未能自胜也。’瞻子曰:‘不能自胜则从,神无恶乎!不能自胜而强不从者,此之谓重伤。重伤之人,无寿类矣!’魏牟,万乘之公子也,其隐岩穴也,难为于布衣之士,虽未至乎道,可谓有其意矣!”




可知“隐岩穴”即是“身在江海之上,为于布衣之士”。後人反复吟咏这个对举,或者两者对立,如《旧唐书》本传述李白“尝沉醉殿上,引足令高力士脱靴,由是斥去。乃浪迹江湖,终日沉饮。”白居易“望风为当路者所挤,流徙江湖。四五年间,几沦蛮瘴。”崔玄亮“性雅淡,好道术,不乐趋竞,久游江湖。”《新唐书·文学传》“天宝後,诗人多为忧苦流寓之思,及寄兴于江湖僧寺,而乐曲亦多以边地为名。”以至黄庭坚《寄黄几复》诗“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之类;或者两者兼容,最为人传诵的即是范仲淹《岳阳楼记》之名句“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江湖”之第三义则出于《史记·货殖列传》叙范蠡事:




“范蠡既雪会稽之耻,乃喟然而叹曰:‘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朱公以为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故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後年衰老而听子孙,子孙修业而息之,遂至巨万。故言富者皆称陶朱公。”




而《史记·三王世家》传汉武帝封齐王刘闳、广陵王刘胥的策文,曾言“齐地多变诈,不习于礼义”,“夫广陵在吴越之地,其民精而轻,故诫之曰‘江湖之间,其人轻心。扬州葆疆,三代之时,迫要使从中国俗服,不大及以政教,以意御之而已。无侗好佚,无迩宵人,维法是则。无长好佚乐驰骋弋猎淫康,而近小人。常念法度,则无羞辱矣。’三江、五湖有鱼盐之利,铜山之富,天下所仰。故诫之曰‘臣不作福’者,勿使行财币,厚赏赐,以立声誉,为四方所归也。又曰‘臣不作威’者,勿使因轻以倍义也。”则知范蠡变名易姓之所在,本不习于礼义,而擅鱼盐矿冶之利,以其舟楫交通之便,故能“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注意力集中于抓商机,而不必看上司脸色。




宋人周淙撰《乾道临安志》卷第二言:




“吴地,古扬州之境也。……《隋志》曰:江南之俗,火耕水耨,鱼稻富饶,不忧饥馁,信鬼神,喜淫祀。又曰:吴郡余杭,川泽沃衍,有海陆之饶,珍异所聚,商贾并凑。其人君子尚礼,庸庶敦庞,故风俗澄清,而道教隆洽,亦其风气所尚也。《国史·地理志·总叙》:两浙路以为性敏柔而慧,尚浮屠氏之教,厚于滋味,急于进取,善于图利。”[3]




此处所指“江湖”,兼及地貌特征与治贾善生,鬼神淫祀。虽引前人之说,亦为时人自道。可知漕运及水上贸易大兴于宋代,尤其是南宋,亦有民俗方面的重要渊源。“江湖”究指何所,众口纷纭,莫衷一是。我曾提出:




“中国自周以来‘以农立国’,‘以农为本’,长期还以井田制为社会理想范式,并以此为中心设计出一整套政治和管理制度来。‘离土离乡’意味着逸出传统的范式制度之外,其流动隐秘,生计无常的特性,又使这些游民往往具有破坏力。也是古代法制最难管理的一类阶层。从农本社会的观念出发,这些离土离乡,游踪不定,或者以交通流通为业的江湖角色,都是行事乖张,所为可疑,坑蒙拐骗之辈。常言道:‘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其此之谓也。这类角色恰合庄子‘不如相忘于江湖’中‘江湖’二字的本意,构成传统中国社会丰富的人物谱系。”[4]




从概念贯通的意义上说,本文所论“江湖”亦包容以上三义。因为第一是两宋主要取赋东南,故两京端赖舟楫交通,属于“浮在水面上”的繁华都市;第二是朝臣赋闲,或者文士转徙调动,每叹不得其志用,都是以“江湖”自况,正显示着他们此刻的平民立场(限于篇幅,本文从略);第三是航运交通贸易及其延伸到都市中的商业、服务业、娱乐业,构成了两宋“民间社会”的新基础,这正是本文论述的重点。惟这些内容非数部专著不能容纳,所以须用化繁为简的方式,梳理出一个能够令人信服的角度。本文拟标举唐宋之际的漕运—城市水系—商业布局变迁为线索,以此贯通“江湖”一语的本义、引申义、转借义和隐喻义,进而论及宋代社会的公共空间及其信仰。




有同事曾以“江湖——游民生活的空间”为题先有论列,理或然实不尽然。[5]本文仅及“江湖”之中立意义,不予辨论,姑执一端可也。




 水系商网



    汴京商业网如何沿城市水系演变发展,鉴于资料不够完备,是一个微妙而难以证实的问题,而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由相关法令记述入手的思路 颇可称道。其中元丰年间有好几条材料涉及到开封的街市问题,例如元丰二年 (1079年)由修完京城所申请批准租官地与民创屋而为“面市”,明确官地民商的分利原则;入京商货先运至泗州,“官置场堆垛”再用官船运达京师,私船不 许入汴,实行官船垄断;元丰八年(1085年)颁诏令修完京城所管属的“万木场、天汉桥及四壁果市、京城猪羊圈、东西面市、牛圈、垛麻场、肉行、西塌场俱罢。”停止若干官办商业机构;御史黄洚上奏请求罢免新兴行市地税,谈到“沿汴河堤岸空地,先有朝旨许人断赁”的问题,明确沿汴空地允许租赁;废止征收  各行商人的“免行钱”(既免除行役的钱),并把汴河提岸司和修完京城所的房 廊和岁收课利,拨给户部左曹掌管征收。中书省决定“除代还免行钱外,余充本曹年计”,据称受惠的各行商人多达6400多行,免除总额4万3千多缗,目的是减少中间环节,惠商利民,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变“地税”为“国税”。(分别见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五八、三五九、三六八)这些措施的本意无论是奖励还是抑制民商,都反映出利用沿汴闲置官地谋利的思路。宋神宗逝于元丰八年三月,随即高太后用司马光尽变王安石新法,考虑到上述事件横亘在新旧两“党”政策交替的关键时刻,围绕汴河两岸的法令变化就更有意味了。

    南宋都城临安地处水乡泽国,本是古越“乘干舟而浮于江湖”之旧地,东南财赋输入京师愈加方便,漕运则直接连接闽广海外,也更加发达。故宋室南迁之後承袭“商业立市”的“祖宗家法”,很快就从连年战祸中恢复发展起来,繁华程度甚至超越汴梁。临水建市的特点也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今观宋人记载的临安各市多设在桥头,就因为桥头正是水陆交会之处,最易满足运输和交易的双重方便。在城市空地和桥头上做买卖的习俗一直延续到今天,如果资金规模达不到相当程度,即便城市管理部门缉拿追捕,有意驱街头集市之“行商”变为赁屋经商的“坐贾”,成效也是有限的。这种风习延续到元大都的城市规划,最重要的表征是郭守敬设计北京的水系,使什刹海既是漕运终点,又是元大都最大的集市和娱乐场所。明朝重申“重本抑末”的国策,建都时亦遵从《周礼》“政治挂帅”,城市水系设计和整体规划布局因此作过调和处理。清承明制,内城复由八旗分驻,则又形成新的典制。后话不提。

    又如平江府是南宋第二大都市,白居易诗言“霅川(今湖州)殊冷僻,茂苑今苏州)太繁雄。惟有钱塘郡(今杭州),闲忙正适中。”“曾赞钱塘兼茂苑,今来未敢苦夸张。”可知中唐苏州也依仗水运之便,略胜钱塘而追摹扬州。五代时地方藩镇孙儒曾攻陷苏州造成破坏,更大灾难是建炎四年(1130年)二月“金人入平江,纵兵焚掠”,“劫掠官府民居、子女金帛、廪库积聚。纵火延烧,烟焰见二百里,凡五昼夜”,士民“迁避不及遭杀者十之六七……死者甚众,一城殆空”。但由今存南宋碑刻《平江图》(绍定二年,1229年)看,重建之苏州城市井然有序,注明名称的桥梁就有304座,规划亦展示出重商特色:“交通方面的特点是安排了水道和陆道两套系统,除了街道外,城墙各有河一道,城内的河道又有干线和弥补的分渠。大部分分渠采取东西方向,构成与街道相辅助的交通网,使住宅、商店和作坊都是前街後河。”(刘敦桢《中国建筑师》第六章第三节。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4年第二版,图181-182页,文183页)分渠就像毛细血管分布到城市的每一单元。故黄仁宇以为:

    “从各种迹象看来,传统中国的物质文明至宋朝已达到极高峰。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作于北宋覆亡之前夕。从图上看来,当日汴京商业发展的情形和中等以上人户的生活程度,以至房舍建筑舟车桥梁较之20世纪之中国任何内地的都会,并无逊色。即以船舶之来往,货物之上卸,各种匠铺之作业情形,至少也可能与当日西欧之任何城市相埒。而一个半世纪之後马可波罗在南宋覆亡之後32年内抵达当日之临安,今日之杭州(宋人称为‘行在’,马可波罗则译为Quinsai)他曾说:‘毫无疑问的,Quinsai是世界上最优美和最高贵的城市。’杭州的街道宽敞,有运河交通,又有石砌的沟渠排水,已经给这威尼斯(也是当日世界上第一流城市)的观光者以良好的印象。而他赞不离口的则是中国的富庶  表现于数量之庞大。不仅都会里市廛栉经,而且乡间里也有无数的市镇,为欧洲所无。”(《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之《贾似道买公田》)

    如果进一步分析,还可以发现宋代新兴城市大多是沿江河湖海和漕运干线分布的。这和宋代管理制度的沿革颇有关系,赵匡胤分全国行政区为十三道,设置诸道转运使以总财赋;赵匡义又分全国为十五路,并强化职责,“经济挂帅”,以边防、盗贼、刑讼、金谷、按廉之任,悉皆委于转运使。随着经济区域性功能的发展演变,真宗时再分为十八路,神宗时二十三路,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年) 增加到二十四路。所设衙门转运司亦称“漕司”,此即见出漕运职司之重。行政区域细化的目的,主要是为增加对于中央的贡赋,但也反映出处于漕运水系交叉处的商品集散地,已经作为城市中心地位也在不断提升的事实。王巩《闻见近录》:“南京去汴河、五里河次,谓之‘河市’。五代、国初,官府罕至,舟车所聚,四方商贾孔道也,其盛非宋州比。凡群有宴设,必招‘河市乐人’者,由此也。”可知“河市”兴盛缘由概貌。案王巩为王旦之孙,书法家,苏轼友人,曾因乌台诗案“除名勒停,全州编管”。此亦专门性课题,南宋方志多详载地方经济管理官吏的数量及分布状况,幸望研究者注意。

    重商主义

    宋代的社会性质是一个聚讼已久的问题。中国史学界一般都认为属于“封建社会”,而国外学者则有以为是“近代社会”的发端者。如日人内藤湖南(1966-1934)《概括的唐宋时代观》从货币供应的情况分析了唐宋的时代差别,结论是“总而言之,中国中世和近世的大转变出现在唐宋之际,是读史者应该特别注意的地方。”(《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第一册,中华书局1992年版,18页)又法人谢和耐(JacquesGernet,1921-)著《中国社会史(LeMoude  Chinois)》(ArmandColin,Paris,1990.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中译本),则径对宋代冠以“新社会”、“商业帝国”等名目,并称宋为“一个流动性更大的社会”,因此“人们可以理解一些新型关系的发展:重新集聚和结社的倾向与自我隔离的威胁同样大,故互助行为更显得必要了。”“这种互助的必要性不会与文人阶级大家族的巩固风马牛不相及,这些家族以其组成、道德准则和伦理形成了宋代的新鲜事物之一。”(275-276页)这些与本文相关的重要论点,都是在以欧洲中世纪作为参照系得出的。因为两种说法不在同一理论坐标体系上,因而没有发生正面的争论和碰撞。但是将中国传统社会一律视为马克思“五阶段论”中的“封建社会”的说法已经受到了挑战,这也许提醒我们重新审视中国历史的分期和不同时代社会性质的问题。本文称宋代为“重商主义”,就是在争论明晰之前一个替代性的说法。

    司马迁就是一个重商主义者,他在《货殖列传》缕述先秦西汉的“牟利冲动”以後,总结道:

    “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已。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矜埶能之荣使。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眇论,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也。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

    恰好也是以“水”为喻,用“水之趋下”,来表征後世市场经济论者以“看不见的手”改变社会的巨大能量的。亚当•斯密(AdamSmith,1723-1790年)《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曾指出,人们盘算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5—27页)形象地表述出动机与效果在经济活动中的错位,或者说纯经济动机会引出非经济性的社会效果,这也正是柴荣和汴梁城故事的主题。邵雍总结宋朝建国有五件事是“唐虞而下所未及者”,首先标举的就是“革命之日,市不易肆。”(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第十八,196页)把不干扰商业当作和平换代的第一指标。而两宋漕运的繁荣,正是窥知当时市场经济的主要指标之一。

    随着漕运网络的浸润,首先是都市通衢内河网交错,接着是水路或水陆交会点出现新兴的商业市镇,再次是沿岸圩墟市集依次铺排,那些“与时逐而不责于人”的商贩估客亦如水之流转,昼夜不休,穿梭其间,无孔不入。就像血脉运行于周身,必定会灌注于四肢百骸。他们既已逸出农本社会和家族宗亲,故需自成体系。传统官僚体制除了征税及官司以外,亦难以介入。商业从来不会是孤立的个人行为,任何一笔远程交易的背后,必然都有一个供应和消纳体系给予支持,中外古今亦然。这是一个日渐增长的社会空间,就成为传统体制管理最为薄弱甚至空白所在,所以能生长出新的价值观念、信仰系统、社交需求、礼仪形式和“自组织”(autopoietic organization)、“自治性组织”(self-management),或“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宋代城市中的各种组织,包括“行”、“肆”、“会”、“团”等,意义功能都和农村大不相同。日人加藤繁对唐宋商业组织曾有深入研究,故不具论。(加藤繁《宋代都市的发展》、《唐宋时代的市》、《论唐宋时代的经济组织》等,氏著《中国经济史考证》(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明清时期盛行的以地域或者行业形式建立起来的“会馆制度”,即是宋代类似社团的某种延续。新兴民间组织除了商业型社团外,还包括娱乐型、互济型、军事型、宗教型和文人结社型等多种形态,陈宝良《中国的社与会》有所罗列,可以参看。政治型的秘密社团,应当是这一连串组织中最後才出现的。

    朱瑞熙《宋代社会研究》指出:“北宋十万户以上的州、府,宋神宋元丰年间为四十多个,宋徽宗崇宁年间为五十多个,而唐代仅有十多个。”但我据《宋史•地理志》统计,北宋五万户以上的府州军达到122个,十万户以上的53个,超过50万人以上的9个,其中太原124万,潭州96万,吉州95万,赣州70万,还有成都、汉州、洪州、大名、京兆。《宋史•地理志》每地之下多列崇宁时户口及人数,大约是行政区划变更的原因,夔州路、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用的是元丰户数,而福建路仅列户数没有注明年代。以上四路均未标列人数。户数和人数的比例也极不均衡,如开封府“崇宁户二十六万一千一百一十七,口四十四万二千九百四十。”平均每户1.7人;而太原府“崇宁户一十五万五千二百六十三,口一百二十四万一千七百六十八。”平均竟达每户8人,是一疑焉。差别因素可以考虑的有兵制、家庭结构和流动人口等。又元丰、崇宁都是厉行“新政”的时期,则按户征税问题恐亦原因之一。奇怪的是连《东京梦华录》极力描摹的汴梁,和柳永“参差十万人家”形容的杭州都还未达到这个程度,以今方古,可以想象流动人口在繁荣中心都市所起的巨大作用。



    论列江湖之三误 



    今之论者议论“江湖社会”者缺乏中立的价值基准,例有三大误区:

    第一是每用“江湖”等同游离于近世法治社会之外的“黑社会”概念,直截套接古代社会成长过程中的公共空间。古代“江湖”社会处在未经法治规范的阶段,自不能与公共法制大体完善的近世社会相提并论。宋代以“冗员”著称于史,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央集权”和“经济挂帅”两项既定方针,导致了政府管理重点的偏移,监管范围和部门增多,经济官吏数量异常庞大。(参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十五《宋冗官冗费》条。中谓“王禹偁言,臣藉济州,先时只有一刺史,一司户,未尝废事。自後团练推官一人,又增置通判、副使、判官、推官,而监酒榷税又增四人,曹官之外又益司理。一州如此,天下可知。(见《禹偁传》)杨亿疏言:员外加置无有限数,今员外郎至三百余员,郎中亦百数”。按《容斋随笔》卷七:“赵韩王佐艺祖,监方镇之势,削支郡以损其强,置转运、通判使掌钱谷以夺其富,参名京官知州事以分其党,禄诸大功臣于环卫而不付以兵,收天下骁锐于殿岩而不使外重。建法立制,审官用人,一切施为,至于今是赖。”说明置官首先出于中央集权的需要;二是重商政策导致财政管理官吏增加,例如数量最多的“员外郎”之置,《宋史•职官二》:“户部,掌天下户口、税赋之籍,榷酒、工作、衣储之事,以供邦国之用。副使:以员外郎以上历三路转运及六路发运使充。判官:以朝官以上曾历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充。三部副使各一人,通签逐部之事。旧以员外郎以上充。”)三是顺应商业空间扩大而加置的监酒榷税之类行政管理人员。

    宋代冗官之多还有其它原因,但经济管理官吏的增设亦为重要因素,导致宋代官制自有特色,不可一笔抹杀。尽管如此,由于经济新兴领域多,经济体量不断增大,传统管理体制仍然照管不过来,难以避免产生自组织现象。“自组织”是基于现代“耗散结构“、“系统论”和“协同学”移植于社会学和政治学的观念。自组织系统的一个重要性质是,必须不断重新制定目标,必须不断适应新的环境。协同学创始人德人哈肯曾类比说:“在无生命自然界中,例如在水的液相或固相中,各个分子相互间有一定方式的排列关系,而这种关系又转而决定水或冰的宏观状态。人类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在不同的政府形式中也是不同的。”(《协同学——大自然构成的奥秘》,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P168)美国E.拉兹洛《进化——广义综合理论》认为:“细胞、器官、生物体,以及生物体组成的群体和社会都是自创生系统;它们自己更新自己,自己修复自己,并且自己复制自己或自己生产自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4月第1版,P45)“虽然个人的行为举止部分受到有意设立的规章制度的指导,但最终形成的秩序却是自然而然的,更象是一个有机体,而不象是一个组织。”(同上,P91)

    第二是每好以政治性质的“秘密会党”,取代非官非私的公共空间。民国初自中山先生谈及洪门渊源,认为是反满复明的民族主义组织,复以武侠小说文学描述与懵恫学者论述交相扇炽,一时甚嚣尘上。民间组织的发展最终会提出自己的政治诉求,但是不一定创始于政治诉求,尤其一开始就用秘密结社的形式诉诸暴力。我曾提出古代隐性社会最大的民间组织是商帮,可以参看。

    第三是每以“江湖”为“流氓(游民)”麕集地带,而非商业性公共社会。论者每以“寄生性”、“依附性”等蔑称谈论宋明笔记中的城市“闲人”,且以《名公书判清明集》之类结讼文献为据,条分缕析当时“恶棍”如何包揽词讼,如何欺压良善等情事。殊不知这可能源于对传统话语的误读,或者说“尽信书不如无书”。据《梦梁录》卷十九分释,“闲人”即昔日豪门清客帮闲、“闲汉”即今之旅游业,“专精陪侍涉富贵子弟郎君,游宴执役,甘为下流,及相伴外方官员财主,到都营干。”“涉儿”则是服务中介业,“厮波”亦为特色服务业。

    出于制度原因,两宋都城实有旅游服务需求,《西湖老人繁胜录》言:

    “遇补年:天下待补进士都到京赴试。各乡奇巧土物都担戴来京都货卖,买物回程,都城万物皆可为信。混补年:诸路士人比之寻常十倍、有十万人纳卷、则三贡院驻着诸多。士子权借仙林寺、明庆寺、千顷寺、净住寺、昭庆寺、报恩观、元真观。太学、武学、国子监、皆为贡院、分经入试。每士到京、须带一仆。十万人试,则有十万人仆,计二十万人。都在都州北权歇,盖欲入试近之故也,可见都城之大。”

    如大体属实,则仅此一项制度,对京城服务业的需求即可知晓。国家统一考试的制度延续至今,每年高考及入学时考生及送考亲属一时猬集之壮观场面,以及围绕“考试经济”与旅馆饭店之“经济增长点”的评论,以今度古,不中不远。宋人“江湖”派诗集中多侈咏如“江湖伟观”等临安胜景,即此之类,亦当时“考试”延伸到“旅游业”之一的证明。(四库本《咸淳临安志》卷三十二“江湖伟观”条:“在葛岭寿星寺,外江内湖,一览在目。淳佑十年赵安抚重创广厦,危栏显敞虚旷,旁又为两亭,可登山椒。”类似今日之标志性旅游观赏景点。)曾有对这些都市服务业颇多轻视责难,以致“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之类的鄙谚,若从农本经济立论可以理解。但今之论者仍旧沿袭这些观念就未免冬烘了。



  城市“闲人”与文化勃兴的关系,已有“休闲经济学”论述,不侈论。

    至于《名公书判清明集》之类结文书判牍,所引都是指控用词,依据中国传统“有罪推定”的法理,被指控者例先被谥以“恶名”,後人对被告情况缺乏了解,只能据官方一面之词加以推论。也是一种可以理解的“误读”。倘若对被指控者多些了解,就会发现真相或非如此。

    试举一证以供类推:朱熹与唐仲友的互劾案本为南宋著名“道学”讼案,复因“二拍”演为拟话本小说《硬勘案大儒争闲气甘受刑侠女著芳名》而名闻天下。而朱熹奏章就指控过唐“违法扰民,贪污淫虐,蓄养亡命,偷盗官钱”,如果不知道唐仲友的生平史实,不也类同《名公书判清明集》中的“方阎罗”、金千二和钟炎之类“市井无赖”了吗?其实戏曲《四进士》就展示过讼师宋士杰“构讼”的措辞技巧,这也是传统社会法律古老的文字游戏。《四进士》一名《节义廉明》。焦菊隐曾赞誉该剧像个“九连环”,情节复杂曲折,结构严谨合理。略述明嘉靖间新科四进士毛朋、田伦、顾读、刘题四人共约赴任後不得违法渎职,以报海瑞荐举。後田伦之姐谋产杀人,复又转卖妯娌素贞。素贞鸣冤,正遇毛朋私访,乃代写状纸,嘱其控告。素贞遇难为被革书吏宋士杰所救,认为义女并代告状。田伦遣人送书贿赂顾读,差役夜寓宋店,宋偷窥其信文。顾读徇情反禁素贞。後毛朋接状,宋士杰作证,田、顾、刘均以违法失职问罪。田氏死刑,素贞雪冤。这也是文士“结义”变质之近代版本,可发一叹。有的学人连京剧中的常识也不具备,故易无视古人,仓促立论,令人遗憾。

    另一例证,则是邓广铭年轻时曾写作有关陈亮的三篇论文,分别是《陈龙川狱事考》、《朱唐交忤中的陈同甫》和《辩陈龙川之不得令终》,以叶适等友人证言对陈亮“自以豪侠,屡遭大狱”,以及“死于非命”的宋人种种传说进行了辨证。设问当初陷陈于狱,必致死罪的判词状文,又该作何措词,以何铺张?运用法律文书典籍固然必要,信用过实也有瑕疵。

    受到郭毅生《论新兴市民等级在太平天国革命中的作用》一文启发,罗尔纲在《〈水浒传〉与天地会》一文结末曾说,天地会的创立“和当时中国南方城市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的萌芽,城市平民势力的发展,也有着内在的联系。关于这方面,还有待于同志们进行深入的研究。”虽然还格于“明清资本主义萌芽说”,但毕竟从更为广泛的背景下提出了同一问题,可惜至今未能受到充分重视。

    目前虽然还不能对宋代的商业的规模,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作出准确的回答。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它已突破了传统的经济结构和制度框架,呈现出与前後朝代大不相同的社会特点。在为宋代“江湖”社会正名之後,我们就容易理解当时的商业中心主义开拓出多么大的公共空间,这正是公共道德和新型人际交往需要拓展的领域。“义”之为“谊”,正在此处。《水浒传》借以建立的隐性社会及“梁山泊英雄大聚义”,也是立足于这样的社会基础,亦为继宋而至的元代社会汹涌澎湃的关羽崇拜热潮预设了条件,另文再表。

    (本文系‘2002珠海纪念陈乐素教授诞辰百年国际学术研讨会笔者论文《试论宋代的江湖社会》摘编,原文已刊载于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之《宋代历史文化研究(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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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风俗史》(成都:巴蜀书社,1987年),页175。




[2]《庄子·内篇·大宗师第六》。




[3]《丛书集成初编》本,页20。按《乾道临安志》十五卷早为宋人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所载录,且明言撰者为“府帅周淙




彦广”。今存三卷,为最早之南宋方志。




[4]《显性和隐性:金庸笔下的两个社会》,载《‘1998台北金庸小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湾远流出版公司1999年出版。




[5]参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及李慎之序《发现另一个中国》。学苑出版社1999年出版。
 
【原载】 《宋代历史文化研究(续编)》,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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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宋代的“江湖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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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小伟 



1989年3月我在澳洲应Phd.MableLee的邀请,曾有机会在悉尼大学一个中国问题系列论坛上作了一次讲演,题目是《中国古典小说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重点就是从关羽何以为“义神”,谈到“义”在中国伦理中具有多重组合功能,如“仁义”、“忠义”、“信义”、“情义”、“孝义”、“节义”、“恩义”、“义勇”等等。而组合功能的取得,应当与使用频率与社会范围成正比。古今学者讨论“义”或者“正义”的论说亦伙矣,但多由典籍引论,概念推衍,鲜见从社会文化角度立论者。这里仅就宋代江湖社会的形成,与“义”使用概念和空间的延展试为申说,并求教正。





传统的“五伦”中,唯有“义”是社会交往的准则。故此处所述“江湖空间”特指社会空间,尤其是由于宋代都市制度变迁形成的公共空间。“江湖”一语自武侠小说标立“现代”以来,已滥用斯极。偶然在Google中文版上查阅竟有80万5千条之多,但90%以上都是武侠小说及其电子衍生物的内容。目前论及“江湖”社会的专著论文虽然很多,但大都带有感情色彩,不是推崇快意恩仇,就是贬斥诡异莫测。所据也大都是清末民初的说法。

我以为必须为“江湖社会”寻找一个原点,一个价值中立的定义。还原到宋代,“江湖”一语至少也有三种主要用法。必也正名,故须对“江湖”一语略为辨析,才能设论于後。




宋人虽然重视回归家族,敦亲睦邻,但是社会演进、技术进步和经济结构变化,势必带来社会空间之扩大,也造成个人出入家族内外的灵活余地。人流物转既然自中唐已经大兴,宋代更是势如离弦之箭,欲罢不能,而且有若干新的措施在制度上助长了流动趋势。“江湖”社会的空间,亦应运而生。常言道“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宗族”社会和公共空间呈现出双向信道的形式,就正反映着这样的社会现实,至今亦然。只有在“平民宗法”和“结拜兄弟”之间出现了一个相当宽松的公共空间,这样的互相补充,交互依托才有可能成为现实。邓子琴言:




“尝考宗法时代与门阀时代皆为有形之社会组织,盖此两时代均有血族及经济关系,以为联系之资。至于士气时代,在经济为各个独立,互相等夷;在血族为人尽其道,不相限制。朝廷全以科举取士,苟士之有聪明才能者,咸能自奋一有所表焉。故此时代欲研社会风俗之中心,惟以士人之气节风格为重。”[1]




“在经济为各个独立,互相等夷”的现象,即是以经济利益为中心的平等关系结合体,尤其表现在宋代的城市形态上。盖缘城市作为信息、商品、文化的集散地,是社会发展的天然指标,既集聚技术进步,经济发展和文化传播之大成,又对周边乃至全国起着示范功能和反馈作用,在以农耕文化和宗法氏族为主的中国,这种作用尤为突出。试略述之。首先使用“江湖”一语的是庄子,他的著名比喻是:




“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咰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与其誉尧而非桀也,不如两忘而化其道。”[2]




即用本义,但又把当时江河湖海辽阔的自然地貌赋予广阔、流动的内涵。在《外篇》的《天运》、《至乐》、《山木》等文中也有类似表述。尤其是当时的江南的河湖纵横,汪洋恣肆,尤成专语,如《淮南子·主术训》:“汤、武,圣主也,而不能与越人乘干舟而浮于江湖”,《史记·三王世家》述汉武帝封广陵王刘胥的策文中说的“古人有言曰:‘在江之南,五湖之间,其人轻心’”之类。




由此引申的意义,则是与“魏阙”、“庙堂”对举,含有“隐居”、“退处”的意思,这也首见于《庄子》。《外篇·让王》中说:




“中山公子牟谓瞻子曰:‘身在江海之上,心居乎魏阙之下,奈何?’瞻子曰:‘重生。重生则利轻。’中山公子牟曰:‘虽知之,未能自胜也。’瞻子曰:‘不能自胜则从,神无恶乎!不能自胜而强不从者,此之谓重伤。重伤之人,无寿类矣!’魏牟,万乘之公子也,其隐岩穴也,难为于布衣之士,虽未至乎道,可谓有其意矣!”




可知“隐岩穴”即是“身在江海之上,为于布衣之士”。後人反复吟咏这个对举,或者两者对立,如《旧唐书》本传述李白“尝沉醉殿上,引足令高力士脱靴,由是斥去。乃浪迹江湖,终日沉饮。”白居易“望风为当路者所挤,流徙江湖。四五年间,几沦蛮瘴。”崔玄亮“性雅淡,好道术,不乐趋竞,久游江湖。”《新唐书·文学传》“天宝後,诗人多为忧苦流寓之思,及寄兴于江湖僧寺,而乐曲亦多以边地为名。”以至黄庭坚《寄黄几复》诗“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之类;或者两者兼容,最为人传诵的即是范仲淹《岳阳楼记》之名句“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




“江湖”之第三义则出于《史记·货殖列传》叙范蠡事:




“范蠡既雪会稽之耻,乃喟然而叹曰:‘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吾欲用之家。’乃乘扁舟浮于江湖,变名易姓,适齐为鸱夷子皮,之陶为朱公。朱公以为陶天下之中,诸侯四通,货物所交易也。乃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故善治生者,能择人而任时。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再分散与贫交疏昆弟。此所谓富好行其德者也。後年衰老而听子孙,子孙修业而息之,遂至巨万。故言富者皆称陶朱公。”




而《史记·三王世家》传汉武帝封齐王刘闳、广陵王刘胥的策文,曾言“齐地多变诈,不习于礼义”,“夫广陵在吴越之地,其民精而轻,故诫之曰‘江湖之间,其人轻心。扬州葆疆,三代之时,迫要使从中国俗服,不大及以政教,以意御之而已。无侗好佚,无迩宵人,维法是则。无长好佚乐驰骋弋猎淫康,而近小人。常念法度,则无羞辱矣。’三江、五湖有鱼盐之利,铜山之富,天下所仰。故诫之曰‘臣不作福’者,勿使行财币,厚赏赐,以立声誉,为四方所归也。又曰‘臣不作威’者,勿使因轻以倍义也。”则知范蠡变名易姓之所在,本不习于礼义,而擅鱼盐矿冶之利,以其舟楫交通之便,故能“治产积居,与时逐而不责于人。”注意力集中于抓商机,而不必看上司脸色。




宋人周淙撰《乾道临安志》卷第二言:




“吴地,古扬州之境也。……《隋志》曰:江南之俗,火耕水耨,鱼稻富饶,不忧饥馁,信鬼神,喜淫祀。又曰:吴郡余杭,川泽沃衍,有海陆之饶,珍异所聚,商贾并凑。其人君子尚礼,庸庶敦庞,故风俗澄清,而道教隆洽,亦其风气所尚也。《国史·地理志·总叙》:两浙路以为性敏柔而慧,尚浮屠氏之教,厚于滋味,急于进取,善于图利。”[3]




此处所指“江湖”,兼及地貌特征与治贾善生,鬼神淫祀。虽引前人之说,亦为时人自道。可知漕运及水上贸易大兴于宋代,尤其是南宋,亦有民俗方面的重要渊源。“江湖”究指何所,众口纷纭,莫衷一是。我曾提出:




“中国自周以来‘以农立国’,‘以农为本’,长期还以井田制为社会理想范式,并以此为中心设计出一整套政治和管理制度来。‘离土离乡’意味着逸出传统的范式制度之外,其流动隐秘,生计无常的特性,又使这些游民往往具有破坏力。也是古代法制最难管理的一类阶层。从农本社会的观念出发,这些离土离乡,游踪不定,或者以交通流通为业的江湖角色,都是行事乖张,所为可疑,坑蒙拐骗之辈。常言道:‘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其此之谓也。这类角色恰合庄子‘不如相忘于江湖’中‘江湖’二字的本意,构成传统中国社会丰富的人物谱系。”[4]




从概念贯通的意义上说,本文所论“江湖”亦包容以上三义。因为第一是两宋主要取赋东南,故两京端赖舟楫交通,属于“浮在水面上”的繁华都市;第二是朝臣赋闲,或者文士转徙调动,每叹不得其志用,都是以“江湖”自况,正显示着他们此刻的平民立场(限于篇幅,本文从略);第三是航运交通贸易及其延伸到都市中的商业、服务业、娱乐业,构成了两宋“民间社会”的新基础,这正是本文论述的重点。惟这些内容非数部专著不能容纳,所以须用化繁为简的方式,梳理出一个能够令人信服的角度。本文拟标举唐宋之际的漕运—城市水系—商业布局变迁为线索,以此贯通“江湖”一语的本义、引申义、转借义和隐喻义,进而论及宋代社会的公共空间及其信仰。




有同事曾以“江湖——游民生活的空间”为题先有论列,理或然实不尽然。[5]本文仅及“江湖”之中立意义,不予辨论,姑执一端可也。




 水系商网



    汴京商业网如何沿城市水系演变发展,鉴于资料不够完备,是一个微妙而难以证实的问题,而杨宽《中国古代都城制度史研究》由相关法令记述入手的思路 颇可称道。其中元丰年间有好几条材料涉及到开封的街市问题,例如元丰二年 (1079年)由修完京城所申请批准租官地与民创屋而为“面市”,明确官地民商的分利原则;入京商货先运至泗州,“官置场堆垛”再用官船运达京师,私船不 许入汴,实行官船垄断;元丰八年(1085年)颁诏令修完京城所管属的“万木场、天汉桥及四壁果市、京城猪羊圈、东西面市、牛圈、垛麻场、肉行、西塌场俱罢。”停止若干官办商业机构;御史黄洚上奏请求罢免新兴行市地税,谈到“沿汴河堤岸空地,先有朝旨许人断赁”的问题,明确沿汴空地允许租赁;废止征收  各行商人的“免行钱”(既免除行役的钱),并把汴河提岸司和修完京城所的房 廊和岁收课利,拨给户部左曹掌管征收。中书省决定“除代还免行钱外,余充本曹年计”,据称受惠的各行商人多达6400多行,免除总额4万3千多缗,目的是减少中间环节,惠商利民,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变“地税”为“国税”。(分别见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三五八、三五九、三六八)这些措施的本意无论是奖励还是抑制民商,都反映出利用沿汴闲置官地谋利的思路。宋神宗逝于元丰八年三月,随即高太后用司马光尽变王安石新法,考虑到上述事件横亘在新旧两“党”政策交替的关键时刻,围绕汴河两岸的法令变化就更有意味了。

    南宋都城临安地处水乡泽国,本是古越“乘干舟而浮于江湖”之旧地,东南财赋输入京师愈加方便,漕运则直接连接闽广海外,也更加发达。故宋室南迁之後承袭“商业立市”的“祖宗家法”,很快就从连年战祸中恢复发展起来,繁华程度甚至超越汴梁。临水建市的特点也更加充分地体现出来,今观宋人记载的临安各市多设在桥头,就因为桥头正是水陆交会之处,最易满足运输和交易的双重方便。在城市空地和桥头上做买卖的习俗一直延续到今天,如果资金规模达不到相当程度,即便城市管理部门缉拿追捕,有意驱街头集市之“行商”变为赁屋经商的“坐贾”,成效也是有限的。这种风习延续到元大都的城市规划,最重要的表征是郭守敬设计北京的水系,使什刹海既是漕运终点,又是元大都最大的集市和娱乐场所。明朝重申“重本抑末”的国策,建都时亦遵从《周礼》“政治挂帅”,城市水系设计和整体规划布局因此作过调和处理。清承明制,内城复由八旗分驻,则又形成新的典制。后话不提。

    又如平江府是南宋第二大都市,白居易诗言“霅川(今湖州)殊冷僻,茂苑今苏州)太繁雄。惟有钱塘郡(今杭州),闲忙正适中。”“曾赞钱塘兼茂苑,今来未敢苦夸张。”可知中唐苏州也依仗水运之便,略胜钱塘而追摹扬州。五代时地方藩镇孙儒曾攻陷苏州造成破坏,更大灾难是建炎四年(1130年)二月“金人入平江,纵兵焚掠”,“劫掠官府民居、子女金帛、廪库积聚。纵火延烧,烟焰见二百里,凡五昼夜”,士民“迁避不及遭杀者十之六七……死者甚众,一城殆空”。但由今存南宋碑刻《平江图》(绍定二年,1229年)看,重建之苏州城市井然有序,注明名称的桥梁就有304座,规划亦展示出重商特色:“交通方面的特点是安排了水道和陆道两套系统,除了街道外,城墙各有河一道,城内的河道又有干线和弥补的分渠。大部分分渠采取东西方向,构成与街道相辅助的交通网,使住宅、商店和作坊都是前街後河。”(刘敦桢《中国建筑师》第六章第三节。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84年第二版,图181-182页,文183页)分渠就像毛细血管分布到城市的每一单元。故黄仁宇以为:

    “从各种迹象看来,传统中国的物质文明至宋朝已达到极高峰。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作于北宋覆亡之前夕。从图上看来,当日汴京商业发展的情形和中等以上人户的生活程度,以至房舍建筑舟车桥梁较之20世纪之中国任何内地的都会,并无逊色。即以船舶之来往,货物之上卸,各种匠铺之作业情形,至少也可能与当日西欧之任何城市相埒。而一个半世纪之後马可波罗在南宋覆亡之後32年内抵达当日之临安,今日之杭州(宋人称为‘行在’,马可波罗则译为Quinsai)他曾说:‘毫无疑问的,Quinsai是世界上最优美和最高贵的城市。’杭州的街道宽敞,有运河交通,又有石砌的沟渠排水,已经给这威尼斯(也是当日世界上第一流城市)的观光者以良好的印象。而他赞不离口的则是中国的富庶  表现于数量之庞大。不仅都会里市廛栉经,而且乡间里也有无数的市镇,为欧洲所无。”(《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之《贾似道买公田》)

    如果进一步分析,还可以发现宋代新兴城市大多是沿江河湖海和漕运干线分布的。这和宋代管理制度的沿革颇有关系,赵匡胤分全国行政区为十三道,设置诸道转运使以总财赋;赵匡义又分全国为十五路,并强化职责,“经济挂帅”,以边防、盗贼、刑讼、金谷、按廉之任,悉皆委于转运使。随着经济区域性功能的发展演变,真宗时再分为十八路,神宗时二十三路,宋徽宗崇宁四年(1105年) 增加到二十四路。所设衙门转运司亦称“漕司”,此即见出漕运职司之重。行政区域细化的目的,主要是为增加对于中央的贡赋,但也反映出处于漕运水系交叉处的商品集散地,已经作为城市中心地位也在不断提升的事实。王巩《闻见近录》:“南京去汴河、五里河次,谓之‘河市’。五代、国初,官府罕至,舟车所聚,四方商贾孔道也,其盛非宋州比。凡群有宴设,必招‘河市乐人’者,由此也。”可知“河市”兴盛缘由概貌。案王巩为王旦之孙,书法家,苏轼友人,曾因乌台诗案“除名勒停,全州编管”。此亦专门性课题,南宋方志多详载地方经济管理官吏的数量及分布状况,幸望研究者注意。

    重商主义

    宋代的社会性质是一个聚讼已久的问题。中国史学界一般都认为属于“封建社会”,而国外学者则有以为是“近代社会”的发端者。如日人内藤湖南(1966-1934)《概括的唐宋时代观》从货币供应的情况分析了唐宋的时代差别,结论是“总而言之,中国中世和近世的大转变出现在唐宋之际,是读史者应该特别注意的地方。”(《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第一册,中华书局1992年版,18页)又法人谢和耐(JacquesGernet,1921-)著《中国社会史(LeMoude  Chinois)》(ArmandColin,Paris,1990.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中译本),则径对宋代冠以“新社会”、“商业帝国”等名目,并称宋为“一个流动性更大的社会”,因此“人们可以理解一些新型关系的发展:重新集聚和结社的倾向与自我隔离的威胁同样大,故互助行为更显得必要了。”“这种互助的必要性不会与文人阶级大家族的巩固风马牛不相及,这些家族以其组成、道德准则和伦理形成了宋代的新鲜事物之一。”(275-276页)这些与本文相关的重要论点,都是在以欧洲中世纪作为参照系得出的。因为两种说法不在同一理论坐标体系上,因而没有发生正面的争论和碰撞。但是将中国传统社会一律视为马克思“五阶段论”中的“封建社会”的说法已经受到了挑战,这也许提醒我们重新审视中国历史的分期和不同时代社会性质的问题。本文称宋代为“重商主义”,就是在争论明晰之前一个替代性的说法。

    司马迁就是一个重商主义者,他在《货殖列传》缕述先秦西汉的“牟利冲动”以後,总结道:

    “夫神农以前,吾不知已。至若诗书所述虞夏以来,耳目欲极声色之好,口欲穷刍豢之味,身安逸乐,而心夸矜埶能之荣使。俗之渐民久矣,虽户说以眇论,喜好,谣俗被服饮食奉生送死之具也。故待农而食之,虞而出之,工而成之,商而通之。此宁有政教发征期会哉?人各任其能,竭其力,以得所欲。故物贱之征贵,贵之征贱,各劝其业,乐其事,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

    恰好也是以“水”为喻,用“水之趋下”,来表征後世市场经济论者以“看不见的手”改变社会的巨大能量的。亚当•斯密(AdamSmith,1723-1790年)《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曾指出,人们盘算的只是自己的利益,“像在其他许多场合一样,他受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去尽力达到一并非他本意想要达到的目的,也并不因为事非出于本意,就对社会有害。他追求自己的利益,往往使他能比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第25—27页)形象地表述出动机与效果在经济活动中的错位,或者说纯经济动机会引出非经济性的社会效果,这也正是柴荣和汴梁城故事的主题。邵雍总结宋朝建国有五件事是“唐虞而下所未及者”,首先标举的就是“革命之日,市不易肆。”(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第十八,196页)把不干扰商业当作和平换代的第一指标。而两宋漕运的繁荣,正是窥知当时市场经济的主要指标之一。

    随着漕运网络的浸润,首先是都市通衢内河网交错,接着是水路或水陆交会点出现新兴的商业市镇,再次是沿岸圩墟市集依次铺排,那些“与时逐而不责于人”的商贩估客亦如水之流转,昼夜不休,穿梭其间,无孔不入。就像血脉运行于周身,必定会灌注于四肢百骸。他们既已逸出农本社会和家族宗亲,故需自成体系。传统官僚体制除了征税及官司以外,亦难以介入。商业从来不会是孤立的个人行为,任何一笔远程交易的背后,必然都有一个供应和消纳体系给予支持,中外古今亦然。这是一个日渐增长的社会空间,就成为传统体制管理最为薄弱甚至空白所在,所以能生长出新的价值观念、信仰系统、社交需求、礼仪形式和“自组织”(autopoietic organization)、“自治性组织”(self-management),或“非政府组织”(Non-Government Organization)。宋代城市中的各种组织,包括“行”、“肆”、“会”、“团”等,意义功能都和农村大不相同。日人加藤繁对唐宋商业组织曾有深入研究,故不具论。(加藤繁《宋代都市的发展》、《唐宋时代的市》、《论唐宋时代的经济组织》等,氏著《中国经济史考证》(商务印书馆1959年版)明清时期盛行的以地域或者行业形式建立起来的“会馆制度”,即是宋代类似社团的某种延续。新兴民间组织除了商业型社团外,还包括娱乐型、互济型、军事型、宗教型和文人结社型等多种形态,陈宝良《中国的社与会》有所罗列,可以参看。政治型的秘密社团,应当是这一连串组织中最後才出现的。

    朱瑞熙《宋代社会研究》指出:“北宋十万户以上的州、府,宋神宋元丰年间为四十多个,宋徽宗崇宁年间为五十多个,而唐代仅有十多个。”但我据《宋史•地理志》统计,北宋五万户以上的府州军达到122个,十万户以上的53个,超过50万人以上的9个,其中太原124万,潭州96万,吉州95万,赣州70万,还有成都、汉州、洪州、大名、京兆。《宋史•地理志》每地之下多列崇宁时户口及人数,大约是行政区划变更的原因,夔州路、广南东路和广南西路用的是元丰户数,而福建路仅列户数没有注明年代。以上四路均未标列人数。户数和人数的比例也极不均衡,如开封府“崇宁户二十六万一千一百一十七,口四十四万二千九百四十。”平均每户1.7人;而太原府“崇宁户一十五万五千二百六十三,口一百二十四万一千七百六十八。”平均竟达每户8人,是一疑焉。差别因素可以考虑的有兵制、家庭结构和流动人口等。又元丰、崇宁都是厉行“新政”的时期,则按户征税问题恐亦原因之一。奇怪的是连《东京梦华录》极力描摹的汴梁,和柳永“参差十万人家”形容的杭州都还未达到这个程度,以今方古,可以想象流动人口在繁荣中心都市所起的巨大作用。



    论列江湖之三误 



    今之论者议论“江湖社会”者缺乏中立的价值基准,例有三大误区:

    第一是每用“江湖”等同游离于近世法治社会之外的“黑社会”概念,直截套接古代社会成长过程中的公共空间。古代“江湖”社会处在未经法治规范的阶段,自不能与公共法制大体完善的近世社会相提并论。宋代以“冗员”著称于史,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中央集权”和“经济挂帅”两项既定方针,导致了政府管理重点的偏移,监管范围和部门增多,经济官吏数量异常庞大。(参赵翼《廿二史札记》卷二十五《宋冗官冗费》条。中谓“王禹偁言,臣藉济州,先时只有一刺史,一司户,未尝废事。自後团练推官一人,又增置通判、副使、判官、推官,而监酒榷税又增四人,曹官之外又益司理。一州如此,天下可知。(见《禹偁传》)杨亿疏言:员外加置无有限数,今员外郎至三百余员,郎中亦百数”。按《容斋随笔》卷七:“赵韩王佐艺祖,监方镇之势,削支郡以损其强,置转运、通判使掌钱谷以夺其富,参名京官知州事以分其党,禄诸大功臣于环卫而不付以兵,收天下骁锐于殿岩而不使外重。建法立制,审官用人,一切施为,至于今是赖。”说明置官首先出于中央集权的需要;二是重商政策导致财政管理官吏增加,例如数量最多的“员外郎”之置,《宋史•职官二》:“户部,掌天下户口、税赋之籍,榷酒、工作、衣储之事,以供邦国之用。副使:以员外郎以上历三路转运及六路发运使充。判官:以朝官以上曾历诸路转运使、提点刑狱充。三部副使各一人,通签逐部之事。旧以员外郎以上充。”)三是顺应商业空间扩大而加置的监酒榷税之类行政管理人员。

    宋代冗官之多还有其它原因,但经济管理官吏的增设亦为重要因素,导致宋代官制自有特色,不可一笔抹杀。尽管如此,由于经济新兴领域多,经济体量不断增大,传统管理体制仍然照管不过来,难以避免产生自组织现象。“自组织”是基于现代“耗散结构“、“系统论”和“协同学”移植于社会学和政治学的观念。自组织系统的一个重要性质是,必须不断重新制定目标,必须不断适应新的环境。协同学创始人德人哈肯曾类比说:“在无生命自然界中,例如在水的液相或固相中,各个分子相互间有一定方式的排列关系,而这种关系又转而决定水或冰的宏观状态。人类社会成员的行为方式在不同的政府形式中也是不同的。”(《协同学——大自然构成的奥秘》,上海译文出版社1995年,P168)美国E.拉兹洛《进化——广义综合理论》认为:“细胞、器官、生物体,以及生物体组成的群体和社会都是自创生系统;它们自己更新自己,自己修复自己,并且自己复制自己或自己生产自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88年4月第1版,P45)“虽然个人的行为举止部分受到有意设立的规章制度的指导,但最终形成的秩序却是自然而然的,更象是一个有机体,而不象是一个组织。”(同上,P91)

    第二是每好以政治性质的“秘密会党”,取代非官非私的公共空间。民国初自中山先生谈及洪门渊源,认为是反满复明的民族主义组织,复以武侠小说文学描述与懵恫学者论述交相扇炽,一时甚嚣尘上。民间组织的发展最终会提出自己的政治诉求,但是不一定创始于政治诉求,尤其一开始就用秘密结社的形式诉诸暴力。我曾提出古代隐性社会最大的民间组织是商帮,可以参看。

    第三是每以“江湖”为“流氓(游民)”麕集地带,而非商业性公共社会。论者每以“寄生性”、“依附性”等蔑称谈论宋明笔记中的城市“闲人”,且以《名公书判清明集》之类结讼文献为据,条分缕析当时“恶棍”如何包揽词讼,如何欺压良善等情事。殊不知这可能源于对传统话语的误读,或者说“尽信书不如无书”。据《梦梁录》卷十九分释,“闲人”即昔日豪门清客帮闲、“闲汉”即今之旅游业,“专精陪侍涉富贵子弟郎君,游宴执役,甘为下流,及相伴外方官员财主,到都营干。”“涉儿”则是服务中介业,“厮波”亦为特色服务业。

    出于制度原因,两宋都城实有旅游服务需求,《西湖老人繁胜录》言:

    “遇补年:天下待补进士都到京赴试。各乡奇巧土物都担戴来京都货卖,买物回程,都城万物皆可为信。混补年:诸路士人比之寻常十倍、有十万人纳卷、则三贡院驻着诸多。士子权借仙林寺、明庆寺、千顷寺、净住寺、昭庆寺、报恩观、元真观。太学、武学、国子监、皆为贡院、分经入试。每士到京、须带一仆。十万人试,则有十万人仆,计二十万人。都在都州北权歇,盖欲入试近之故也,可见都城之大。”

    如大体属实,则仅此一项制度,对京城服务业的需求即可知晓。国家统一考试的制度延续至今,每年高考及入学时考生及送考亲属一时猬集之壮观场面,以及围绕“考试经济”与旅馆饭店之“经济增长点”的评论,以今度古,不中不远。宋人“江湖”派诗集中多侈咏如“江湖伟观”等临安胜景,即此之类,亦当时“考试”延伸到“旅游业”之一的证明。(四库本《咸淳临安志》卷三十二“江湖伟观”条:“在葛岭寿星寺,外江内湖,一览在目。淳佑十年赵安抚重创广厦,危栏显敞虚旷,旁又为两亭,可登山椒。”类似今日之标志性旅游观赏景点。)曾有对这些都市服务业颇多轻视责难,以致“车船店脚牙,无罪也该杀”之类的鄙谚,若从农本经济立论可以理解。但今之论者仍旧沿袭这些观念就未免冬烘了。



  城市“闲人”与文化勃兴的关系,已有“休闲经济学”论述,不侈论。

    至于《名公书判清明集》之类结文书判牍,所引都是指控用词,依据中国传统“有罪推定”的法理,被指控者例先被谥以“恶名”,後人对被告情况缺乏了解,只能据官方一面之词加以推论。也是一种可以理解的“误读”。倘若对被指控者多些了解,就会发现真相或非如此。

    试举一证以供类推:朱熹与唐仲友的互劾案本为南宋著名“道学”讼案,复因“二拍”演为拟话本小说《硬勘案大儒争闲气甘受刑侠女著芳名》而名闻天下。而朱熹奏章就指控过唐“违法扰民,贪污淫虐,蓄养亡命,偷盗官钱”,如果不知道唐仲友的生平史实,不也类同《名公书判清明集》中的“方阎罗”、金千二和钟炎之类“市井无赖”了吗?其实戏曲《四进士》就展示过讼师宋士杰“构讼”的措辞技巧,这也是传统社会法律古老的文字游戏。《四进士》一名《节义廉明》。焦菊隐曾赞誉该剧像个“九连环”,情节复杂曲折,结构严谨合理。略述明嘉靖间新科四进士毛朋、田伦、顾读、刘题四人共约赴任後不得违法渎职,以报海瑞荐举。後田伦之姐谋产杀人,复又转卖妯娌素贞。素贞鸣冤,正遇毛朋私访,乃代写状纸,嘱其控告。素贞遇难为被革书吏宋士杰所救,认为义女并代告状。田伦遣人送书贿赂顾读,差役夜寓宋店,宋偷窥其信文。顾读徇情反禁素贞。後毛朋接状,宋士杰作证,田、顾、刘均以违法失职问罪。田氏死刑,素贞雪冤。这也是文士“结义”变质之近代版本,可发一叹。有的学人连京剧中的常识也不具备,故易无视古人,仓促立论,令人遗憾。

    另一例证,则是邓广铭年轻时曾写作有关陈亮的三篇论文,分别是《陈龙川狱事考》、《朱唐交忤中的陈同甫》和《辩陈龙川之不得令终》,以叶适等友人证言对陈亮“自以豪侠,屡遭大狱”,以及“死于非命”的宋人种种传说进行了辨证。设问当初陷陈于狱,必致死罪的判词状文,又该作何措词,以何铺张?运用法律文书典籍固然必要,信用过实也有瑕疵。

    受到郭毅生《论新兴市民等级在太平天国革命中的作用》一文启发,罗尔纲在《〈水浒传〉与天地会》一文结末曾说,天地会的创立“和当时中国南方城市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的萌芽,城市平民势力的发展,也有着内在的联系。关于这方面,还有待于同志们进行深入的研究。”虽然还格于“明清资本主义萌芽说”,但毕竟从更为广泛的背景下提出了同一问题,可惜至今未能受到充分重视。

    目前虽然还不能对宋代的商业的规模,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比例作出准确的回答。但是可以肯定的是,它已突破了传统的经济结构和制度框架,呈现出与前後朝代大不相同的社会特点。在为宋代“江湖”社会正名之後,我们就容易理解当时的商业中心主义开拓出多么大的公共空间,这正是公共道德和新型人际交往需要拓展的领域。“义”之为“谊”,正在此处。《水浒传》借以建立的隐性社会及“梁山泊英雄大聚义”,也是立足于这样的社会基础,亦为继宋而至的元代社会汹涌澎湃的关羽崇拜热潮预设了条件,另文再表。

    (本文系‘2002珠海纪念陈乐素教授诞辰百年国际学术研讨会笔者论文《试论宋代的江湖社会》摘编,原文已刊载于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之《宋代历史文化研究(续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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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风俗史》(成都:巴蜀书社,1987年),页175。




[2]《庄子·内篇·大宗师第六》。




[3]《丛书集成初编》本,页20。按《乾道临安志》十五卷早为宋人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所载录,且明言撰者为“府帅周淙




彦广”。今存三卷,为最早之南宋方志。




[4]《显性和隐性:金庸笔下的两个社会》,载《‘1998台北金庸小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台湾远流出版公司1999年出版。




[5]参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及李慎之序《发现另一个中国》。学苑出版社1999年出版。
 
【原载】 《宋代历史文化研究(续编)》,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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